(北京市)关于使用世行贷款进行锅炉煤改气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日期: 2001/05/28 颁布日期: 2001/05/28
颁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日期: 2001/05/28
颁布日期: 2001/05/28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使用 世行款进行锅炉煤改气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世行贷款环境二期锅炉子项目,鼓励各单位使用世行贷款进行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经市领导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市政府授权市世环洁天公司(电话:66411072,66413015)组织实施锅炉改造的世行贷款项目。凡希望使用世行贷款进行锅炉煤改气的单位,请直接与市世环洁天公司联系。   2、市属行政机关、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施锅炉煤改气项目,必须使用世行贷款购买锅炉。国内配套资金的申请,请按照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单位,凡今年使用世行贷款进行锅炉煤改气的,市计委按照3万元/蒸吨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只能用于锅炉房改造和管线工程。其锅炉的采购,必须使用世行贷款。   4、补助资金的申请办法:   市属单位,由各局、总公司向市计委申请;区属单位,由各区计委向市计委申请;其他单位,由所在地区计委向市计委申请。   5、向市计委申请补助资金时,需附与市世环洁天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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