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受理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0/08/13 颁布日期: 2010/08/13
颁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0/08/13
颁布日期: 2010/08/13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受理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的通知 (京环发〔201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核定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通知》(环办〔2010〕112号)要求,我局定于2010年8月27日前受理本市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申请,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将《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表》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予办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核定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通知》及申请表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zhb.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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