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启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新系统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劳动关系
生效日期: 2009/09/10 颁布日期: 2009/09/10
颁布机构: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劳动关系
生效日期: 2009/09/10
颁布日期: 2009/09/10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启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和新系统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编制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09-0208)已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上述制度措施,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提高综合服务效率,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09年9月1日起,劳务作业发承包双方应使用新版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并应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此前尚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善备案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备案的,涉及本市企业的将计入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系统;涉及中央及外地建筑业企业的,将纳入年度企业资质监督市场行为评价范围。   2、自2009年9月15日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启用新的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系统,由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情况实施一体化备案(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市、区建委通过新系统实施监督管理,网址为:www.bjjzsc.com.cn。   市、区建委在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将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新版劳务分包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新版《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京施工人员实名制备案通知书》。   3、其他相关事项   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于近日组织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系统操作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员参加。   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已在网上公布供下载使用,各相关单位应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制式文本的领取将另行通知。   ③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工作咨询电话为:83532272。   特此通知   附: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京施工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流程(略)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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