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无锡市卫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无锡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0/04/08 |
颁布日期: |
2010/04/08 |
颁布机构: |
无锡市卫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无锡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0/04/08 |
颁布日期: |
2010/04/08 |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0〕18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卫生部于2010年3月4日发布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科学把握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贯彻实施好两个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并宣传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
两个办法既是餐饮服务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餐饮服务企业经营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更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各地、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两个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知识讲座或竞赛等多种方式,迅速展开两个办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工作。要通过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树立监管人员科学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二、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以两个办法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业务培训。要确保在5月1日前组织相关行政工作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的学习培训活动,准确理解、科学把握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地在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请及时报我局法监处。
三、严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执法,不得推诿或者放弃法定职责,不得超越或者滥用监督执法权,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结合今年整顿任务及上海世博会保障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本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局《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70号)、《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整顿暨“放心餐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7号)等文件要求,以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为契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落实各项整顿任务,确保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
各地、各单位在贯彻实施两个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法监处联系。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