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9/09/03 |
颁布日期: |
2009/09/03 |
颁布机构: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9/09/03 |
颁布日期: |
2009/09/03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以下简称《安评规定》)已于2009年7月1日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安评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安评规定》的重要意义
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自2004年公布施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以来,在加强甲、乙级评价资质分级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审批程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安全评价机构通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建议,为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但是,随着安全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国家职业资格发生变化,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配备的安全评价师数量和履职专业能力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二是原《安评规定》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规定较宽,安全评价机构数量较多,存在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三是处罚规定不明确,有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不够详细,需要对处罚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新修订的《安评规定》从着重于水平,着重于规范,着重于管理的角度出发,在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及其职业资格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固定资产规模、设施设备、固定的工作场所等资质准入条件,以及甲乙级资质业务范围的划分、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批程序、政务公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和强化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安评规定》公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引导和促进现有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加快形成一批技术实力雄厚的安全评价机构,发挥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监机构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评规定》,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机制,加强综合监督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隐患排查、风险控制的科学化、规范化,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行政审批
按照《安评规定》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取得资质程序的规定,甲级、乙级资质审批机关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依法、严格、有序、高效开展。
(一)甲级资质审批工作程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全国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同时负责甲级资质审批和证书的颁发工作。具体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以下简称总局资质审批机关)归口管理,各相关业务司局全程参加,聘请专家参与技术审查。
1.总局资质审批机关接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监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资质审批机关)提交的审核报告和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及时登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的,即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予以受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分送相关业务司局。
2.总局资质审批机关送相关业务司局进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委托技术支持单位或专家进行形式审查。相关业务司局、委托单位或专家应当在接到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查并向总局资质审批机关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3.经文件资料审查合格、确需现场审查的,总局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现场审查工作组,成员包括相关业务司局人员、有关专家(已委托审查文件材料的除外),人数不得少于3人。现场审查后,形成审核报告。
4.经审查符合《安评规定》条件的,总局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召开司务会集体研究,提出予以颁发或不予颁发证书的意见,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审定后上网公示,对无异议的,颁发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二)乙级资质审批工作程序。
各省级资质审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同时负责乙级资质审批和证书的颁发以及甲级资质的审核工作。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定期提出本地区安全评价机构发展规划。
各省级资质审批机关要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程序,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内部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资质审批质量和效率。
省级资质审批机关颁发乙级资质证书后,要及时填写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备案表,自颁发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总局资质审批机关备案。
三、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资质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批和颁发资质证书,除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审核、审批工作应当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坚持政务公开,及时网上公开相关信息。各级资质审批机关要及时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工作要求、申报表、审批结果、管理制度、考核和有关情况处理结果等,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审批。利用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安全评价资质和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网上查询系统,逐步完善网上资质申报、审核、审批、日常监管、年度考核、从业人员管理、业绩管理以及信息发布等事项。
(三)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强诚信建设,主动加入行业自律公约;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监督管理和自律作用,研究制定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范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开展技术仲裁等,努力建立良性市场竞争机制。
(四)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建立现场审查人员工作表现评价制度,对现场审查人员表现情况进行回访、反馈,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建立申诉、投诉和举报制度,各级资质审批机关接到举报或投诉后,要认真核查、依法处理。三是实行通报和“黑名单”制度,凡是违反《安评规定》、《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安监总办字〔2005〕98号)等规定以及其他诚信缺失行为,要定期通报、加入“黑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安全评价机构是安全生产领域提供技术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评价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机构作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既要创造条件发挥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服务和保障作用,又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确保安全评价质量不断提高。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工作。各地区要依照《安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和加强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等,推动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其他行政执法时,要把安全评价机构作出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作为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一项重要内容;要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凡是不再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相应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或暂扣资质证书,经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要依规吊销资质证书。
(三)严格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查处事故时,要调阅事故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提出的有关预防事故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安全评价机构要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责任,凡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等严重问题的,要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的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属于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进行设计、施工、验收、整改和运行的,要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明确相关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一)专职安全评价师必须具有与从业单位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具有从业单位为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事业单位可出具住房公积金有效缴存证明。
(二)甲级、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范围划分,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现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要求执行;大中小型生产企业的划定应按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印发)和国家有关统计标准执行。
(三)安全评价机构固定资产的认定,应提供国家认定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证明。
(四)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等特殊行业只限甲级资质申报,并须经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五)同一安全评价机构只能获取一个级别安全评价资质,不得重复申报甲级、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六)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核实弄虚作假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目前已取得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不论资质有效期是否到期,均须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按照《安评规定》的要求进行复审换证。逾期不按规定复审换证或经审查不合格,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对照表
2.现场审查人员工作表现评价表
3.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对照表
第一类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煤炭采选业 安全 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矿井通风与安全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矿山机械/机电一体化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企业电气化及自动化/自动控制
采矿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采煤/地下采煤/采矿
通风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
矿建 矿井建设/土建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矿山建设工程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探矿工程/地质矿产勘查/煤田地质勘查/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煤田地质及勘探/水文地质
选矿 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选矿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及其他矿采选业
金属、非金属矿 安全 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矿井通风与安全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矿山机械/机电一体化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企业电气化及自动化/自动控制/自动化
采矿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采矿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地球物理勘探/矿场地球物理/矿山地质/探矿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地质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矿业机械/化工机械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器/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采油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石油工程/石油钻井
储运 石油储运/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地球物理勘探/矿场地球物理/矿山地质/探矿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地质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
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机械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器/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
化工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工业分析/化学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仪表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仪器仪表/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自动控制/化工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爆破器材制造业
烟花爆竹、民用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火工 炸药及有机化工/固体推进剂/火工与烟火技术/火炸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爆炸 弹药与战斗部/爆炸技术与装药/爆破器材与技术/弹药工程/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爆炸技术及应用
第二类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尾矿库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矿山地质/应用地球物理/勘察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地质
给排水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工程建筑业
房屋和土木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高电压与绝缘技术/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土木工程 建筑学/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岩土工程
给排水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管道运输业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设备工程与管理/化工设备与机械/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矿业机械/焊接工艺与设备
电气 电气技术/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高电压与绝缘技术/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储运 石油储运/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质矿产勘查/石油地质勘查/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矿产普查与勘探/矿山地质/地质工程
仓储业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气技术/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
给排水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水利、水电工程业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设备工程与管理/流体机械/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压缩机/水力机械
电气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电气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
动力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地质 水文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矿山地质/应用地球物理/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
给排水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力生产和供应业
火力发电业,热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 /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工机械及设备
电气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机
热能与动力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热力发动机/热能与动力工程
给排水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化工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工业分析/化学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电、再生能源发电业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工程/电气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矿山地质/应用地球物理/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矿产勘查
核工业设施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电气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核工程与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核技术/核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热力涡轮机/热能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热力发动机/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与动力工程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物制品业,黑色、有色
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工机械及设备
电气 电气技术/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给排水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冶金 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冶金工程/铸造/锻压工艺及设备/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金属压力加工/金属材料与热处理/腐蚀与防护
道交通及辅助设施
铁路运输、城市轨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机车/车辆/机车车辆工程/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内燃机
电气 电气技术/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交通信号与控制/多路通信
土木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通风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
交通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公路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汽车/拖拉机/汽车与拖拉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 电气技术/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土木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公路工程
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测量学/工程测量/测量工程/大地测量/地图制图/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
交通 交通运输管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
港口码头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工机械及设备
电气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建筑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海洋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
交通 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物流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石油储运/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业务范围 专业技术
能力要求 相 关 基 础 专 业
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工程与管理/电子精密机械/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精密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检测技术及仪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自动控制/电子工程/无线电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铸造及加工 铸造/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冶金物理化学/热加工工艺及设备/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草加工制造业
轻工、纺织、烟 安全 安全工程
机械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纺织机械/食品机械/印刷机械/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化工设备与机械/工业自动化仪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农业机械/林业机械
电气 电气技术/高压电技术及设备/电机/电器/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自动控制/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化工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工业分析/食品工程/食品科学/微生物制药/生物化学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工程/染整工程/制浆造纸工程/纺织材料/纺织品设计/服装/纺织工程/丝绸工程/针织工程/包装工程/印刷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轻化工程
其他类: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使用说明:
1.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均应严格按照本对照比表认定。
2.本对照表参考教育部1986至2004年公布的普通高等院校工科类本科段专业名称汇总编制。
3.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能力可通过普通高等院校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术专著、科研论文、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认定。学术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原创著作;科研论文应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科技发明应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标准应为现行的有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科技进步奖为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
4.凡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安全评价师,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名称与对照表中所列相关基础专业一致的,其专业能力可根据本对照表直接认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安全评价师,其专业能力可根据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名称,参照本对照表所同名相关基础专业认定。
5.对于可申请两种或两种以上专业认定的安全评价师,可自主选择认定何种专业能力,但每人只能根据本对照表认定二种专业能力,且与从事业务范围相适应。
6.除通用设备外,安全评价机构应根据申请的业务范围,按照评价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选配设备,并与相关单位签订技术支撑协议以满足该业务范围安全评价工作要求。
附件2
现场审查人员工作表现评价表
机构名称
审查地点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审查组组长 审查组成员
工作表现评价记录
内 容 是 否 说明
审查组在核查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规定的程序
审查组在核查过程中是否严格依据了规定文件的要求
核查过程中调阅的文件是否全面
审查组是否充分听取了被审查方对不合格事项的申辩和解释
审查组成员的行为是否符合现场审查人员工作守则
被审查
方意见
和建议
被审查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本表在现场审查结束后由被审查单位填写,经被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确认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后由被审查方直接邮寄到安全评价资质审批机关。
附件3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甲级□ 乙级□ 新申请□ 延期□)
申请机构:(盖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要求
1.内容不应有缺项,数字及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公历填写。
2.采用计算机打印填表,签字之处应由签字人本人签名,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二张。
3.申请业务范围按“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编号填写。
4.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中Email地址须填写本单位电子邮箱地址。
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附件一划分安全评价业务范围。
第一类:
1. a煤炭开采业
b煤炭洗选业
2.a金属矿采选业
b非金属矿采选业
c其他矿采选业
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a石油加工业
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d炼焦业
5.a烟花爆竹制造业
b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
第二类:
6.尾矿库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0.a水利业
b水电工程业
11.a火力发电业
b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2.a风力发电业
b太阳能发电业
c再生能源发电业
13.核工业设施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b 金属制品业
c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a铁路运输业
b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
16.公路
17.港口码头
18.a机械设备制造业
b电器制造业
19.a轻工业
b纺织业
c烟草加工制造业
安全评价机构承诺声明
本机构自愿申请安全评价甲(乙)级资质,并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二、本机构及所有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本机构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于资质申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准备,达到了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报条件,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对本机构申报条件的审查。
四、本机构如能获准资质,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开展安全评价活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
表一
名 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单位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执照(证书)编号
注册资金(或开办费)(万元)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原有资质证书编号 办公场地面积
安全评价师人数 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申请的业务
范围(编号) 第一类:
第二类:
机构简况:
(可另附页)
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二
姓名 职务 专业能力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职业资
格等级 从业信息
识别卡编号
说明: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包括各部门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等,若机构设有多个专职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的,应逐人填写。
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三
姓名 职称 专业能力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从业信息
识别卡编号 备注
专职二级安全评价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四
姓名 职称 专业能力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从业信息
识别卡编号 备注
专职三级安全评价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五
姓名 职称 专业能力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从业信息
识别卡编号 备注
其他安全评价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六
姓名 职称 专业能力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职业资
格等级 从业信息
识别卡编号
注:其他安全评价师系指持有《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本机构从业人员。
安全评价师简历表
表七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址 电话
E-Mail 手机
职业资格证书号码 职业资
格等级
公民身
份号码 从业信息识别卡编号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最终学历
专业能力 认定方式
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学习及工作简历:
签字:
年 月 日
从业机构确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具有《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全部填写;
2.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应根据《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对照表》的认定要求填报;
3.学习简历从大学开始(包括大学毕业后的后续教育),并注明所学主要专业课程;
4.工作简历主要指所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简历;
5.学历及工作简历内容较多时可自行附表。
注册安全工程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八
姓名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执业证编号 注册类别 注册单位
申请业务范围与专职安全评价师对照表
表九
申请的
业务范围
姓 名 专业能力 认定方式 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号
说明:
1.此表请按照所申请的业务范围分别填写,每个业务范围一张;
2.专职安全评价师的专业能力应根据其大学专科以上所学专业(高学历可任选其一)或《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对照表》的认定要求进行认定;
3.每位专职安全评价师除大学所学专业外,只可根据《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对照表》的认定要求再另外认定一种专业能力;
4.除煤矿、非煤矿山之外,具有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为具备安全工程专业能力。
与申请业务范围相匹配的装备清单
表十
申请的
业务范围
装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检定情况
说明:
1. 此表请按照所申请的业务范围分别填写,每个业务范围一张;
2.能支持多个业务范围的大型专用装备在满足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活动需要的情况下不必重复购置,但需分别在不同业务范围的装备清单中填写;
3.请将各种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模拟、分析软件的版本号填写在计量检定情况栏中。
聘用技术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
表十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称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时间
(可另附页)
通用设备清单
表十二
序号 名 称 型 号 数量 完好程度 备注
(可另附页)
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单一业务范围申报材料三份)
1.申请材料目录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3.申请机构法人证书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4.原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5.固定资产评估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申请机构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7.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信息识别卡彩色扫描件
8.专职安全评价师法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四险”缴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9.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彩色扫描件
10.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任命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11.法定代表人参加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2.专职技术负责人、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简历,专职技术负责人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3.技术专家聘用协议及其他技术支撑条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二、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4.本机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及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原件、非受控版本)
三、光盘二套。
15.包含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的电子版
注:统一使用A4幅面、纵向左侧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