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08/10/31 颁布日期: 2008/10/31
颁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08/10/31
颁布日期: 2008/10/3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0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水平,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于2008年12月上旬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的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县级、市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公务员(含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具有理工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2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二、考核报名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我局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确认,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申请人应当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经所在单位盖章后,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报我局。   三、考核地点   考虑到江苏省和广东省的特种设备数量较多,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的考核人员也较多,本次试点考核的地点定在南京市和广州市。其他省申请参加本次试点考核的人员可选择到南京市或广州市考试。不申请参加本次试点考核的省份的人员,可参加明年上半年我局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考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范围包括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知识、安全监察技能、行风廉政建设要求等内容。   考核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和参加考试的人员,我局将另行通知。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申请表、学历证明复印件、相片和报名情况汇总表报至我局。   其他具体事宜可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周亮   电话:010-82262244   传真:010-82260184  电子邮件:zhoul@aqsiq.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报名汇总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报名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所在部门 是否安全监察职能所在部门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务 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年限 特种设备知识培训时间(学时) (填写所在处、科、股)                                                                                                                                                                                                                                                                                                                                           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字):    主管局长(签字):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印章)   附件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申 请 人:   工作单位:  (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姓 名   身份证编号      照      片 职 务   电 话   所在省、市、县(区)   申请类别   所在区(县)   学  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所在部门   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工作年限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工 作 简 历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持证情况 序号 项目 有效日期 审批机构 证书编号                               奖 惩 情 况 奖惩主要内容 奖惩日期 奖惩机构                   培 训 情 况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学时) 培训单位 培训成绩                                                   工作单位意见                         (印章)             日期: 省级监察机构意见                         (印章)             日期: 备注     说明:   1.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简历请详细注明所在部门(如所在的处、科、股等)。   2.填写毕业学校、工作单位请用规范全称。   3.申请类别,填A(承压、机电)类或B类。申请B类的申请人,应在培训情况栏中注明参加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培训的课时数。   4.持证情况栏中应填写与执法、检验检测相关的证件持有情况。   5.职务为局长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为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局   6.递交申请书时,请附学历证明复印件,另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   如有其它需要声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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