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发电公司“9•11” 人员高处坠落死亡

时间:2018-10-23 09:23:54 浏览:839
 

2018年9月11日10时42分,浙江某发电有限公司在2号机组11米运转平台临时吊物孔(起吊凝泵专用)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现将有关情况快报,要求公司系统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固定设施异动等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环境本质安全,坚决维护集团公司安全稳定局面。




 基本情况

(一)事发机组运行和检修情况

事发时三台机组(3号、8号、9号)运行,另三台机组(1号、2号、7号)处于停机备用状态。

(二)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王某某,男,1975年7月生,杭州人, 1993年进厂,为热机部热机一班检修工。

 事发经过

9月11日上午生产碰头会因近期要启动2号机,要求当日恢复2号机的2B凝泵电机及对2号机加装平衡块。

(一)  办票情况

1. 工作票编号:185GZ20180902487,工作任务:“#2B凝结水泵电机配合机务拆接电缆头”;工作负责人:刘某,工作班成员:傅某某;许可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1时20分,批准结束时间2018年9月7日16时00分。于9月7日11时20左右批准延期至2018年9月11日16时00分。原2B凝泵电机于7日换至3B凝泵,11日计划装复2B凝泵电机。

2.  工作票编号:185GZ20180902523,工作任务:“#2燃机#2轴承处加装平衡块”;工作负责人:朱某,工作班成员:李某某;于9月10日14:10签发,许可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时30分,批准结束时间2018年9月14日16时05分。王某某原非本工作组成员,9月11日一早,班长临时布置工作,要求其协助平衡块安装工作,他到作业现场后,工作负责人朱某对其进行了交待。

(二)吊物孔临时打开情况

10:26,电气一次班班长王某联系热机部综合班起重作业人员张某某,到2号机进行2B凝泵电机吊装工作。

10:36,起重作业人员张某某等3人打开2号机11米运转层2B凝泵侧吊物孔中间两块格栅盖板(每块2400*1000mm),各自搁放在两边的格栅板上。随后,所有起重作业人员全部到2号机吊物孔做电机起吊工作。

(三)王某某在现场活动情况

10:32至10:40期间,王某某一直在打电话联系班组技术员和班长,因手机信号不好,从6.5米走到11米运转层,未走安全通道,10:42直接走至2B凝泵侧吊物孔格栅打开的孔洞处,坠落至正下方-2米的凝泵坑内,落差为13米。

(四)应急处理情况

10:42,坠落时,被两人目击。现场作业人员立即通知厂内医务室并拨打120并逐级汇报。

厂内医务人员5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公司领导接报告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组织施救。

11:03,120急救车到达现场,立即转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2:05应家属要求出院返回家中,13:45,王某某在家中死亡。(现场图片及示意图见附件1、2)。

发电公司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逐级汇报上级公司,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重点要求

分析本次意外,该发电公司未严格执行固定安全设施异动审批管理,临时打开格栅未设置临时固定措施,起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事发人注意力分散,导致意外发生。

(一)强化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电力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重点要求(2017版)》,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异动管理,严格执行固定安全设施异动管理程序,所有涉及安全设施变动的工作,必须做好针对性风险辨识,落实预控措施,强化执行监督。

(二)强化人员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技能培训,落实“不安全不工作”理念,提高“四不伤害”能力。严格落实进入生产场所的安全要求,状况不良、精神不振时禁止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三)强化工作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切实履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结合现场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继续深化反违章工作,各级领导要加强作业过程各级安全管控,坚决杜绝人身伤害事故。

(四)克服麻痹思想。长周期安全运行的电厂要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落实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预控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人身事故。

五)各单位要牢固坚持“保人身安全”主题不动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第一位职责来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让落实安全责任成为习惯”的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1:#2机上透平11米运转层现场照片(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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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上透平11米运转层俯视示意图(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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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坠落点现场照片(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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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点剖面图(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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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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