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排列顺序与安全标志一样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必须一年一次吗?

时间:2026-04-10 10:44:29 浏览:12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排列顺序与安全标志一样吗?

安全警示标志的排列顺序国家有明确的标准与规定 ,实践中大家比较关注,但往往对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不是标志)也按安全标志的顺序排列,或者习惯于职业病的管理与安全管理多数企业是放一起的,顺其自然的警示标识的设置也一样或一个原则了。然而,GB 2894-2025适用的范围是安全标志,不包括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健委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25)等也未对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有明确或新的规定。

2014年国家安监总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监总局令47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GBZ/T 203等规范出台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是目前较新、并执行的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第三十条:
当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以上规定,要求基本与GB 2894一致,仔细看,警告与禁止的顺序是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先警告(黄色)后禁止(红色),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先禁止(红色)后警告(黄色)。

以上细微差异在设置、检查时需要注意区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必须一年一次吗?

某企业在2024年做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估,同一年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询问企业安委会负责人,介绍说有个专家说三年必须做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那么,这位专家说的对吗?咱们看看相关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2021.02.01实行)

第二十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从此条规定看,专家的说法不完全正取。服装制作行业首先不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不用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没有年限的强制要求,如果有可能改变职业病危害现状的情况出现(也是变更)则应该进行评价。

二、哪些单位不需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那些又是职业病危害一般或严重的单位呢?

明显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如婚姻介绍所、房屋中介,律师事务所等;化工产品生产、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是典型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那么如何界定呢?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根据单位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号入座,如果没有你的位置或没有一般或严重的选项,通常你被排除(不用检测),如果不放心或明显感到有风险但未纳入《目录》中,就请专业机构做一次评价确定风险类别。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一般风险行业的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本《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如果同一个项目(或用人单位)不同子项目内容(或工作场所)分别属于不同行业的,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高者确定风险类别。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目录》进行补充,即各省如有更具体的要求或规定,用人单位应服从。

以上规定供参考。


来源:干货解读
本文仅作分享,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更正/删除

登录合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