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最新法规/标准速递·(2018.10.1-10.15)

时间:2018-10-16 17:58:41 浏览:1352

EHS&En 最新法规/标准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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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2018.10.15

【全国适用】

环境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5部分:生物富集(GB/T 36700.5-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生物富集的概述、数据解释、需特别注意BCF和K值的化学品类别和矛盾数据与数据缺乏的指导。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生物富集的指导。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6部分: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GB/T 36700.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方法使用中导致危险低估的试验因素、模型选择、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QSAR的指导。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7部分: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GB/T 36700.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时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的水生毒性数据和溶解度数据在分类中的应用以及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标准的应用。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的指导。本部分不适用与有机金属化合物。


船舶水下清洗指南(GB/T 3666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船用柴油机SCR排气后处理系统(GB/T 3666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排气后处理系统的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用柴油机用SCR排气后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其他用途的SCR系统亦可参照执行。


电子电气产品环境意识设计(GB/T 2368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废玻璃分类及代码(GB/T 3657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废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方法、编码规则和代码结构、分类和代码、分级和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玻璃的回收、分拣和资源化活动。


废电池分类及代码(GB/T 3657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废电池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方法、编码规则和代码结构、分类和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废电池的回收、再生利用和处理处置


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细颗粒物排放量的测定方法(GB/T 3667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细颗粒物排放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印刷品幅面不大于A3的静电成像的黑白和彩色复印(打印、多功能)设备。


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GB/T 36690-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样品制备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的两种检测方法。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1部分:导言(GB/T 36700.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的统一分类方法、数据解释、水生毒性、降解、生物富集、QSAR的使用、金属及其化合物。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的指导。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2部分:统一分类方法(GB/T 36700.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对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统一分类方法的分类类别和标准、基本原理、应用、数据有效性和数据质量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时对统一分类方法的指导。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3部分:水生毒性(GB/T 36700.3-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的水生毒性及试验方法、证据权重、困难物质和数据质量解释的指导。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中涉及水生毒性的指导。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4部分:降解(GB/T 36700.4-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降解的概述、可降解性数据解释、一般解释问题和判定方法的指导。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中涉及降解的指导。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8部分: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在水介质中的转化/溶解指导(GB/T 36700.8-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在水介质中转化/溶解试验方法的基本原理、试验物质信息、设备和试剂、试验准备 、试验条件、试验过程以及试验结果的处理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在水介质中转化/溶解试验的指导。 本部分不适用于有机金属化合物。


绿色拆船通用规范(GB/T 3666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拆船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及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船舶拆解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GB/T 32151.1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本部分适用于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本部分涉及的温室气体包含二氧化碳和甲烷。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GB/T 32151.1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服装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本部分适用于纺织服装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本部分涉及的温室气体包含二氧化碳和甲烷。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在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中增加总铊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5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3 mg/m3,测定下限为0.12 mg/m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溴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溴化氢的测定。 对于有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5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5 mg/m3,测定下限为0.20 mg/m3。 对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当采样体积为30 L(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1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8 mg/m3,测定下限为0.032 mg/m3。


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废水排放问题的复函(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2

《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废水排放问题的复函(2018年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应收集并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处理或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若通过污水管网或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送至采用二级处理方式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3)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应设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专用调节池,将其均匀注入生化处理单元;(4)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效果。


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HJ 969-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1/1

《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HJ 969-2018)》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新厂址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型核动力厂新厂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小型模块化核动力厂可根据核安全和环境评估结果,做相应简化。


环境空气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环境空气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环境空气采样体积为30 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 ml 时,本标准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检出限分别为0.003 mg/m3、0.009 mg/m3、0.009 mg/m3 和0.007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12 mg/m3、0.036 mg/m3、0.036 mg/m3 和0.028 mg/m3。


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的要求、臭氧一级标准校准臭氧传递标准的方 法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臭氧一级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的量值传递、臭氧监测一级校准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脂肪胺类物质的测定。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4 mg/m3,测定下限为0.016 mg/m3;当废气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5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4 mg/m3,测定下限为0.16 mg/m3。 采用氮磷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07 mg/m3,测定下限为0.0028 mg/m3;当废气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5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6 mg/m3,测定下限为0.024 mg/m3。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铝工业(含铝用炭素行业,下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解铝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电解铝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255 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不适用于炼焦工业、铁合金工业、矿采选铸造建设项目。 铁合金工业、铁矿采选、铸造工业等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与挂车生产、零部件及配件(金属材料、注塑、发泡等非金属材料)生产等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机生产企业,机动车辆照明器具、汽车用仪器、仪表生产企业,农用自装或自卸式挂车及半挂车生产等企业。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 255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验收自查、验收文件编制、验收调查技术的一般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施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适用于本标准。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 255 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乙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启动、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乙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不适用于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及合成橡胶建设项目。 乙烯工程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 255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新建、改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纸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造纸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 255执行。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电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电池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环保部门审核确定电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要求。 电池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电池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 钾肥 、复混钾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 钾肥 、复混钾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业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汽车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许可管理。 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 855);铸造车间和工段按照铸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要求执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9/13

《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2018年发布)》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应当看到,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违法排污、难以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纠正违法排污乱象,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守法成为常态,现提出意见。


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HJ 96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2

《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HJ 966-2018)》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的内容结构以及基本数据集的元数据和基本数据集相关数据元的元数据描述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的编制。


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控制、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电工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不包括燃料煤制气系统)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可行性研究、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的技术依据。除电工陶瓷之外的其他特种陶瓷可参照执行。 不适用于陶瓷涂层材料、釉料等生产过程的废气治理。


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在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整治以及监护等过程应遵守的辐射环境保护原则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稀土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原矿、中间产品、尾矿(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的企业。


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再生铝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再生铝企业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再生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 


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划分以当地发布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准。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5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2018年6月,《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细则》)正式下发。为认真落实《评审细则》,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通知。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 43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1/1

健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2018年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得到逐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但从各地监督检查结果和近期媒体相关报道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仍然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配送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仍然存在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餐食加工制作场所条件恶劣,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订)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18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订)》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


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订)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18

《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订)》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

安全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1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是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煤矿安全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计划(以下简称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制定。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13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21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是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煤矿安全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计划(以下简称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制定。 


城市火险气象等级(GB/T 2048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火险的气象等级。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火险的气象等级预报和评价。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4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 绝缘液体(GB/T 5169.24-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5部分:烟模糊 总则(GB/T 5169.25-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6部分:烟模糊 试验方法概要和相关性(GB/T 5169.2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GB/T 3657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体系架构、防护技术、应急备用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电网调度等电力生产各环节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覆盖其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系统改造、运行管理、退役报废等各阶段。


电力线路升压运行节约电力电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规范(GB/T 36573-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线路因运行电压升高致使线路运行能耗降低所节约电力电量的测量和验证方法,包括测量和验证的主要内容、测试方案及技术要求、节约电力电量的计算和不确定度分析。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力线路升压运行节约电力电量的核证,也适用于线路升压项目实施前的节能评估。


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GB/T 36699-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的分类与型号编制、组成与基本配置、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设计与制造、检验、试验与检测、技术文件与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安装、调试与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的强制鼓风燃烧器和自然通风燃烧器。电站锅炉启动燃烧器、各类工业窑炉与工业加热炉及其他用途燃烧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过压保护安全装置 通用数据(GB/T 36588-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剧院演出安全等级分类(GB/T 36728-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GB/T 3673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的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商场、宾馆、厂房、公园和景区等金属构建临时搭建演出活动,木构件等临时搭建演出活动参考执行。本标准也适用于临时搭建演出舞台、看台的设计、安装、装台、排练、演出和拆台等过程。本标准不适用于当地自然灾害出现的情况。


埋地钢质管道管体缺陷修复指南(GB/T 3670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埋地钢制管道管体缺陷修复的方法和实施程序。本标准适用于L485/X70及以下钢级的埋地钢制长输管道、集输管道管体缺陷的修复,L485/X70及以下钢级的其他埋地钢制管道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GB/T 3674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确定、气象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气象灾害风险控制、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本标准适用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安全保障。


汽车车轮安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3658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20/1/1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车轮的标识、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市场上销售的汽车车轮,不适用于车辆制造商配套的车轮。


室内消火栓(GB 3445-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消火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消火栓。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GB/T 36570-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


土方机械 司机遥控装置的安全要求(GB/T 2568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舞台机械 刚性防火隔离幕(GB 3672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确立了刚性防火隔离幕设计的一般原则;规定了刚性防火隔离幕的主要组成部分、材料燃烧性能、操作方式、主要性能参数;给出了刚性防火隔离幕主要组成部分的要求;并对验收测试、操作与维修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在新建、改扩建的剧场及进行刚性防火隔离幕改造时,在舞台台口设置的,垂直卷扬升降的、一体结构的刚性防火隔离幕。其他场所设置的刚性防火隔离幕或其他形式的刚性防火隔离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舞台机械 验收检测规范(GB/T 3672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GB/T 16749-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1.1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以下简称波形膨胀节)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分类和标记、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检验规则、出厂要求、贮存与安装。 1.2本标准规定的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适用于: a) 压力容器用无加强U形、加强U形或Ω形,承受内压或外压的单层或多层波形膨胀节,其中波纹管符合7.2.1的规定。 b) 设计压力不大于12 MPa。 c) 设计温度适用以下条件: 1) 钢材不超过GB/T150.2一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2)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d) 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 e) 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000。 1.3 超出1.2所述范围的波形膨胀节,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制造。 1.4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波形膨胀节 a) 直接火焰加热用波形膨胀节;b) 非金属波形膨胀节;c)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波形膨胀节。


演出安全(GB/T 36729-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游乐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第1部分:总则(GB/T 36668.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游乐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第2部分:声发射监测方法(GB/T 36668.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游乐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第3部分:红外热成像监测方法(GB/T 36668.3-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 第1部分:加氢反应器(GB/T 36669.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GB/T 36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在用热壁加氢反应器定期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铸造起重机报废条件(GB/T 3669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起重机的报废条件及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9/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你部关于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导则适用于医疗机构将放射性药物用于临床核医学诊疗及其实验研究过程中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了加强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大型活动气象服务指南 气象灾害风险承受与控制能力评估(QX/T 439-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2/1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QX/T 10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2/1


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防雷技术规范(QX/T 450-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2/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8/9/1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


弱电工职业技能标准(JGJ/T 428-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1/1

能源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精对苯二甲酸项目(GB/T 36711-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精对苯二甲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精对苯二甲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GB/T 36713-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工业余能资源评价方法(GB/T 1028-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界定了工业余能相关术语,规定了工业余能的分类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余能资源的评价。


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运行管理规范(GB/T 36710-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运行管理的相关术语和定于、基本规定、建筑交付、节能运行和制度约束。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区的节能运行管理。


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36674-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的架构、基础数据定义要求、数据采集要求、数据传输要求、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功能及安全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机构建立、改建能耗监控系统。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风力发电项目(GB/T 36712-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项目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风力发电项目,包括陆上、海上及潮间带项目的节能评估。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公共建筑项目(GB/T 36675-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公共建筑技术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煤炭矿井及选煤厂项目(GB/T 36715-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煤炭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节能评估,煤炭矿井及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尿素项目(GB/T 36717-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尿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尿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燃煤发电项目(GB/T 36716-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发电项目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燃煤发电项目包括凝气式发电形目,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以及带一定热负荷发电项目的节能评估。


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氧化铝项目(GB/T 36718-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规定了尿素固定资产投资氧化铝项目节能评估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铝土矿生产冶金级氧化铝项目的节能评估,其他氧化铝技术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用能单位能效对标指南(GB/T 36714-2018)

适用范围:全国  生效日期:2019/4/1

本标准给出了用能单位能效对标类型和方法流程、技术要求及组织管理要求的指南。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适用】

环境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   生效日期:2018/9/18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发布)》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 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北京市适用】

环境


北京市关于开展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北京    生效日期:2018/9/26

《北京市关于开展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7〕40号)、《关于做好淀粉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8〕26号)、《关于印发〈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通知》(环规财〔2018〕90号)要求,做好本市排污许可核发、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出通知。


北京市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北京    生效日期:---

《北京市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汽油油气排放控制的技术要求、排放限值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加油站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和现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的设计、安装、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和建成后的汽油油气排放管理。

安全


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北京     生效日期:2018/9/21

《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方案(2018年发布)》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责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安办函〔2018〕18号)要求制定。

【天津市适用】

环境


天津市关于巩固我市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持续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7

《天津市关于巩固我市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持续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为严格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津政发〔2018〕18号)中关于“天津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部署要求,切实巩固我市2017年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治理成果印发。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2018年修正)》为加强和规范防洪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和生态,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安全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11/1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17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2018年发布)》为切实保障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实施意见。 

能源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天津   生效日期:2018/9/29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加强建筑节约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上海市适用】

环境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单位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21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单位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按照《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为基础,确定实施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基数,明确具体监控点位和自动监控污染物种类,制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计划;9月28日前,按照《2018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排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通过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的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以下简称国发平台)的“重点污染源基础数据库系统”完成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相关信息的确认和报送工作。


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11

《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2018年发布)》为深入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本市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原环保部等六个部委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相关要求制定。


上海市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8

《上海市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18年发布)》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加大生态保护的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长三角地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复函》(发改财金〔2016〕2057号)、《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长三角地区环保领域信用管理水平,营造“失信者处处受制,守信者处处受益”的区域信用发展环境,签定本合作备忘录。


上海市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8/31

《上海市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发布)》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着眼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集约发展效应,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就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安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25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精神,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7号)。


上海市关于本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10/15

《上海市关于本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上海是电梯拥有量全球第一的城市,电梯数量多、增长速度快、产业集聚度高、加装需求量大,每日乘梯超过1亿人次。作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电梯运行事关城市安全和社会民生。近年来,本市电梯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可控,但随着电梯数量增多、设备老化,造成故障率和投诉率“双高”、困人事件持续增多、伤亡事故仍有发生,安全风险和隐患逐年增大。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进一步加强本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加快推进本市电梯安全管理系统改革和创新,推动电梯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上海城市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18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液化气用户应当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和使用液化气,不得倒灌、倾倒液化气,不得涂改、损坏液化气气瓶瓶体及附件设备,不得购买和使用违规液化气。

能源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本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2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本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的通知(2018年发布)》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府办发[2017]23号)的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重固镇福泉山园区等2个重点区域调整项目第一笔专项补助资金5969万元;安排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18个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第二笔专项补助资金2153万元;合庆一期等5个重点区域调整项目第二笔专项补助资金7172万元;共计15294万元。 


上海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上海    生效日期:2018/9/13

【广东省适用】

环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依法实施国家排污许可制(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广东   生效日期:---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级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广东    生效日期:---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级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级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安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实施细则》和三项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广东   生效日期:---

【深圳市适用】

环境


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深圳     生效日期:2018/9/25

《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2018年发布)》本指引适用于拟实施土地整备的,拟开展城市更新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的政策解读(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深圳   生效日期:--

能源


深圳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深圳    生效日期:---

《深圳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绿色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改建或扩建的绿色民用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深圳市绿色建筑运营测评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深圳    生效日期:---

《深圳市绿色建筑运营测评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时的绿色建筑运行性能及效果的检验。其他民用建筑运行性能及效果的检验可参考执行。

【甘肃省适用】

环境


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甘肃     生效日期:---

《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甘肃     生效日期:---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甘肃     生效日期:2018/12/1

《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加强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


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甘肃     生效日期:2019/1/1

《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安全


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甘肃   生效日期:2018/12/1

《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为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对公路的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适用】

环境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钢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发布)》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12/1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12/1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泰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泰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

安全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了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9月修正)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9月修正)》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2018年发布)》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能源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山东     生效日期:2018/9/21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四川省适用】

环境


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四川  生效日期:2018/9/6

《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精神,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贵州省适用】

环境


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贵州  生效日期:2018/9/12

《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

【河南省适用】

环境


河南省关于废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修订)》的公告(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河南     生效日期:2018/9/20


河南省开展陶瓷制品制造和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河南     生效日期:2018/9/20

《河南省开展陶瓷制品制造和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8年发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 第4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淀粉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8〕26号)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等要求,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陶瓷制品制造及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出公告。


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河南     生效日期:2018/10/1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河南     生效日期:---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为提高全省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

【浙江省适用】

环境


浙江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浙江  生效日期:---

安全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浙江     生效日期:2018/12/1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规范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湖北省适用】

环境


湖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湖北     生效日期:2018/9/12

《湖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为促进我省工业绿色发展,引导企业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辽宁省适用】

环境


辽宁省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编制、监测报告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辽宁    生效日期:2018/9/20

《辽宁省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编制、监测报告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试行)(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规范辐射安全分析和监测报告编制中介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免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有关说明的函》《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和有关规定制定。


辽宁省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编制、监测报告编制中介服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辽宁    生效日期:2018/9/20

《辽宁省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编制、监测报告编制中介服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2018年发布)》为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加强中介服务事中事后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辐射安全分析和监测报告编制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


辽宁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介服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辽宁    生效日期:2018/9/20

《辽宁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介服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2018年发布)》为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加强中介服务事中事后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


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辽宁    生效日期:2018/9/20

《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试行)(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适用】

环境


凉山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凉山    生效日期:2018/9/25

《凉山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未来三年是我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截止2016年底,全州尚有2个县(金阳县、美姑县)未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大部分乡镇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全州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与其他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垃圾处理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及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绿色发展有关要求,完善城镇功能,指导全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全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州城乡垃圾处理水平,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全州城镇宜居水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

【保定市适用】

能源


保定市有序用电工作导则(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保定    生效日期:2018/9/26

《保定市有序用电工作导则(2018年发布)》为保障电力供应紧张时期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滁州市适用】

环境


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滁州    生效日期:2018/9/20

2017年12月28日印发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版)》即行废止。 

安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滁州     生效日期:2018/9/7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2018年发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8〕25号)精神,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滁州   生效日期:2018/9/5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通知(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关事项做出通知。 

【东莞市适用】

环境


东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东莞    生效日期:2018/9/19

《东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东莞     生效日期:2018/9/21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2018年发布)》为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环境保护部《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的通告(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东莞   生效日期:2018/9/25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的通告(2018年发布)》为深入推进餐厨废弃物(含废弃油脂)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餐厨废弃物(含废弃油脂)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做出通告。

安全


东莞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6-2035)(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东莞    生效日期:2018/9/18

《东莞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6-2035)(2018年发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明确要求造名城开创新时代东莞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围绕东莞“国际制现代生态都市”的发展定位,为全面提升东莞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综合能力平安东莞和安全宜居城市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编制本规划。

【肇庆市适用】

环境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超标、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肇庆  生效日期:----

【苏州市适用】

安全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苏州     生效日期:2018/9/25


苏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苏州     生效日期:2018/9/3

《苏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2018年发布)》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苏委发〔2014〕46号)、《苏州市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苏府〔2016〕195号)、《苏州市委 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17〕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约谈制度》(苏安〔2015〕31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适用】

能源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佛山   生效日期:2018/11/1

《印发关于加快推广绿色建筑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2〕51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2018年发布)》为贯彻落实新时代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美丽佛山,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1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建科〔2017〕145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提出意见。


佛山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技术指南(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佛山    生效日期:2018/9/19

《佛山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技术指南(2018年发布)》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统一我市用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的参考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完成了《佛山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项目的研究编制工作。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场监管局按照《指南》做好对本区域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工作,积极发动我市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建设。

【惠州市适用】

环境


惠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惠州    生效日期:2018/9/17

《惠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发布)》为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的双随机抽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核查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广东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和《惠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 


惠州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惠州     生效日期:2018/9/17

《惠州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2018年发布)》为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权限、任务与工作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 

【宁波市适用】

环境


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DB3302/T 1099-2018)

适用范围:宁波    生效日期:2018/10/11

《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DB3302/T 1099-2018)》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过程应遵循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活动。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DB3302/T 1098-2018)

适用范围:宁波    生效日期:2018/10/11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DB3302/T 1098-2018)》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适用于有关产品的外包装、宣传物品与其他信息载体。

【无锡市适用】

环境


无锡市供水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无锡  生效日期:2018/11/1

《无锡市供水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加强供水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无锡  生效日期:2018/11/1

《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2018年修正)》为了加强蠡湖景区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蠡湖景区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适用范围:无锡  生效日期:2018/11/1

《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为了加强排水管理,确保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莆田市适用】

能源


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莆田   生效日期:2018/9/13

《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8年发布)》为深入推进莆田市节能减排工作,缓解资源与环境约束,为实现赶超任务腾出绿色发展空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青岛市适用】

环境


青岛市屠宰及肉类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淀粉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五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公告(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青岛    生效日期:2018/9/5

《关于开展青岛市屠宰及肉类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淀粉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五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公告(2018年发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原环境保护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的规定,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统一部署,2018年我市需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淀粉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陶瓷制品制造等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相关企业须申领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泰州市适用】

安全


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泰州  生效日期:2019/1/1

《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临沂市适用】

环境


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临沂   生效日期:2018/9/7

《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8年发布)》十二五”期间,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全面完成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5 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0 年分别下降11.8%、12.4%、18.9%和17.2%,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要求。全市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较2013 年分别下降46.3%、17.3%和29.5%;PM2.5年均浓度较2014 年下降17.4%,降幅居山东省第1 位。8 个国控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2010 年改11.4%,氨氮改善35.4%,水质达标率达100%;43 个市控断面综合达标率79%,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治污核查,获淮河流域和全国9 大流域“双第一”。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保障体系薄弱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大气环境质量采暖季超标依然严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很大压力。

【太原市适用】

环境


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太原   生效日期:2018/8/28

《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发布)》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改善省城大气环境质量,为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改善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制定。

【西安市适用】

环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西安   生效日期:2018/9/2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2018年发布)》今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全面禁烧的目标。

【长治市适用】

环境


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长治   生效日期:2018/9/3

《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发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

【镇江市适用】

安全


镇江市消防条例(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镇江    生效日期:2018/12/1

《镇江市消防条例(2018年发布)》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中山市适用】

健康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卫生培训的通知(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中山   生效日期:2018/9/6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卫生培训的通知(2018年发布)》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普法宣传,提升我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 2018年我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出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在我市提供免费职业卫生培训服务。

【驻马店适用】

环境


驻马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适用范围:驻马店  生效日期:2018/9/19

《驻马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是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要求、建设美丽乡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来源:风险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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