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上海泽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刘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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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物,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臭味物质大多是气相污染物,主要是由碳、氢、氧、氮、硫、卤素等元素。不饱和烃、氮化物、硫化物、氯烃、含氧烃、植物精油等化合物都具有特殊的味道。 恶臭气体的特点和分类 恶臭作为世界环境公害之一,从大气污染中单独分离出来,说明了其具有自身的特点。(大气污染、恶臭、噪音、水质污染、振动、土壤污染和地基下沉等现象定义为“公害”)。恶臭气体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污染源众多,仅人体嗅觉能感到的恶臭物质就有4000多种,污染面广,涉及行业多,主要分为工业、生活和生物体分泌3大类; 二是恶臭气体成分复杂,往往含有多种污染成分; 三是恶臭污染的监测、分析难度大,一般情况下,人的嗅觉对多数恶臭污染物的嗅觉阈值都在10-9以下,远远超出仪器对恶臭物质的最低检测含量(仪器的最低检出含量为10-6-10-9),其治理的难度也更大; 四是易挥发、易溶解。 一般工厂排放恶臭气体包括: 炼油厂:甲硫醇、甲硫醚、苯、苯乙烯、硫化氢 橡胶厂:苯乙烯、甲硫醇、硫化氢、二硫化二甲基 焦化厂:氨、苯、多环芳烃 塑料厂:苯乙烯、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制药厂:氨、甲硫醇、甲硫醚、苯 皮革厂:三甲胺、硫化氢、苯 涂料厂:苯、硫化氢、二甲苯 污水厂:胺类(一甲胺、三甲胺)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 食品厂:有机酸、不饱和脂肪酸、香精香料异味、油烟等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中对以下八种物质及臭气厂界排放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要求:①,氨;②,三甲胺;③,硫化氢;④,甲硫醇;⑤,甲硫醚;⑥,二硫化碳;⑦,苯乙烯;⑧,臭气浓度。 恶臭气体危害:有些恶臭物质随废水、废渣进入水体后,不仅使水散发出臭味,也使鱼类等水生生物也发出恶臭气味。有些恶臭物质还与环境中的化合物结合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恶臭物质分布广、影响大,它除了刺激人体的嗅觉器官使人觉得不愉快外,还对人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高浓度下会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除臭方法 稀释扩散法 脱臭原理:将有臭味的气体通过烟囱排至大气,或用无臭空气稀释,降低恶臭空气浓度以减少臭味。 适用范围:处理中、低浓度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 热力燃烧法与催化燃烧法 02 脱臭原理:在高温下恶臭物质与燃料气充分混合,实现完全燃烧。 适用范围:高浓度,小气量的可燃性气体。 03 吸附法 脱臭原理:利用吸附剂的吸附功能,使恶臭物质转化为固相物质。 适用范围:低浓度、高净化要求的气体。 等离子技术 04 污水处理厂除臭方法的比选 在我国,采用化学法对污水厂进行除臭处理的历史较长,并有很多先例,但由于种种原因,如需要消耗大量的水、化学溶液和动力,产生二次污染物,对装备、管道腐蚀严重等,对臭气的处理效果和运行状态不甚理想,近年来,已经渐渐被新兴的生物法所取代。 与化学法相比,生物法虽然有投资小、处理废气污染少、不产生二次污染等优点,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生物法的局限性也逐渐显露出来:能耗大、占用土地、生物滤材消耗大、运行成本高等,并且室内空气品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仍旧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因此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 采用离子法净化污水处理厂的气态污染物,在国外是一种成熟并且行之有效的、在国内尚属于新兴技术的方法,最突出的特点是以人为本,在污染源处消除污染,从根本上改善了室内外空气品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污水处理厂的臭气治理问题在我国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恶臭的监测与治理是污水处理厂今后的发展要求。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的研究主要以生物法为主,有一定的治理效果,因此,可以考虑将以生物法为主的联合法。我国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起步较国外晚,因此在选择恶臭处理工艺时,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在自主创新的同时要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合理性,以达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编辑:符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