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持证排污单位,请对照排污许可证副本(绿面金字盖章件)查阅是否需要提交季度执行报告。如需提交执行报告,应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在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三季度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和季度执行报告。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并公开。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22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第37条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是所有企业都必须提交执行报告吗?
一、执行报告小知识
1.执行报告分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月度执行报告。
2.企业应提交哪些执行报告,都在排污许可证副本里予以载明。
3.一般来讲,各类型执行报告提交的时间如下表所示:
注:
持证不足10天的,无需提交当月月报;
持证时间不足1个月的,无需提交当季季报;
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月报和第四季度执行报告可不单独提交,并入当季季报和当年年报。
排污单位应确保提交的执行报告填报完整、真实和合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来源:环保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