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流程图见附件1)和内容,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意见(附件2),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附件3-5),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二、建设单位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时,应当认真核对填报内容,如发现填报错误的,请及时向项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6)申请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上传,原则上不允许重复申请退回修改。
三、建设单位完成信息填报后,无需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但应当及时将验收材料整理归档(归档指引见附件7),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性检查。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托“信息平台”,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项目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信息填报内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在“信息平台”上予以退回,建设单位按要求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上传;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
附件:
(详情进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下载)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图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 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公示
4. 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5. 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6. 广州市自主验收咨询电话
7. 建设单位验收资料归档指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参考模板)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要求,我单位编制了《XXX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XX年XX月XX日,由建设单位、技术评审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XXXX》,并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我单位(公司)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对本项目进行整改完善,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公示
(参考模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公开XXX项目的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参考模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公开XXX项目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参考模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公开XXX项目的验收报告,公示截图(照片)见附件。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验收报告和公示时间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附件:XXX项目验收报告公示截图(照片)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建设单位验收资料归档指引
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后,应将下列资料及时归档备查。其中,九至十四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环评批复要求选择归档。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验收工作组意见;
(三)验收公示材料;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五)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A4纸打印);
(七)竣工相关图件(包括项目竣工图及污染治理工程图);
(八)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现场彩色照片;
(九)涉及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应附具建设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含出入库记录)、双方签署的协议、接收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记录、联单复印件;
(十)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应附具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
(十一)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应附具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明;
(十二)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附具合法排水证明;
(十三)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提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十四)其他相关材料。
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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