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被罚5万元!企业危废管理忽视这一点,违法!

时间:2020-07-06 11:40:37 浏览:662

 

危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产生部分危险废物。但是很多企业不把这部分管理当一回事。
这种想法切记不可!!企业危废处置稍有不慎,是会违反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曾有企业就因危废管理和处置不当,违反了法律法规被罚5万元。

 

 事件回顾

 

2019年12月,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对锡山区某钢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通过管道储存到车间北侧两个储罐内,未采取“三防”措施,露天存放,现场地面未硬化,有废液泄露到地面,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环境监察意见


该企业疏于管理危险废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和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环境监察结果


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该公司发现问题以后,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对贮存场地进行整改,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收集沟、收集井;在桶上及各区域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牌;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安装了红外监控;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出入库台帐;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目前已整改完成。
虽然案发后该企业积极主动地改正,但该违法行为仍应受到法律制裁,生态环境部门最终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来源:小马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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