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如何做好医疗废物监管组织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卫生、农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在市政府及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领导下,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疫情传播。
疫情期间辖区生态环境局如何做好医废环境监管工作?
(1)各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设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2)各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制定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医疗废物识别、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哈尔滨市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哈环规〔2019〕5号)要求,有效发挥已建成的“村卫生室(所)收集、乡镇卫生院中转、市区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处置体系作用,安全处置乡镇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随意倾倒、丢弃医疗废物。
(5)各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置工作。要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督促产生单位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如何做好疫情应对工作?
(1)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施,消毒药品和器具等相关消毒物资,医疗废物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收集、清理设备,备用电源以及运输车辆等。
(2)疫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处置医疗废物。实行医疗废物处置报告制度,承担医疗废物处置任务的单位应定期向所在地环保部门上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监管需要可实行日报、周报或月报。
(3)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对设立隔离区的,隔离区产生的垃圾和废物应当纳入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可适当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应使用固定专用车辆运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医疗废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4)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保障处置医疗废物的能力。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5)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成分变化(如因消毒带来含氯量增加等)后的设施运行准备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做好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
(1)传染病医院、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和
普通医院发热门诊
应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建设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并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2)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一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二是感染性、病理性医疗废物除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外,必须在最外层增加一次性耐压硬质纸箱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开。纸箱表面应印制红色的“感染性废物”标识。纸箱具体尺寸和规格可由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情况和处置方式具体制定;三是对已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医院应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用医疗废物贮存点,悬挂警示标识,避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并设专人负责收集、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废物。
(3)要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加大投药量,延长消毒工段运行时间,加强水质监测,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如何做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应急准备
在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的基础上,可利用本地备选设施处置。
可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运行医疗废物处置备选设施的单位要做好运行准备工作,包括依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根据医疗废物的特点(如热值高、包装大小等)对设施在技术上进行相应的完善等。
疫情期间废弃口罩如何处理?
在医疗机构时:可把口罩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口罩作为医疗废物,会由专业处理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平时:对于普通人,因风险较低,使用过的口罩可以直接丢入垃圾桶;对于疑似患有传染病的民众,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等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推荐将口罩先丢掷垃圾桶,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垃圾桶。
此外应注意不要触碰到别人使用过的口罩,口罩用完后,不要直接放到包里、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