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修正)》解读
概括法规重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旨在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保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权益。规定明确了放射诊疗工作的定义、分类、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基本条件、人员和设备要求,以及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流程。同时,对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强调法规意义和影响:该规定对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提高放射诊疗质量、保障放射诊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放射诊疗技术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权益将产生积极影响。
新法变化内容:2016年修正版对2006年版进行了部分修改,以适应放射诊疗工作的新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企事业单位义务和权利:医疗机构需取得放射诊疗许可,遵守放射防护、安全与质量规定,配备相应人员、设备,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制定应急预案。享有按规定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权利,但触及合规红线如未取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使用不合格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查等,将面临法律责任。
合规红线: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工作,使用不合格或淘汰设备,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未按规定检测、检查设备和场所,未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档案,发生放射事件未采取应急措施或未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