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整理版)》解读

解读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整理版)
解读专家: 合规网 解读日期: 2025-11-10

重点内容概括: 

1. 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3. 生产烟花爆竹企业应具备一定条件,包括符合规划、安全设施达标、产品符合标准等,并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烟花爆竹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需经审批布点,批发企业需具备法人条件、安全储存设施等,零售经营者需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专店销售等。 

5. 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需公安部门许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按相关规定执行。 

6. 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法律法规,县级以上政府可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7.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处2-10万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处1-5万元罚款。 

8. 相关许可证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式样。 


          该条例对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相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了义务和权利,规定了合规红线,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新法变化内容:

         根据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但具体修改内容未在文本中体现。 


 企事业单位义务: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许可证,遵守安全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规定。 


企事业单位权利:

          在符合条件并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合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享受国家鼓励采用新工艺、新配方、新技术的政策支持。 合规红线: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不得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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