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修订) 》解读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是中国证监会为明确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基金监管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于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重点内容包括:
1. 明确派出机构监管职责:派出机构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市场一线监管工作,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处置市场风险。
2. 监管职责的确立和履行遵循职权法定、依法授权、权责统一等原则。
3. 派出机构履行的监管职责包括日常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投资者保护等。
4. 派出机构应建立健全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机制,加强监管协作。
5. 派出机构应加入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6. 派出机构应建立健全履行监管职责的内部决策机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 派出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中遇到重大问题、事项时,应向中国证监会请示或报告。
8. 中国证监会可根据需要直接对派出机构辖区内有关主体开展现场检查等监管活动。
该规定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将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监管实践中,对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企事业单位而言,需依法接受派出机构的监管,配合其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等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享有派出机构提供的投资者保护、纠纷解决等服务。违反监管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