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壁垒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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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家: 解读日期: 2024-07-07

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顺应人口流动趋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这是紧扣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给出的实践路径。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仍然在农村。只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才能不断为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空间。近年来,我国从实际出发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强农惠农措施,就是在理顺“城”的同时,统筹好“乡”这一头。

要看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出现了一些新特征新趋势。比如,大规模流动人口进入城镇,部分地区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过半城镇人口是流动人口的情况;流动人口在受教育情况、就业状况上出现积极变化,成为释放我国人口质量红利的有利因素;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流动人口占比明显上升。这些都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顺应趋势,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也就有了明确的着力点。一方面,促融合、畅循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位于“城尾乡头”,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要充分考虑县域人口流动变化趋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推动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另一方面,补短板、强基础,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系统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

也要看到,城乡收入差距有待缩小,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尚存壁垒,县城带动作用不强,农村金融保障还有障碍……这些困难与挑战,深刻影响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

针对性破解难题,要发挥好改革“关键一招”作用。例如,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充分激发流动人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城乡之间的资金、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双向流动,加快推动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强化县域发展能力,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明确的“时间表”,意味着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近日,备受关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表决通过,明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更多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的落地,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画卷也将一一铺展。(金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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