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 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解读《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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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家: 解读日期: 2023-04-22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 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解读《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新华社记者 高敬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部规划出台有何意义?规划对保护重要江河湖库提出哪些新要求?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21日就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构建“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新格局

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22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9%,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国控断面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河湖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生态破坏问题凸显,水生态环境风险依然较高,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这位负责人说。

他表示,这部规划着力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规划的制定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河湖统领、三水统筹”的思路,指导地方搞清楚问题、症结、对策和如何落实,建立完善更加精准科学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流域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11项指标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这位负责人说,规划共设置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大类11项指标,其中,3项为约束性指标,8项为预期性指标。3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在水环境方面,着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在水资源方面,着力推进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到2025年,354条(个)河湖要达到生态流量要求。

在水生态方面,着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突破。到2025年,河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改善,力争127个河湖水体重现土著鱼类或土著水生植物。

规划进一步提出,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清单式推动重点任务落地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全面推进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规划的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加大规划督导力度,定期调度情况,指导地方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支撑重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此外,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

这位负责人说,要将规划的重点任务措施进度滞后等问题,纳入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通过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相关方面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相关任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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