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国家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归口管理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已于2023年8月6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相较于上一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此次修订突出了标准的合规属性,为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供了参照标准。
一、修订背景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于2013年颁布实施,是我国首个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国家标准。标准颁布以来,得到了大批企业的贯彻实施,累计超过8万家企业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力促进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和企业发展的环境、形势、特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地满足企业实际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启动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29490-2013)的修订工作。
二、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批准了修订立项,项目编号为20210641-T-463。修订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修订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广泛征求贯标主体、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及认证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现行标准与当前企业经营发展内外部环境要求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对标准内容进行重点调整和系统完善,以更好满足新时代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支撑创新发展的需要。
二是突出务实有效。本次修订应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升、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的发展态势,通过提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标准化、全流程指引,显著提升了标准对于企业守底线、控风险和降低信用成本的有效性。
三是强化对标协同。本次修订对照国际组织发布的管理体系高层结构,强化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协同融合,降低企业贯标难度与负担,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提高企业使用标准的主动性,强化标准实施生命力。
四、修订重点
一是调整标准名称。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调整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新标准以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为运行内核,以“要求”作为核心技术要素的特点,强化了与后续贯标认证相关工作的衔接。
二是强化合规要素。本次修订在标准全文系统增加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相关条款,明确了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相关概念,强化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基本原则,将知识产权合规要求贯穿于各类型知识产权管理全链条、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全周期,并在审核改进中将知识产权合规作为重点关注内容,同时增加了“附录B.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典型禁止性行为列表”,旨在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助力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履行知识产权合规义务、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维护利益和保障发展。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针对前版标准将专利作为主要管理对象的情况,此次修订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类型的全面覆盖,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分别提出了获取、维护、运用、保护等管理要求,并在绩效评价中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规定了审核重点,同时,在篇末增加了“附录A.商业秘密管理的工具与方法”,帮助企业能够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好各类型知识产权,为核心业务保驾护航。
四是优化标准结构。本次修改结构上全面对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的管理体系国际标准通用框架“高层结构”(HLS),结构更加完整,系统性更强。标准内容主要由10个主要条款及其相关分条款组成,除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以外,4企业环境、5领导作用、6策划、7支持、8运行、9绩效评价、10改进,按照“PDCA方式”展开。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与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配合,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国家标准与《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的协同推广力度,支持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标准化工具,促进科技创新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步提升,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