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解读

解读法规: “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
解读专家: 解读日期: 2023-02-03

2022年10月11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便于更好理解《规划》,推动《规划》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党中央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防范化解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挑战不断加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应急物资保障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应急物资保障在结构布局、地方储备能力、产能保障、调运能力、科技化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

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指示,应急管理部牵头编制《规划》,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紧紧围绕“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总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主要包括4个阶段:

一是组织专题研究。应急管理部委托相关机构和单位,对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品种规模、产能布局等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支撑报告;部内相关司局围绕本领域物资保障目标、任务和建设项目各自开展了专题研究。

二是起草《规划》初稿。在前期研究基础上,确定应急物资范围主要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3大类应急物资,即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以及受灾人员生活保障物资。将“十四五”时期中央和地方应急物资保障的相关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十四五”期间应急物资保障的工作任务及项目工程,相关表述与已出台的国务院文件及《“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保持一致。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两次广泛征求相关部委、各省(区、市)应急管理厅(局)意见,三次召集业内专家座谈研究,并组织评审。

四是协调联合印发。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的有关工作安排,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规划》。

三、《规划》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以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以满足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受到影响人员和应急救援力量提供物资保障需求为核心,重点聚焦应急管理部门主管的应急物资,深入研究应急物资保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制机制,尽快补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短板,提高防范和应对各类重特大灾害事故能力,推动形成中央和地方实物储备、能力储备、社会储备以及军民融合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五章,包含三部分内容。其中:

第一、二章为总述,主要阐述了应急物资保障历史发展、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形势挑战、“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三、四章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5个方面主要任务和6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法制、提升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力、提高应急物资产能保障能力、强化应急物资调配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应急物资保障标准项目、应急物资产能提升工程、应急物资调配运送现代化工程、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第五章是保障措施,阐述了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多渠道经费保障、专业化队伍保障以及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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