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颁布机构: 卫生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11/01/24 颁布日期: 2011/01/24
颁布机构: 卫生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11/01/24
颁布日期: 2011/01/24
卫生部公告 (2011年第3号) 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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