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9/12/18 |
颁布日期: |
2009/12/18 |
颁布机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9/12/18 |
颁布日期: |
2009/12/1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9]35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36号)和 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当前地震灾害面临的新形势还有较大差距。从近年震情特点看,四川、云南等周边地区地震灾害较为频发。我市部分地区有感地震也时有发生,而且地震发生频率明显增加。目前,三峡库区正处于试验性蓄水关键时期,做好地震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面对严峻的防震减灾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真正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系统。
1.切实推进三峡库区重庆段地震监测系统建设。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市规划局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将三峡库区重庆段地震监测系统列入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后续工作规划,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建设。
2.建立重点地区震情跟踪长效机制。市地震局要对重点地区落实跟踪措施,在地震监测预报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形成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并存,建立地面、地下和高空立体监测网络,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市科委要积极支持科研单位研发先进的地震监测设备,为全市地震监测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对地震波形、地壳形变、流体、电磁和gps等地震活动资料和前兆图像的物理含义进行挖掘,提取地震孕育发生过程中地壳介质特性、应力应变等动态演化图像信息,不断提高我市强震预测的科技水平和准确性。
3.完善市内其他地区监测系统。按照《重庆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渝府发[2009]36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重庆市地震监测技术系统、重庆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公共安全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建设。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1.做好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市地震局要切实做好重庆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将该规划重点项目纳入中国地震局“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地震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要联合开展各区县(自治县)城市活断层探测或小区划工作,将“重庆都市区活断层探测”项目成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做好抗震设防规范要求管理。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等部门要大力配合,共同做好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在项目选址上,应尽量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在项目设计、审查时,要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选用有利于抗震的平面方案,避免使用不规则的平面形式: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审批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开展学校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改造工作。由市教委牵头,会同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地震局,在完成学校建筑抗震性能普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各自行业规范,编制学校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改造工作方案。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中国地震局的技术指南要求纳入工作内容,对学校周围的活断层进行普查,为已建校舍的加固和新建校舍的避让提供依据。市教委、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积极协商,合理安排学校校舍维修加固改造时间,制定出台相关简化程序和优惠政策,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4.开展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教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等要开展对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重点工程、国省道上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构)筑物以及重要行政、科教文卫工程设施等的抗震性能普查,及时实施加固工作,进一步增强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
5.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市城乡建委、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我市农村民居抗震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按照国家补助、地方支持、农民自筹、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市城乡建委、市地震局要继续推进巴渝民居抗震经济适用技术研究示范,在建成我市合川区首批抗震民居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尽快启动第二批示范工程选点、论证、设计、建设、示范等相关工作;市城乡建委、市地震局要继续推广普及具有抗震措施的《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力争到2012年建设和改造“康居农房”24万户。
(三)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将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各区县(自治县)特别是三峡库区区县(自治县)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防震减灾应急管理体制。
2.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 [2009]59号)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全市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依托市公安消防总队特勤支队成立的市地震应急救援队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市地震局、市公安消防总队要做好前期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工作,力争纳入国家防震减灾规划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大对全市地震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力度,尽快建成一支反应灵敏、高效务实的地震应急处置队伍。
3.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突出重点时段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市地震局要积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在重点时段,参照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的做法,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会同市教委、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2.加强平时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教育。依托全市中小学和各级党校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教育。由市地震局牵头,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市市政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广告公司和新闻单位刊登防震减灾公益广告。由市财政投入,市地震局联合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出版防震减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震部门工作。
市政府下发了渝府发[2009]36号文件,市编委印发了《关于强化区县防震减灾管理职能完善地震工作机构的指导意见》(渝编[2008]64号),对区县(自治县)地震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将以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结合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由市编办牵头,市地震局配合,开展区县(自治县)地震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抽查,督促区县(自治县)落实专人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地震局共同研究制订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投入方案,市财政对区县(自治县)进行适当补助。
三、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加强联动,持之以恒合力推进。要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区县(自治县)地震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指挥体系建设,及时充实和调整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坚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要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考核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市级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确保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实施。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努力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切实把防震减灾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工作目标│工 作 任 务│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地震监测系统建设│
├───┬─────────┬─────────────────────┬─────────────────┬──────┤
│ │推进三峡库区重│ │市地震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移 ││
│ 1 │庆段地震监测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建设。 │ │2010年年底 │
│ │统建设。 │ │民局、市规划局配合││
├───┼─────────┼─────────────────────┼─────────────────┼──────┤
│ │建立重点地区震│对重点地区落实跟踪措施,大力开展新技术、 │市地震局 │长期│
│2 │情跟踪长效机 │新方法的应用。│ ││
│ │ ├─────────────────────┼─────────────────┼──────┤
│ │制│支持科研单位研发先进地震监测设备。│市科委│长期│
├───┼─────────┼─────────────────────┼─────────────────┼──────┤
│ │完善其他地区监│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落实资金,尽快推进 │市地震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 ││
│3 │测系统建设。 │ │ │2010年年底 │
│ │ │项目建设。│政局配合 ││
├───┴─────────┴─────────────────────┴─────────────────┴──────┤
│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
│ │ │做好我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 │市地震局 │2010年年底 │
│ │ ├─────────────────────┼─────────────────┼──────┤
│ │ │争取将我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纳入 │市地震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2010年年底 │
│ │做好防震减灾规│中国地震局和全市“十二五”规划中。│ ││
│4 │ │ │ ││
│ │ ├─────────────────────┼─────────────────┼──────┤
│ │划编制工作。 │联合开展各区县(自治县)城市活断层探测或│市地震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规 ││
│ │ │小区划工作,将“重庆都市区活断层探测”项 │划局配合 │2012年 │
│ │ │目成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
│ │做好抗震设防规│做好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在项目设计审查时, │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地震局、 ││
│5 │ │ │ │长期│
│ │范管理。 │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审批重要内容。 │市水利局 ││
├───┼─────────┼─────────────────────┼─────────────────┼──────┤
│ │开展学校建筑抗│编制学校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改造工作方案,安 │市教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 ││
│6 │震性能加固改造│排加固改造时间, 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 │2010年 │
│ │工作。│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地震局配合││
├───┼─────────┼─────────────────────┼─────────────────┼──────┤
│ │ │开展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重点工程、国省道上特│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教委、││
│ │逐步开展建筑物│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市交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 │2010年 │
│7 │抗震性能普查工│文物保护单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构)│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 ││
│ │作。 │筑物及重要行政、科教文卫工程设施等的抗震 │ ││
│ │ │加固工作。│通信管理局││
├───┼─────────┼─────────────────────┼─────────────────┼──────┤
│ │ │做好我市农村民居抗震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城乡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 ││
│ │ │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地震局配合│2012年 │
│ │ ├─────────────────────┼─────────────────┼──────┤
│ │做好农村民居地│启动第二批巴渝民居抗震经济适用房示范工程 │市城乡建委牵头,市地震局配合 │2012年 │
│8 │ │选点、论证、设计、建设等相关工作。│ ││
│ │震安全工作。 │ │ ││
│ │ ├─────────────────────┼─────────────────┼──────┤
│ │ │推广普及具有抗震措施《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 ││br / │ │ │通用图集》,2012年建设和改造“康居农房”24│市城乡建委牵头.市地震局配合 │2012年 │
│ │ │万户。│ ││
├───┴─────────┴─────────────────────┴─────────────────┴──────┤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
│ │推进全市应急体│将地震应急系统纳入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系│ ││
│9 │ │ │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地震局配合│2010年 │
│ │系建设。 │统建设。 │ ││
├───┼─────────┼─────────────────────┼─────────────────┼──────┤
│ │ │加强全市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前 │ │在“十二五”│
│ │加强地震应急救│期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争取纳入国家 │市地震局牵头,市公安消防总队配合 │规划内 │
│ 10 │ │防震减灾规划重点项目中,争取国家支持。│ ││
│ │援队伍建设。 │ │ ││
│ │ ├─────────────────────┼─────────────────┼──────┤
│ │ │加大全市地震应急处置人员培训力度。│市政府应急办 │长期│
├───┼─────────┼─────────────────────┼─────────────────┼──────┤
│ │推进全市应急避│按照《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加│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地震局等部门 ││
│ 11 │ │ │ │2020年 │
│ │难场所建设。 │快组织实施。 │配合 ││
├───┴─────────┴─────────────────────┴─────────────────┴──────┤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
│ │重点时段防震减│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教委、市地震 ││
│12│ │ │ │长期│
│ │灾宣传教育。 │活动。│局配合││
├───┼─────────┼─────────────────────┼─────────────────┼──────┤
│ │平时防震减灾工│依托中小学和各级党校开展,刊登公益广告, │市地震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市 ││
│13│ │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并免费向社会公众 │政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工商局等部 │长期│
│ │作宣传教育。 │ │ ││
│ │ │发放。│门配合││
├───┴─────────┴─────────────────────┴─────────────────┴──────┤
│加强和改进地震部门工作 │
├───┬─────────┬─────────────────────┬─────────────────┬──────┤
│ │加强区县(自治 │抽查2-3个区县(自治县)地震机构。 │市编办牵头,市地震局配合 │2010年年底 │
│ 14 │县)防震减灾工 │ │ ││
│ │ ├─────────────────────┼─────────────────┼──────┤
│ │作。 │对区县(自治县)防震减灾工作进行适当补助。 │市财政局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