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颁布机构: |
国家电力公司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00/09/28 |
颁布日期: |
2000/09/28 |
颁布机构: |
国家电力公司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00/09/28 |
颁布日期: |
2000/09/28 |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力公司 2000-9-28 发布 )
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国电发[2000]589号
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中电国际,国电电力,乌江公司,电规总院,水规总院,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中南电力设计院,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土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苏州热工所,各水电工程局,各水电勘测设计院,安能总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颁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履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力公司(印)
二000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 录
1 防止火灾事故……………………………………(2)
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7)
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8)
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13)
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16)
6 防止锅炉膛爆炸事故……………………………(18)
7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20)
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22)
9 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26)
10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31)
11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37)
12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
拒动事故…………………………………………(43)
1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48)
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49)
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
事故………………………………………………(52)
16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56)
17 防止接地网事故…………………………………(57)
18 防止污闪事故……………………………………(59)
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61)
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62)
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66)
2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68)
23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69)
24 防止交通事故……………………………………(71)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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