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四川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8/26 颁布日期: 2008/08/26
颁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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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四川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8/26
颁布日期: 2008/08/2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08]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四川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序言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发展模式中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富民强省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38号)精神编制,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指导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   四川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在加快发展中,有效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绿色屏障,都具有重大而紧迫的意义。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是四川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也在加大。我省从总量看是资源大省,但人均占有量较低,且分布严重不均,同时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有加重趋势。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依靠资源的高消耗去支撑经济快速增长,不仅资源难以为继,环境也将不堪重负。因此,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跨越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我省经济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我省科技与经济脱节较严重,科技成果产业化率较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资源消耗大,加工水平和附加值低。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不仅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的重要切入点。 随着经济日趋全球化,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绿色壁垒”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还规定从产品的研发、生产、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对我们的产业、产品和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发展循环经济,是我省参与国际竞争,突破“绿色壁垒”,提高经济运行效益和质量,提升自身形象,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途径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也是全国生态建设的核心区和重点区,还是我国主要的生态脆弱地带之一。近年来四川在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方面取得了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边治理、边破坏,全省每年仍有3亿吨泥沙流入长江,近8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入水体,近130万吨二氧化硫排入大气。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减少废弃污染物排放,对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屏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节 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四川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和优势主要体现在:   (一)组织基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38号)提出了全国和全省循环经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初步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思路与工作基础。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发布。攀钢集团公司、宜宾天原化工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泸州西部化工城分别被列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试点园区。全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县(市、区)、园区和企业也已确定。   (二)经济基础。“十五”期间,全省经济快速发展,GDP年均增长112%,2005年,全省GDP达到73851亿元,人均GDP9060元,一般预算总收入83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795亿元,经济基础和公共财政实力增强,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相对坚实的资金保障。“十五”期间,我省建成基础设施项目共295项,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万亿元。交通、电力等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由于四川的资源禀赋条件,形成以资源开发、资源性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产业间的生产“原料”和排放的“废物”的相互关系比较紧密。四川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产业链条初步形成,这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了基础。   (三)实践基础。近年来,四川工业领域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以及开展ISO14000体系认证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资源利用效率得到较大提高,企业生产清洁环保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城镇废物减量化及资源回收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在农业领域,以生态农业建设为核心,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发展立体农业,大力推进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改造,鼓励开展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的认证与管理,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我省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能源转换技术已经成熟或基本成熟,对秸秆降解产沼气技术工艺掌握和生物柴油的研究等循环经济技术走在全国的前列。   (四)社会基础。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也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群众节约意识、环境意识日益加强。消费者对于“绿色消费”、“环保标准”等的认识逐渐加深,对产品和消费的绿色与环保方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氛围正在形成,这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社会基础。   二、制约因素   四川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和挑战主要体现在:   (一)对发展循环经济认识不足。一是公众对我省资源环境约束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国际上可持续发展的动态了解不够,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部分企业急功近利思想突出,将近期利益与长期可持续发展对立起来,行为严重短期化。三是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上还习惯于搞“短、平、快”,没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四是一些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畏难情绪明显,对于本部门在推进发展循环经济的角色和定位不很清晰,还没有真正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责。   (二)企业规模小,企业间“各自为战”,加大了发展循环经济的难度。四川目前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资源利用率以及废物的资源化程度低,污染监控成本较高,技术推广成本也较高,直接融资渠道少,不具有循环经济规模化能力。而全省大中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由于分别隶属于中央和地方,或者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相互之间沟通产品和废物排放的信息渠道不经常、不畅通,在技术、工艺上协作也不够。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指导也是“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协调统一全方位为企业服务的局面,也是造成企业之间难以步调一致的重要因素。   (三)产业结构“二三一”型和重型化。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是典型的“二三一”型产业结构,2005年,三次产业之比为202∶416∶382。在工业内部,又呈现重型化的特征,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中,轻、重工业增加值之比为319∶681。工业以资源型产业为主,产业链条较短,加工程度和附加值较低,资源消耗较大,废弃物排放较多,环境污染较重。全省面临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加速培育新兴产业双重任务,一、二、三产业内部各行业呈断裂型、单线式发展,产业链还没有在更广泛的程度上实现拓展与延伸,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良性循环圈。   (四)市场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应包括资源、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政府责任制度等等。我省市场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存在着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程度不高、法治不健全、监督管理缺位、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   (五)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与循环经济发展之间缺乏一致性。从宏观上看,循环经济法尚未出台,同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也没有真正确立,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资源政策、环境政策之间缺乏配套连接和协调以及科学明确规范的规定。企业节约资源或重复利用废物往往高于排污成本,缺乏内在的动力开展循环经济工作。从我省情况看,也缺乏比较完善的配套措施来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六)发展循环经济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发展循环经济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与资金投入缺口大之间的矛盾突出。多元化、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社会资金对循环经济的投入严重不足,来自中央、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有关循环经济的各项引导性投入极少且比较分散,未能形成整体效益和引导效应。   (七)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不够。对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要的技术研发投入不足,对现有科研人员在发展循环经济上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各产业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关键技术研发严重滞后,成为制约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在“十一五”期间,四川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将发展循环经济与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相结合,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建设生态四川相结合。坚持规划引导、面向市场、依靠科技、节约优先、深度开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清洁发展的方针,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实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市场运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具有四川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减量化--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从经济活动的源头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   再利用--在产品设计和生产时充分考虑延长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时间,使制造产品和包装容器能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使用,或在基本不改变废旧物品物理形态和结构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废物。再利用同时强调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   资源化--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通过物理和化学过程,使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的废弃物转化为新的可以利用的经济资源,并投入生产和消费过程。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和市场运作   循环经济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企业、政府、社会公众等方方面面,政府应当做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健全循环经济的法治体系、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企业要在“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三个环节上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公众要强化节约意识,树立合理消费的社会消费观念,努力培育节约型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市场运作,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污染),谁恢复(治理)”,“谁投资,谁受益”。   三、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   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制度创新体系,形成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和激励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多管齐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四、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一方面,要通过循环经济试点,实行重点突破,发挥试点对象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又要从全省三次产业,从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各环节,从城镇和农村,逐步地、全面地推进循环经济进程。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0年,建设6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试点城市、80个试点县(市、区)、100个试点工业(农业)园区,培育200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明显减少,绿色消费进一步兴起,初步形成循环经济体系框架。   二、具体指标   到2010年,循环经济发展指标达到以下水平:   指标项目                全省目标   试点目标   万元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1     22   万元GDP取(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300    < 250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万吨)       74    4   二氧化硫排放(万吨)           114    4   氨氮排放(万吨)              6    2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 45%    > 50%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 40%    > 45%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 1、968   < 1、5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200    < 18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5%    > 8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0%    > 65%   清洁能源产量占一次能源总产量的比例    > 60%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   > 0、6   新型墙体材料占生产总量的比例       > 65%   > 70%   新型墙体材料占建筑应用量的比例      > 70%   > 75%   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面积的比例      > 20%   > 25%   新建建筑节能比例             > 50%   > 55%   废旧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70%    > 80%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 85%   城市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            > 75%    > 80%   城市污水处理率              > 70%    > 80%   森林覆盖率                > 33% 第四节 重点环节   坚持“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和“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突出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再生资源利用和社会消费五个环节。倡导节约型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建设模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进战略、规划和项目环评,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着力改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环境质量。   一、节约资源   (一)节能。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和民用节能、农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六个重点,突出强化工业节能。开展能耗调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突出抓好钢铁、煤炭、电力、化工、水泥、焦化、铁合金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工作,抓好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39户企业和全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00户企业节能工作。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发展水路、铁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车船,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大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倡节约用电、节约用煤、节约用油。推广农村省柴节煤灶。   (二)节约原材料。提高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进一步整治开发秩序,严禁私挖、滥采、超采,关闭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的开采企业。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延长矿山寿命。大力提高节材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对钢铁、有色、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加工制造业要优先采用利用率高、污染少、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提高设备制造技术水平。包装行业要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制止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的行为。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延长材料的使用寿命。大力培育林竹资源,加大次小薪材和林竹剩余物的综合利用力度,积极发展竹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和林产品加工业。   (三)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制定全省水资源消耗总量控制指标,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调配上下游和地表、地下水,严格限制超采、滥采地下水,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扩大云水资源利用。推进工业节水。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重点推进冶金、化工、煤炭、机械、建材、轻纺等行业的节水工作。加强工业中水回用,提高重复利用率。推进农业节水。以坡耕地为重点,以种植业结构调整为核心,开源和节流并重,结合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农耕技术三大举措,抓好水源-输水-用水-保水四大环节,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   (四)节地。严格耕地保护。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实施“沃土工程”和“金土地工程”,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集约用地。建立并完善各类园区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分类提出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的投资率、容积率、产出率等控制指标。修订和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工矿和居民点废弃土地复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   (五)节肥、节药和节种。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节肥、节药和节种。到“十一五”末,全省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种子利用率。   (六)节运。整合并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和物流资源,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高效率的综合运输和物流体系,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管理,打造交通运输、信息交流和仓储配送三大平台,实现运力节约。   二、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   (一)推进清洁生产。依法督促企业加大清洁生产力度,重点推动冶金、化工、造纸、制革、印染、食品酿造和建材等行业的达标排放试点示范工程。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实施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重点出口生产企业ISO14000体系认证。开展清洁生产项目示范试点工作,将清洁生产的理念由工业逐步扩展到农业、矿产资源开采和服务业等各领域。   (二)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业无公害生产进程,推广测土配方,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推广生物农药。加快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划定和保护,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建立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取缔肥水养鱼,控制网箱养鱼。禁止工业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三)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对“三江一湖”(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邛海)和32条重点小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实现还“三江清水”的目标。到2010年,省辖长江出口断面的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水质标准;其他城市江河段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全省各流域的水体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与回用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建设备用水源地,取缔和搬迁影响饮用水源的污染源。   三、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升级   营造创新环境,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四、资源综合利用   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减少浪费和污染,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加强对钢铁、有色、电力、煤炭、化工、轻工等行业的生产废物管理,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以煤矿瓦斯利用为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废弃物等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渣和建筑废物综合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抓好秸秆等农业附产物的综合利用,开展秸秆和粪便还田的农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广集约化养殖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农膜回收。   五、绿色消费和节约消费   在全社会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 第五节 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通过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市的试点,实行分类指导,探索循环经济的不同发展途径和形式,发挥引导和典型示范作用,逐步实现微观循环圈、中观循环圈与宏观循环圈之间的互动。   企业层面--推进清洁生产、ISO14000认证体系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采用循环新工艺、新技术,实施物料闭路循环和能量梯级利用,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形成企业小循环圈。   园区层面--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和改造园区,按照生态产业链发展的要求,构筑园区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经济链条,减少或杜绝废弃物的排放,实现资源在企业之间和同产业之间的充分利用,建立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的循环经济机制,建设园区中循环圈。   社会层面--以社区、城镇为重点,以绿色消费为目标,以生态设计为主要手段,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要途径,建立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标志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构建社会大循环圈。 第三章 循环型工业   “十一五”期间,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重点,充分发挥工业的产品制造、能源转换、社会废物消纳处理三大功能;建立和完善产业链条,实现多产业耦合、多资源联供、多产品联产。重点抓好钢铁、有色、能源、化工、建材、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资源再生利用和再制造等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循环型工业建设。 第一节 钢铁工业   推进“三干”即干熄焦、高炉煤气干式除尘、转炉煤气干式除尘工艺,实现“三利用”,即以焦煤、高炉、转炉产生的副产煤气为代表的二次能源利用,水的综合利用,以高炉渣、转炉渣为代表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能源的一次使用效率和能源的二次回收利用率,减排二氧化碳,减少粉尘、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推进余热回收利用,减少发电用煤量,利用余气发电,提高企业用电自给率。推进钢铁厂和发电厂之间煤气、电力互供,打造炼焦-煤气-电力等产业链。完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把废水治理与废水资源化相结合,实现废水的再利用。提高固体废物利用率,将炼铁的废渣经水淬工艺处理后循环利用,一部分成为生产水泥和砖的原料,另一部分重新入炉冶炼钢渣用来铺地基、路基,打造矿石-铁精矿-烧结矿-铁渣-钢渣-建材等产业链。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优化钢材产品结构,发展高端板、材、H型钢等配套的高效钢材,积极推进下游机械加工业发展壮大,形成矿石采选-炼铁-炼钢-轧钢(钢制品)-机械加工-机械产品等产业链。 第二节 有色金属工业   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集约化程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强炉窑保温,加大余热、余气利用。加强冶金废水的处理和尾矿排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对停用的开采区和尾矿库进行复垦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对冶金固体废物(废渣、尾矿)中的镉、锗、硒等有价元素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重点发展轻质高强结构材料、信息功能材料、稀土材料等,进一步增加高端产品品种,提高质量。 第三节 能源工业   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做好能源市场规划建设,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建成全国优质清洁能源(水电、天然气)生产基地,形成以电力为中心,水电为重点,煤炭为基础,天然气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有效补充,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能源工业体系。   一、电力   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实行水火电置换,加快关停效率低、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积极发展核电,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国家电网未覆盖地区,要积极做好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转换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发展沼气、秸秆、垃圾发电等绿色替代能源。   二、煤炭   健全煤炭工业宏观调控体系,把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整合。促进能源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煤、电、化、冶、运联营的多元化产业格局,初步建立煤炭循环经济框架。加快煤炭清洁化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洗精煤在原煤使用量中的比例,加快开发利用煤层气,继续搞好煤矸石、煤泥、瓦斯、矿井排放水以及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进一步提高煤化工业水平,抓好煤液化、煤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焦化项目剩余煤气、余热等的回收利用,推进废气燃烧或转化生产电力、热力。   三、天然气   加快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延伸天然气产业链,提高加工度和附加值,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进一步提高城市燃气供应水平。实现天然气化工在高端产业发展的突破,适度扩大天然气发电规模。重点建设川东北天然气化工基地,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基地和消费中心。   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当作实施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着力推进利用红薯等作物制取燃料乙醇、利用麻疯树等制取生物柴油等工程,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 第四节 化学工业   将天然气化工、盐化工、煤化工等行业横向链接起来,并向有色金属、建材工业等产业横向扩展,向精深加工纵向延伸,与副产物和废物相结合,初步构建循环型化学工业体系。加快技术升级步伐,重点提高天然气化工、盐化工等行业加工水平,提升合成材料技术层次,优化农药和化肥品种结构,拓展新型精细化工产品领域。加快推进80万吨/年乙烯项目建设。应用芳构化、加氢裂化等深加工技术,推进石化制品、有机原料、农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化学工业的精细化率。 第五节 建材工业   推动水泥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生产集中度和竞争力。结合淘汰立窑、湿法窑等落后产能,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并支持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建筑废渣、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废物生产水泥等产品。积极利用低品位原燃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企业从水泥生产线利用废气、余热发电。 第六节 装备制造业   加快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逐渐形成发电成套装备、冶金化工成套装备、石油天然气成套装备、环保成套装备、机车车辆及汽车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重点开发研制烟气脱硫脱硝、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及资源回用成套设备和技术,提高烟气脱硫脱硝、高炉余压透平回收技术装备成套能力,加快医用垃圾、废旧灯管、废旧轮胎等固体废物处理装备的研制生产,为大型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处理成套装备、污泥处理和利用成套装备、控制和监测系统。 第七节 农产品加工业   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培育发展循环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壮大具有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食品生产和深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大资源循环利用规模。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内,专业从事农产品加工废物的闭路循环和综合利用,通过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和高效分离技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产生的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利用,建立废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中心。 第八节 资源再生利用和再制造产业   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力争到2010年,全省培育10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从事资源再生利用产业企业达到500家。   大力发展再制造业。加紧出台废旧产品的报废标准、再制造产品目录以及质量标准。建立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逆向物流体系。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完善再制造、再循环技术和管理体系。以废旧汽车、电脑、电机等废旧产品为重点,力争到2010年,建设10个再制造示范企业。   一、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对包括渣土、废砖瓦、废混凝土、废木材、废钢筋、废金属构件等可再生资源在内的建筑垃圾,通过就近回填利用、再制造和填埋处置等方式加以再利用。   二、生活垃圾回收利用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加工生产利用体系。设置大型分拣中心,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加以细化分类、初步加工与打包,定向送往对口的综合利用企业。有机垃圾直接送入堆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料,并回收垃圾填埋产生的甲烷等可燃气体。对有毒、有害废物实行强制性回收,送专门的处理机构加以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三、重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健全废纸回收利用网络,开展废纸的收集与再利用,将废纸回收和社区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力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的管理,建立汽车回收和拆解体系,建立报废零配件的处理、销售体系。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控制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通过价格和政策引导,对废塑料制品进行分类回收,拓宽多元化塑料制品回收渠道。   四、危险废物回收处理   加强电池、荧光灯、医疗垃圾、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完善废旧电池的收集网络,建立废旧干电池处理厂。建立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建设成都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焚烧、填埋和综合利用,做到安全回收和处理。实施危险废物产生、运输、经营、贮存、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许可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实行有效的事前监控和事后监督,到2010年,实现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实现两个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30%以上。 第四章 循环型农业   循环型农业一是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向无害化方向调整,实现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无害化,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二是实行“植物生产、动物转化、 微生物还原”,将种植业、养殖业、林(草)业、水产业、加工业、生态环境建设等配置成一个相互依存、少废物、再利用的大循环系统,加快农业生产经营及废物利用的产业化和规模化,最终实现保持水土、节约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保障食品安全等多重效益。 第一节 种植业   “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实施山体生态梯度开发、林果立体间套、农田立体间套、水域立体种养和庭院立体种养等循环生态种植模式,提高种植业的综合产出率。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禁止焚烧秸秆,采用秸秆覆盖直接还田、秸秆腐熟还田、作饲料、制沼气、生产燃料乙醇、有机肥加工、制作纤维板等方式加以资源化利用。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行精耕细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加大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有效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使用量。推广使用有机肥,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努力培肥地力,改善土壤养分结构,降低土壤重金属、水体富营养化等污染程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取“大中小微并举、井池窖提共用”的办法,逐步解决农田的有效灌溉问题。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第二节 畜牧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推进畜牧业无害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进程,把退耕还林(草)同发展生态畜牧业结合起来,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单位面积养殖规模。在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建设配套的沼气工程,推广“生态养殖业-沼气-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内循环模式,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和污水达标排放,生产有机肥料。建设畜禽废水、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第三节 林(草)业   推进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易地生态移民、生态建设重点县、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项目,开发宜林荒地,积极增加林地使用面积,保证林地有效供给。在草原牧区深化人草畜“三配套”建设,实施草场沙化、退化、盐碱化的“三化”治理工程,采取草场围栏,加大天然草场改良力度,实行草场轮牧、休牧、禁牧,防止草原超载过牧。将发展林(草)业、防治水土流失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农牧民粮食、燃料和环境等多方面需求。 第四节 水产业   充分考虑水生生物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把建设节约型渔业、可持续渔业作为战略性措施进行规划。坚持保护区建设与生态渔业发展相结合,推进湿地保护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以恢复和改善鱼类资源和水体功能为目标,逐步建立江河生态环境保护、捕捞和江河资源恢复协调的格局。 第五章 节约型建筑业   发展节约型建筑业,一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二是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 第一节 墙体材料革新   “十一五”期间,全省要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控制现有实心页岩砖生产规模,发展页岩空心砖和多孔砖。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因地制宜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石膏砌块、煤矸石空心砖等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积极组织科研、生产企业研制开发具有节能、节地、环保的砌块、板材和新型复合墙体材料。 第二节 节能省地型建筑   从立项、规划、设计、审图、开工许可、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环节全过程监督实行节能省地标准。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禁止销售和使用。研究建立针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能效标识制度和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检测及能耗审计制度、最高能耗定额、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加快节能住宅产业化进程。 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为突破口,带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共建筑用能定额管理和奖惩制度。既有办公建筑要进行节能诊断,抓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和冬季空调室内设定温度标准。积极推广绿色照明,更换高效节能灯具,改造控制电路,降低照明能耗。严格执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制度,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进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努力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和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体系以及新型和可再生能源,鼓励研究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型技术和产品,加快成熟技术、材料、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加快用于隔热保温的建筑围护设备,建筑物内节能设备、节水设备的普及运用。要加强节能建筑标准体系建设与监管,推进强制性认证。 六章 循环型服务业   “十一五”期间,要推进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提高服务业环境管理水平,建立服务业发展的绿色认证体系,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节 商贸流通业   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构建以集散市场为核心,以基层收购网点为基础,集回收、集散、加工利用于一体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引导回收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在城市社区设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回收站点。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建立结构合理的农村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加强集散市场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的再生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区域性废物交易中心。集聚发展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钢、废铜、废纸、废家电等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 第二节 旅游业   根据旅游区的生态环境容量,坚持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和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建设和提升各大旅游区的生态品位,保护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以加强环保、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为重点,合理设计旅游线路,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旅游基础设施。坚持以清洁生产技术为支撑,积极加强景区景点环境的整治、保护工作,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快绿色景区建设,促进4A级景区的发展和ISO14000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完善景观与生态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标识、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等设施。   大力推行宾馆餐饮行业清洁生产。商场、宾馆及大型娱乐场所推广使用绿色材料进行装修。加强餐饮行业节电工作,改造传统低效率用电设备,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型设备。积极倡导节约用水,加快节能水龙头的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应用餐饮中水回用技术。提倡使用无磷环保洗涤剂,降低废水中COD含量。提高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价格,增加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成本,鼓励住客自带洗漱用具,减少酒店一次用品使用。探索建立城乡互通的餐饮垃圾再利用系统,实现城市餐饮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供农村养殖场进行养殖再利用。 第三节 环保服务业   制定出台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环保服务业市场发育,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污染治理公司,发展由第三方独立法人来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动民间资本投资到环保服务业中,优化企业组合,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工程建设、设施运营和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以机械设备、化学品租赁、产品维护等为主的生产资料租赁维修,以汽车、房屋和日常耐用用品为主的生活资料租赁维修,积极发展环境认证和环境咨询等中介机构。 第七章 区域循环经济   依据区位分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分布和产业基础,本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的原则,发展区域循环经济。 第一节 主体功能区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规划未来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发展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   一、优化开发区   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结构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率先建立若干较高水平的资源循环利用、废物变产品的生产链和园区。向重点开发区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调动和生态环境压力。   二、重点开发区   加快聚集经济和人口,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一方面承接优化开发区的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增强承接限制、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转移的能力。加强产业配套能力的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持环境竞争力,做到增产减污。提高资源的加工水平,加大废弃物再生循环和综合利用力度。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产业布局,构建企业、产业之间资源相互配套、废弃物相互利用的产业空间格局。   三、限制开发区   坚持保护优先,要通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实施点状开发,在资源环境可承载条件下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水能资源,实现资源的加工转化增值和废弃物的合理利用。积极引导超载人口逐步转移到重点开发区定居、就业。研究制定和实施对限制开发区以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为主的生态补偿政策。   四、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一切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使该区域各类保护区和自然文化遗产切实得到根本性保护。 第二节 五大经济区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   要结合打造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体系,按照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明确五大经济区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发展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   一、成都经济区   充分发挥吸纳人口、聚集要素、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对周边地区的带动、辐射、扩散功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全省跨越式发展发挥支撑性、示范性作用。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高效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降低化工产业、医药产业、精品钢材产业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推进其资源再循环和综合利用。延伸以饮料、白酒、卷烟、优质粮油、肉类、果蔬加工等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加工深度。以废旧电子产品和废旧汽车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再制造业。以岷江和沱江干流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为重点,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体化。   二、川南经济区   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丰富和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等优势,加快区内外、省内外资源整合,促进要素集聚,承接产业转移,实现产业协作配套。以沿江黄金水道、沿江高速公路、成昆、内昆快速铁路等交通干线为依托,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着力发展水电,加快煤炭产业节能降耗和防治污染的步伐,实施洁净煤战略,推进煤电一体化,打造清洁能源生产基地。改造提升天然气化工、盐化工、氯碱化工等化工产业,打造循环型化工基地。实现以林产品、竹浆纸、茶叶、白酒、肉食品、优质粮油、蔬菜、水果等为代表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无害化。大力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特色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保护川江水资源,加大石漠化土地和陡坡耕地治理力度,实施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严格控制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污染物排放。   三、攀西经济区   按照“整合资源、壮大产业”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思路,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能资源,建设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以加快钒钛产业发展为中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发展高钛渣、氯化法钛白及钒产业等,培育壮大稀土、有色金属等产业,突出矿电组合优势,打造西部重要的钒钛、优质钢、稀土和有色金属产业基地,进一步加大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利用力度。以优质粮油、水果、反季节蔬菜、花卉、优质烟叶等加工为重点,建设亚热带农产品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冬季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干热河谷区生态建设,加大矿山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四、川东北经济区   发挥后发优势,大力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展天然气精细化工及其延伸产业,建设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提高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发展丝麻棉、粮油畜禽、林果竹等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基地。依托盐卤、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发展循环型建材化工产业。以嘉陵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加大山区建设与生态保护力度,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天然气化工、农产品加工业、建材工业等污染物排放。建设川甘陕渝区域性生态屏障、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和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发展区域生态文化旅游及红色旅游。   五、川西北经济区   进一步抓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引导超载人口向重点开发区的大中小城镇转移,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森林草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域,加大沙化、荒漠化土地治理力度。按照“保护生态、点状开发”的思路,在搞好生态建设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大水能、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在少数具备相应条件的地区,围绕电矿优势,采取适度集中的方式,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电产品。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加工深度,增加附加值,建设特色民族食品产业区。着力提高特色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发展生态和民族风情文化旅游业,建设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重点区域。 第八章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政府主导、市场推动为原则,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建设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树立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观,培养理性、绿色的消费观,形成新的价值观念体系、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 第一节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乡建设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   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规划,完善组织体系与管理体制。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城镇能源体系,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加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风景林地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   创建国家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及环保小康示范县。加快生态市(州)、县(市、区)建设试点进程,到2010年,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3个和6个,60%以上的设市城市和30%以上的县达到国家或省园林城市标准,建成环保小康示范县10个,启动一批生态市建设。   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十一五”期间,所有城市和重点县城建成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管网。新建和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同时采取除磷、脱氮措施,到2010年,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降低管网漏失率,建设城市中水回用工程和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的车型,建立快捷、便利、舒适、清洁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大治理细颗粒物、噪声等污染力度,2010年前,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5%以上,汽车尾气达标率80%以上。   二、建设生态社区(生态小区)   制定和完善生态社区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快生态社区建设进程,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健身、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工作。住宅小区的设计以及建材的选择应充分考虑采光、保温、通风以及节约资源的需要,采用环保建材和环保涂料。中心城市新城区建设要按照节约型社会要求高起点规划,提高建筑设计、施工水平和科技含量。新建小区要全部符合节能建筑新标准,并逐步建立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处理、立体绿化和智能化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创造亲近自然、舒适安宁的生态型居住环境。在条件允许地区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配套设施应尽可能采用自然光,或采用太阳能照明,减少电力照明。   三、建设生态农村   结合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乡村公用设施共享程度,严格管理农村宅基地,节约建设用地。指导农民开展“三清、四改、五通”(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房、改厨、改厕、改圈,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以及通电视)。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环境文明村和生态家园建设。   推进农村废物的循环处理。逐步形成“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机制。有机垃圾作为有机肥、自然净化等方式实现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置。农药用具、废电池等有害垃圾要实行强制性回收安全处置。   “十一五”期间,重点组织实施“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及“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三大工程。逐步实现家居文明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卫生环境优良化。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环境卫生。利用沼气和小水电替代薪柴和煤电作为生活燃料或用于照明、取暖。 第二节 绿色消费   在全社会倡导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引导人们正确购物和合理消费。   一、实施绿色采购   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与示范作用,实行绿色采购,将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网和媒体定期公布通过认证的企业和产品名单,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的绿色产品的比例。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建立办公用品的回收系统,及时回收报废的办公用品。积极提倡社会优先购买绿色产品。   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   广泛开展绿色消费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绿色消费意识与绿色消费需求。倡导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增进重复利用意识,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抵制“白色污染”,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   三、规范绿色产品与绿色企业的认证与管理   研究制订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推进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企业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绿色企业与绿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并在食品行业实行绿色标志产品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产品的检测和指导工作。 第九章 循环经济保障措施   发展循环经济,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和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主要从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等方面进行引导、激励和监管。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投资主体。全体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循环经济发展进程。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为本地区、本部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节 规划指导   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按照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快组织编制节能、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各地区要加紧编制当地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各试点园区、企业要编制发展循环经济试点规划或方案。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规划实施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咨询制度,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积极发挥人大、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循环经济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第三节 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经济社会特点,加快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产品的资源化利用法规、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回收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把循环经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各级政府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现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完善节能、环保统计、监察体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处置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   积极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财政、税费、产业等政策。探索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制定出台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探索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运用国家关于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中购买循环经济产品的比例,积极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推动政府绿色采购。 第四节 技术支撑   依靠高新和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技术咨询推广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营造创新环境,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和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广目录和技术政策,推动企业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和帮助企业投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紧开发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减量化技术等,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五节 投入保障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循环经济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把循环经济建设资金列入预算,重点用于对循环经济技术研发推广、对企业的技术改造补贴、发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等。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各类融资和经营方式参与循环经济发展,要主动并有选择地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招商引资与发展循环经济、结构调整良性互动,促进产业升级。 第六节 社会环境   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产品的标识制度,鼓励公众购买循环经济产品,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增强建设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印发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加强社会舆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监督,搞好发展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建设,向公众公开发展循环经济的最新动态,方便公众对政府和企业推动和发展循环情况进行了解、监督和评价。鼓励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循环经济活动,为政府政策制定与企业政策咨询提供调查研究与信息咨询,推动企业开发使用循环利用技术。 第七节 开放合作   抓住东部和海外产业转移、多区域合作等新机遇,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利用产业导向和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企业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国内外科研开发机构、企业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合作创办科技企业,增强我省产业化和技术开发能力。实施充分开放合作,创新合作思路,拓展合作领域,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环境、科教、人力成本等优势,找准方向,优化环境,培育循环经济产业,做大循环经济总量,以循环经济的突破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1、四川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市、县(市、区)、企业、园区名单(第一批)      2、名词解释 附件1   四川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市、县(市、区)、企业、园区名单(第一批)   一、试点市(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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