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3/20 |
颁布日期: |
2008/03/20 |
颁布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3/20 |
颁布日期: |
2008/03/20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川府发[2008]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一年。要坚持 “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全省工作总体取向,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形成新的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定位,以重大项目为发展载体,“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确保2008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7000亿元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着力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突出优势产业,注重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今年确定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项目462个,其中,“续建项目”169个,“开工项目”138个,“储备项目”155个。现将《全省2008年重大项目计划》下达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重大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今年对“续建项目”和“开工项目”实行目标考核。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项目监管,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做好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按照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做好项目储备,滚动建库,加快前期工作,增强发展后劲。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