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0/11/19 颁布日期: 2010/11/19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0/11/19
颁布日期: 2010/11/19
宜府办函〔2010〕263 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0 年10 月23 日21 时45 分,由四川世成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投资建设,珙县蜀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四川 省倍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川铁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筠 连县丽都苑小区工程,在塔机安装顶升过程中发生起重臂折断, 造成4 人死亡,1 人重伤、2 人轻伤的较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 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市政府副市长王剑明在事发第一 时间率领市政府应急办、安全监管、监察、总工会、公安、住房 城乡建设、质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 导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由 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无塔机塔吊安拆资质)违反国 家禁止夜间安拆、顶升的规定,且安排未经培训、无上岗证人员 违法施工造成的。目前,有关部门正对事故原因作进一步调查。 — 2 —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截止到目 前,共发生6 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造成9 人死亡、3 人受伤, 特别是筠连县“10.23“ 塔吊起重臂折断事故的发生,是我市建筑 行业多年来鲜为少见的群死群伤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给人民生 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认 真吸取事故教训,各区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 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迅速扭转十 分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根据10 月25 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建 筑施工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分析问题,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 作愈加重要。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已 连续多年取得了未突破死亡控制指标,事故稳中有降的成绩。但 应该清醒地看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安全形势仍 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安全检查流于 形式,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二是触角延伸不全面,监 管区域仍存在一定空白,监管的网络没有实现全覆盖,疏漏较多。 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与当前日益繁重的建 设工程监管任务不相适应;隐患整改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上,不 落实不闭合,形成监管缺失。四是整改力度不够大,处理失之于 — 3 — “宽、松、软”的现象依然存在,效果不明显,隐患整改不彻底。 五是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培 训工作流于形式。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指导思想,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 弱环节,认真梳理分析,制订对策和措施并狠抓落实。要从树立和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层次反思加强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的重要任 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切实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是高危行业,在 责任落实方面更为重要,要求必须更加严格,监管必须全面有力, 处罚必须坚决果断。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全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增强严格 执法意识,做到监督严肃、检查严密、惩处严厉。一是要加大行 政监管责任的问责力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对那些不认真履 行安全生产责任并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必须铁面无私,严管重罚,以儆效尤。对作出违法、不当的安全 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负有相关安全监 — 4 —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施行政 责任追究。二是要结合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行 动,严厉处罚因管理混乱造成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 大损失的事故责任单位与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 故隐患严重的企业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尤其是 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该暂 扣的暂扣,该吊销的吊销,该终身不予注册的坚决不予注册,需 要经济处罚的一定要处罚到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 决公开曝光并严厉打击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和 相关的责任主体,决不能留情和手软。三是要强化和落实监理、 施工现场人员责任。要全面提升项目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督检查中 的地位和作用,让监理的指令得以顺利落实。同时必须首先落实 施工现场人员的责任,通过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自身的安全水平, 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从上至下建立 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共同承担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进一步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机制和方法。建筑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必须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新特点和新形势,要充分发挥 资质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许可、安全监管等各个管理环节的整 体效能,形成以项目管理为对象,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 监管网络体系。要实行“差异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整合建筑 — 5 — 工程监管资源,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整合集中到涉及公众利益的安 全监管工作方面,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的力度。要充 分发挥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诚信体系平台,对企业和从业人 员安全信用及时曝光,加大舆论和社会对安全不良行为的监督力 度。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从多次安全生产事 故的经验教训来看,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意识偏低的状况仍然存在, 农民工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还需加强。农民 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作为今后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一是要认 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加 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 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有关 要求,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作为 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 进。二是要认真组织制订和完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 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制 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夜校, 为农民工传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基本操作技能等知识,进 一步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是要充分发挥企业 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 训活动把农民工有效组织起来,向农民工提供安全教育、技术培 — 6 — 训、权益保护及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严查隐患,确保安全,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水平 为认真吸取筠连县“10.23”塔吊起重臂折断事故血的教训, 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查隐患、保安全” 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建设施工单位自查,区县、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排查, 市上组织抽查的形式进行。从即日起—11 月19 日为自查、排查阶 段。11 月20 日—11 月30 日,由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等部门对全市大检查情况 进行抽查,具体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中心城区拉网式检查由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翠屏区政府联合开展。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施工 单位(含分包单位)是否超资质施工;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完善施工事故的应急预案情况,专项治理防高坠、物体打击、深 基坑高切坡、起重机械检查情况; 3.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情况;建筑施工特种设备 备案登记、检测和使用情况;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制订 — 7 — 及运行检查情况;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岗情况;监 理单位对安全监理的履职情况; 5.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临边洞口防护、施工 用电、施工围墙、起重机械、塔吊设备和施工电梯等事故易发、 多发部位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各类安全 隐患。各区县和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排查情况务必于11 月20 日前 书面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企 业的整改方案要保留在施工现场备查。在大检查期间依然发生较 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 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筠连县“10.23”塔吊起重 臂折断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扎实抓好其他各方面的安全 生产工作。要针对目前正处于倒风季节的实际,严格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煤矿、 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等相关 规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工作,严防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发生。要针对元旦、 春节不久将要来临,客流、货流量加大的实际,合理安排运力, — 8 — 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客运车辆 “五不出站”制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要针对烟花爆竹进入 生产和销售旺季的实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 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要 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 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O 一O 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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