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1/21 颁布日期: 2009/01/21
颁布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地区: 苏州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1/21
颁布日期: 2009/01/21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09〕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恶劣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一股强冷空气将于1月22日傍晚前后影响我市,22日夜到23日白天我市将出现6~7级、水面8级西北大风,气温迅速下降,23日开始出现严重冰冻,24日和25日早晨最低气温可达零下6~8℃,26~27日仍将维持低温冰冻天气,这将是1991年以来我市最严重的持续低温冰冻天气,可能对交通安全、供水设施、农业生产、电力保障、工程建设、节日市场供应等带来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这次降温冰冻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而且正值春节临近,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降温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防范措施,努力把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分析会商,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为科学防范提供准确依据。公安、交通、建设、农林、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降温冰冻天气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和防范应对知识,实现对灾害天气的综合监测预警。 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重要道路、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采取科学措施,尽量减少大风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的影响,全力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农林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畜禽棚舍等防冻措施,减少冻害损失。贸易部门要指导重点企业、市场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调运、投放工作,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建设部门要做好建筑工地、简易房的防大风和防冻保暖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重视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沟通有关情况,确保应对工作高效有序。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气象 预警△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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