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苏州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8/08/22 |
颁布日期: |
2008/08/22 |
颁布机构: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苏州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8/08/22 |
颁布日期: |
2008/08/22 |
昆政办发〔2008〕8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节能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工作任务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政府对我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要求,依照《节约能源法》和《苏州市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昆山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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