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颁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06/11/22 颁布日期: 2006/11/22
颁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06/11/22
颁布日期: 2006/11/22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heck and acceptance of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in Shanghai (发布稿) 2006-11-22发布 2006-11-22试行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和术语 1 4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和验收方法 2 5 数据采集监控系统及企业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11 6现场故障模拟恢复试验 12 7监测系统的验收检测校验 13 前 言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水污染源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相关检测项目和相关检测设备的调试、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1月22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准。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设备调试、验收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水中的总有机碳(TOC)、化学需氧量(COD)、紫外(UV)水质吸收、pH值、氨氮、流量等在线监测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BC 6-2001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GB/T 12999-1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当上述规范性引用文件被修订或重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3.1  总有机碳(TOC)燃烧法 利用催化燃烧方法将污水中的有机成分转化成CO2并进行检测,用以确定污水的TOC浓度。 3.2  pH值测量的玻璃电极法 污水pH测定的一种方法,该方法采用玻璃电极作为指示电极,甘汞电极或银电极作为参比电极,测量以获得污水的pH值。 3.3  化学需氧量(COD)测量的重铬酸钾法 在强酸并加热条件下,用重铬酸钾作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以氧的mg/L来表示。 3.4  紫外(UV)吸收分光光度法 利用紫外吸收光谱对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在一定条件下,水中有机物的浓度与紫外吸光度有很好的相关性,根据光吸收系数(SAC),得到水中有机物浓度。在水质监测中光吸收系数与CODCr或高锰酸盐指数具有相关性时,可将光吸收系数折算成CODCr或高锰酸盐指数。 3.5  氨氮气敏电极法和比色法 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比色法是在污水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浓度的方法。 3.6  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3.7  水质自动采样器 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复合样品。 3.8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9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10  试样 指导入自动分析仪器的企事业单位的污水。 3.11  响应时间(T90) 从零点校正液移入量程校正液至到达量程校正液90%所需要的时间(min)。 3.12  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 指自动分析仪在检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以“MTBF”表示,单位为:h/次。 3.13  零点漂移 指采用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自动分析仪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相对于量程的百分率。 3.14  量程漂移 指采用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相对于自动分析仪的测定量程,仪器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相对于量程的百分率。 3.15  pH标准液 用基准试剂配制的pH标准溶液。 3.15.1 邻苯二甲酸氢盐pH标准液(pH=4.008,25℃)。 3.15.2 中性磷酸盐pH标准液(pH=6.865, 25℃)。 3.15.3 四硼酸钠pH标准液(pH=9.180, 25℃)。 4 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和验收方法 4.1 一般要求 4.1.1 调试 4.1.1.1 在现场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初试后,使在线监测系统投入运行,运行调试时间不少于72小时。 4.1.1.2 调试期间除检测在线监测仪器零点和量程校准的时间外,不允许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计划外的维护、检修和调节。 4.1.1.3 每天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检查,当累积漂移超过规定指标时,应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调整。 4.1.1.4 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电等造成调试中断,在排放源或供电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运行调试,累计运行调试时间不少于72小时,并且连续运行调试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 4.1.1.5 如果在线监测系统故障造成调试中断,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72小时的运行调试。 4.1.1.6 编制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期间的零点和量程漂移测试报告。 4.1.2 检测 4.1.2.1 在线监测仪器正常运行72小时后进行检测。检测期间不一定紧接在调试期间之后。检测期间不少于72小时。 4.1.2.2 检测期间除检测在线监测仪器零点和量程校准的时间外,不允许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计划外的维护、检修和调节。 4.1.2.3 可设定任一时间(时间间隔为24小时),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自动调节零点和校准量程值。 4.1.2.4 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电等造成测试中断,在排放源或供电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检测,累计检测时间不少于72小时,并且连续运行检测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 4.1.2.5 如果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故障造成检测中断,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检测,检测时间不少于72小时。 4.1.2.6 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厂方应根据校准工作的要求调整工况或净化设备的运行参数,在检测期间保持相对稳定。 4.1.3 复检和校验 4.1.3.1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指标检测合格后,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连续运行90天以后,开始复检或校验。复检或校验期间不少于24小时。 4.1.3.2 与4.1.2.2、4.1.2.3、4.1.2.6条相同。 4.1.3.3 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电造成复检和校验中断,在排放源或供电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24小时的复检和校验。 4.1.3.4 如果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故障造成调试中断,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24小时的复检和校验。 4.1.4 在调试、检测和复检或校验在线监测系统期间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纪录。 4.2 总有机碳(TOC)在线监测仪 4.2.1 仪器类型 干式氧化法。指填充铂系、氧化铝系、钴系等催化剂的燃烧管保持在680-1000℃,将由载气导入的试样中TOC燃烧氧化。干式氧化反应器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将载气连续通入燃烧管,另一种是将燃烧管关闭一定时间,在停止通入载气的状态下,将试样中的TOC燃烧氧化。 4.2.2 验收监测方法 4.2.2.1 试验条件 见HJ/T 104-2003 9.1条。 4.2.2.2 试剂 a.蒸馏水 按GB 13193—1991方法获得不含CO2的蒸馏水(以下简称“水”)。 b.零点校正液 采用本条a的水。 c.量程校正原液(1000mg/L) 将可量值溯源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配制成TOC值为1000mg/L量程校正原液。 d.量程中间校正液 用量程校正原液配制成TOC值为所用量程的50%的溶液。 e.量程校正液 用量程校正原液配制成TOC值为所用量程的80%的溶液。 d.无机碳残留率试验液 取适量无机碳残留率试验原液 (配制溶液的TOC值约为所用量程的80%以上)于容量瓶中,加零点校正液至刻度标线,制得无机碳残留率试验液。 4.2.2.3 验收准备及校正 a.仪器预热运行 接通电源后,按操作说明书规定的预热时间进行自动分析仪的预热运行,以使各部分功能显示记录单元稳定。 b.校正 按仪器说明书的校正方法,用4.2.2.2中的b和c校正液进行仪器零点校正和量程校正。 4.2.2.4 性能验收方法 4.2.2.4.1 重现性 在4.2.2.1的试验条件下,测定零点校正液6次,各次仪器指示值的平均值作为零点平均值,求出6次零点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在相同条件下,量程校正液6次,各次仪器指示值的平均值作为量程平均值,求出6次量程测定值的标准偏差。 4.2.2.4.2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在检测期间开始时,人工或自动校准仪器零点和量程值,记录最初的模拟零点和量程读数。每隔24h测定后(人工或自动)和记录一次零点、量程值读数;随后校准仪器零点和量程值,记录零点和量程值读数;连续72h(3天)。按下式计算零点漂移最大变化幅度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率和量程漂移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率: a.零点漂移: △Z=Zi-Z0 Zd=△Zmax/R×100% 式中:Z0—零点读数初始值; Zi—第i次零点读数值; Zd—零点漂移; △Z—零点漂移绝对误差; △Zmax—零点漂移绝对误差最大值; R—仪器满量程值。 b.量程漂移: △S=Si-S0 Sd=△Smax/R×100% 式中:S0—量程值读数初始值; Si—第i次量程值读数值; Sd—量程值漂移; △S—量程值漂移绝对误差; △Smax—量程漂移绝对误差最大值; R—仪器满量程值。 4.2.2.4.3 线性试验 零点和量程校正后,导人量程中间校正液,在指示值稳定后,读取量程中间值,测定7次,计算平均值求出该量程中间值对应的TOC浓度与量程中间校正液TOC浓度之差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率。 4.2.2.4.4 响应时间(T90) 从试样导入口导入零点校正液,在指示值稳定后,导入量程校正液。求出从开始导入量程校正液至到达量程校正液最终指示值的90%所需要的时间(min)。 4.2.2.4.5 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 采用实际水样。连续运行2个月,记录总运行时间(h)和故障次数 (次),计算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720h/次。 4.2.2.4.6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分别以待验收在线监测仪器与GB13193—1991方法对废水浓度进行比对实验,比对实验次数应分别不少于15次,计算该种废水相对误差绝对值的平均值(A)。 式中: Xn-第n次测量值; B-水样以国标方法(GB13193-91)测定所得的测量值; n-为比对实验次数。 4.2.2.4.7 相对于电压波动的稳定性 采用量程校正液,加上高于或低于规定电压10%的电源电压时,读取指示值。分别进行3次测定,计算各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率。 4.2.3 验收指标和要求 总有机碳TOC在线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指标见表1。 表1 总有机碳TOC在线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指标 项目 性能 试验方法 重复性误差 ± 5% 4.2.2.4.1 零点漂移 ± 5% 4.2.2.4.2 量程漂移 ± 5% 4.2.2.4.2 直线性 ± 5% 4.2.2.4.3 响应时间(T90) 间歇式:5min 以内 4.2.2.4.4 连续式:15min 以内 4.2.2.4.4 MTBF ≥720 h/次 4.2.2.4.5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5%(TOC<10) 用低浓度标样替代 ±15% (10≤TOC<20) 4.2.2.4.6 ±10% (TOC≥20) 电压稳定性 ± 5% 4.2.2.4.7 4.3 pH在线仪 4.3.1 验收监测方法 4.3.1.1 试验条件 见HJ/T 96-2003 8.1条。 4.3.1.2 验收准备及校正 4.3.1.2.1 试验准备 预先将电极浸入水中浸泡过夜活化后,与信号转换器连接。接通电源,至试验开始前自动分析仪应预热30min以上,以使各部分功能及显示记录单元稳定。在电极受沾污情况下,必要时应采用洗涤剂或0.01mol/L盐酸等洗涤后,用流水充分洗净。 4.3.1.2.2 校正 见HJ/T 96-2003 8.2.2条。 4.3.1.3 性能验收方法 4.3.1.3.1 重现性 见HJ/T 96-2003 8.3.1条。 4.3.1.3.2 漂移 见HJ/T 96-2003 8.3.2条。 4.3.1.3.3 响应时间(T90) 见HJ/T 96-2003 8.3.5条。 4.3.1.3.4 温度补偿精度 见HJ/T 96-2003 8.3.6条。 4.3.1.3.5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见HJ/T 96-2003 8.3.7条。 4.3.1.3.6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实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6920-86)对废水pH值进行比对实验,比对实验过程中应保证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15个测定数据对,连续3天,计算两种测量结果的最大误差。计算方法见4.2.2.4.6。 4.3.1.3.7 电压稳定性 见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8.3.9。 4.3.2 验收指标和要求 pH在线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指标见表2。 表2 pH在线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指标 项目 性能 试验方法 重复性 ± 0.1pH 以内 4.3.1.3.1 量程漂移 ± 0.1pH 以内 4.3.1.3.2 响应时间(T90) 0.5min 以内 4.3.1.3.3 温度补偿精度 ± 0.1pH 以内 4.3.1.3.4 MTBF ≥720 h/次 4.3.1.3.5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 0.5pH 以内 4.3.1.3.6 电压稳定性 指示值的变动在± 0.1pH 以内 4.3.1.3.7 4.4 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仪 4.4.1 仪器类型 重铬酸钾消解法: 重铬酸钾、硫酸银、浓硫酸等在消解池中消解氧化水中的有机物和还原性物质,以比色法或氧化还原电位滴定法测定剩余的氧化剂,计算得出COD值。 4.4.2 验收监测方法 4.4.2.1 试验条件 见HBC 6-2001 8.1条。 4.4.2.2 试剂 a.蒸馏水 按GB 13193—1991方法获得不含CO2的蒸馏水(以下简称“水”)。 b.零点校正液 采用本条a的水。 c.量程校正原液(1000mg/L) 将可量值溯源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配制成COD值为1000mg/L量程校正原液。 d.量程中间校正液 用量程校正原液配制成COD值为所用量程的50%的溶液。 e.量程校正液 用量程校正原液配制成COD值为所用量程的80%的溶液。 d.无机碳残留率试验液 取适量无机碳残留率试验原液 (配制溶液的COD值约为所用量程的50%以上)于容量瓶中,加零点校正液至刻度标线,制得无机碳残留率试验液。 4.4.2.3 验收准备及校正 a.仪器预热运行 接通电源后,按操作说明书规定的预热时间进行自动分析仪的预热运行,以使各部分功能显示记录单元稳定。 b.校正 按仪器说明书的校正方法,用3.2.3.2中的b和c校正液进行仪器零点校正和量程校正。 4.4.2.4 性能验收方法 4.4.2.4.1 重现性 在4.4.2.1的试验条件下,测定零点校正液6次,各次仪器指示值的平均值作为零点平均值,求出6次零点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在相同条件下,量程校正液6次,各次仪器指示值的平均值作为量程平均值,求出6次量程测定值的标准偏差。 4.4.2.4.2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同本规范 4.2.2.4.2条。 4.4.2.4.3 线性试验 同本规范 4.2.2.4.3条,将TOC溶液改成COD溶液。 4.4.2.4.4 响应时间(T90) 同本规范 4.2.2.4.4条。 4.4.2.4.5 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 同本规范 4.2.2.4.5条。 4.4.2.4.6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试验 同本规范 4.2.2.4.6条。 4.4.2.4.7 相对于电压波动的稳定性 同本规范 4.2.2.4.7条。 4.4.3 验收指标和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指标见表3。 表3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分析仪的验收指标 项目 性能 试验方法 重复性误差 ± 10% 4.4.2.4.1 零点漂移 ± 5mg/L 4.4.2.4.2 量程漂移 ± 10% 4.4.2.4.2 直线性 ± 5% 4.4.2.4.3 响应时间(T90) - 4.4.2.4.4 MTBF ≥360 h/次 4.4.2.4.5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5%(COD<30) 用低浓度标样替代 ±30%(30≤COD<60) 4.4.2.4.6 ±20% (60≤COD<80) ±15% (COD≥80) 电压稳定性 ± 10% 4.4.2.4.7 4.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4.5.1 仪器类型 紫外(UV)吸收:普通UV可见光吸收法为通过水中有机污染物对200nm-400nm的吸收强度与标准方法的相关关系换算,具有光谱扫描功能的UV/可见光可根据谱图选择最佳吸收波长。若将紫外(UV)吸收分光光度法的监测结果转换为COD/TOC时,其转换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4.5.2 验收监测方法 4.5.2.1 试验条件 见HJ/T 191—2005 7.1条。 4.5.2.2 试剂 见HJ/T 191—2005 7.2条。 4.5.2.3 试验准备及校正 a. 仪器预热 将仪器通电后,按说明书所述进行仪器预热,使仪器的各部分稳定运行。 b. 校正 按仪器说明书中的校正方法,用零点和量程校正液进行零点校正和量程校正。 4.5.2.3.1 重复性 见HJ/T 191—2005 7.4.1条。 4.5.2.3.2 零点漂移 见HJ/T 191—2005 7.4.2条。 4.5.2.3.3 量程漂移 见HJ/T 191—2005 7.4.3条。 4.5.2.3.4 直线性 见HJ/T 191—2005 7.4.4条。 4.5.2.3.5 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 见HJ/T 191—2005 7.4.5条。 4.5.2.3.6 电源电压波动时仪器稳定性 见HJ/T 191—2005 7.4.6条。 4.5.2.3.7 绝缘阻抗 见HJ/T 191—2005 7.4.7条。 4.5.3 验收指标和要求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验收指标见表4。 表4 UV 仪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 能 试验方法 重复性 量程的±2%以内 4.5.2.3.1 零点漂移 量程的±2%以内 4.5.2.3.2 量程漂移 量程的±4%以内 4.5.2.3.3 直线性 量程的±5%以内 4.5.2.3.4 MTBF ≥720 h/次 4.5.2.3.5 电源电压波动时的稳定性 量程的±2%以内 4.5.2.3.6 绝缘阻抗 2MΩ 4.5.2.3.7 4.6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4.6.1 仪器类型 a. 电极法: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b. 光度法:在污水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浓度的方法。 4.6.2 验收监测方法 4.6.2.1 试验条件 见HJ/T 101-2003 8.1条。 4.6.2.2 试剂 见HJ/T 101-2003 8.2条。 4.6.2.3 验收准备及校正 试验准备 应预先将电极浸入水中浸泡过夜后,与信号转换器连接。接通电源,至试验开始前自动分析仪应预热30min以上,以使各部分功能及显示记录单元稳定。在电极受沾污情况下,必要时应采用洗涤剂或0.01mol/L盐酸等洗涤后,用流水充分洗净。 a.仪器预热 接通电源后,按操作说明书规定的预热时间进行自动分析仪的预热运行,以使各部分功能显示记录单元稳定。 b.校正 按仪器说明书的校正方法,用4.5.2.2中的b、c校正液进行仪器零点校正和量程校正。交替进行零点校正和量程校正操作,调节分析仪直至标准液与指示值之差在±0.1mg/L以内为止。 4.6.2.4 电极法性能验收方法 4.6.2.4.1 重现性 见HJ/T 101-2003 8.4.1条。 4.6.2.4.2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见HJ/T 101-2003 8.4.2,8.4.3条。 4.6.2.4.3 响应时间(T90) 见HJ/T 101-2003 8.4.4条。 4.6.2.4.4 温度补偿精度 见HJ/T 101-2003 8.4.5条。 4.6.2.4.5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见HJ/T 101-2003 8.4.6条。 4.6.2.4.6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实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7479-87)对废水氨氮值进行比对实验,比对实验过程中应保证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15个测定数据对,连续3天,计算该种废水相对误差绝对值的平均值(A)。 式中:Xn-第n次测量值; B-水样以国标方法(GB7479-87)测定所得的测量值; n-为比对实验次数。 4.6.2.5 光度法性能验收方法 4.6.2.5.1 重现性 见HJ/T 101-2003 8.5.1条。 4.6.2.5.2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见HJ/T 101-2003 8.5.2,8.5.3条。 4.6.2.5.3 直线性 见HJ/T 101-2003 8.5.4条。 4.6.2.5.4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见HJ/T 101-2003 8.5.5条。 4.6.2.5.5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实验 同4.6.2.4.6条。 4.6.3 验收指标和要求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见表5。 表5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 项目 电极法 光度法 性能 试验方法 性能 试验方法 重现性 ± 5% 4.6.2.4.1 ± 10% 4.6.2.5.1 零点漂移 ± 5% 4.6.2.4.2 ± 5% 4.6.2.5.2 量程漂移 ± 5% 4.6.2.4.2 ± 10% 4.6.2.5.2 响应时间(T90) 5min以内 4.6.2.4.3 - - 直线性 - - ± 10% 4.6.2.5.3 温度补偿精度 ± 0.1mg/L以内 4.6.2.4.4 - - MTBF ≥720 h/次 4.6.2.4.5 ≥720 h/次 4.6.2.5.4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 10% 4.6.2.4.6 ± 10% 4.6.2.5.5 4.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检测验收方法、指标和要求,参照HJ/T15-1996中第4条“检测与试验方法”执行。 4.8 水质自动采样器 自动采样器能按技术说明书上的要求工作。采样量重复性,采用测量6次采样的体积方式,单次采样量与平均值之差不大于±5ml或平均容积的±5%。 5 数据采集监控系统及企业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5.1 适应性检查 只修改系统设置和建立相应的测试模板,系统就可以适应新的一次测量仪表,修改系统设置可以改变监测对象,系统采集通道类型可自由设定,系统应可设置3个及以上安全级别,以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2 接口与显示检查 5.2.1 数据采集传输仪除具备模拟量、数字量、标准串行口(RS485/RS422/RS232)输入功能外,还必须有数据输出接口(RS485/RS422/RS232),可向监测控制系统发送数据,以便实时监控排放数据。 5.2.2 仪器接口应具有扩展功能、模块化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要求实行单路、双路和多路输入输出,满足用户的各项监控功能要求。 5.2.3 数据采集传输仪必须能动态显示仪器现场工作状态、报警信息、图表以及动态显示污染物排放数据和相关参数。 5.3 诊断检查 数据采集传输仪对一次测量仪表必须具备自诊断功能(传感器故障报警、超标报警、通讯故障报警、断电记录等),并记录有效数据个数(或样本数)。 5.4 独立性检查 数据采集传输仪还必须具备在不影响数据采集传输仪的各种功能而能独立脱网工作功能。采集系统实时数据传输速度为每秒16个通道。 5.5 管理安全检查 仪器应具备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帐号和密码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系统对所有的控制操作均自动记录,并入库保存。 系统应具备不少于3级以上操作管理权限。 5.6 数据处理与检索检查 5.6.1 数据处理检查 采集系统必须可存储1年以上的原始数据,记录测定数据和仪器运行状态数据。自动生成运行参数报告、数据报告、掉电记录报告、操作记录报告和仪器校准报告。 5.6.1.1 测定数据和仪器运行状态数据 a.记录有效数据个数; b.记录电源故障; c.记录排放源停运; d.记录零点和量程校准; e.记录操作和维护; f.记录超标准排放; g.记录超测定上限和下限; h.记录仪器故障。 5.6.1.2 掉电记录报告 当受外界强干扰或偶然意外或掉电后又上电等情况发生时,造成程序中断,系统应能自动启动,自动恢复运行状态并记录出现故障的时间和恢复运行的时间。 5.6.1.3 操作记录报告 运行参数设置的修改,系统应自动记录,可对这些记录随时调用。 5.6.1.4 运行参数和数据报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基本要求:系统应每60秒获得一个累计平均值,能显示和打印1分钟、10分钟的测试数据和监测数据滑动平均值,生成小时(至少45分钟的有效数据)、日(至少18小时的有效数据)、月(至少22日的有效数据)、年报表等,并具有对缺失或丢失数据进行修复的功能。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参加统计的样本数。 5.6.2 数据检索检查 能检索不同日期的历史数据,并进行报表统计和图形曲线分析;自动生成日报、月报、年报。 5.7 缺失或丢失数据修复检查 仪器应具有对缺失或丢失数据进行修复的功能。在有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首次正常运行720小时。缺失或丢失数据后,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自动修复缺失或丢失数据。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未达到规定的首次正常运行时间期间缺失或丢失数据,取已运行时间中最大小时平均值为缺失或丢失数据的小时平均值。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已达到规定的首次正常运行时间期间缺失或丢失数据,废水缺失或丢失数据的处理方法见下表: 表5 处理方法 中断小时 计算规则 方法 选取时段 N≤8 平均值 HB/HA 8﹤N≤24 百分位数为90% 中断前720运行小时 24﹤N 百分位数为95% 中断前720运行小时 注:HB/HA表示中断前一小时和中断后一小时值。 5.8 远程通信和校正检查 5.8.1 对时检查 远程可实时发送时钟命令并校准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时钟,数据采集传输仪同时发送时钟命令校准分析仪的时钟。 5.8.2 校正控制检查 5.8.2.1 校正检查 远程可实时发送和自动发送零点和量程漂移校准命令校准分析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5.8.2.2 控制检查 对不连续监测的项目(如TOC等)远程可通过数据采集/控制系统设置仪器测量时间。 对不连续监测的项目远程可发送强制采样监测命令。 5.9 企业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企业监控管理软件系统必须满足 5.6 “数据处理与检索检查”和多种数据格式输出要求。 6 现场故障模拟恢复试验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验收过程中,人为模拟现场断电、断水和断气等故障,在恢复供电等外部条件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自启动能力,远程控制启动的能力,必须能正确启动,并将自动监测仪中未分析完的样品和试剂排出,并自动清洗各管路。在数据采集仪中保存故障前完整分析的分析结果,并在故障过程中不被丢失。数据采集仪完整记录故障信息。 7 监测系统的验收检测校验 7.1 验收时必须提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选型、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性能等相关技术资料。 7.2 环境监测部门依据本技术规定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总体性能进行验收检测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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