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南宁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12/20 颁布日期: 2013/12/20
颁布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南宁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12/20
颁布日期: 2013/12/2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3〕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第5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20日   南宁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2〕36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南发〔2011〕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等措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逐步杜绝用水的结构型、生产型、消费型浪费,使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创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8.6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7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南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立南宁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肖志钢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强初和市水利局局长叶盛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住房局、市农业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叶盛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一)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在继续搞好五化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南宁市西津电灌总站更新改造建设的同时,加快六冯灌区等中型灌区的改造建设;对一批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的小型灌区实施节水改造,有条件的地方新建部分小型水源并配套灌排设施。在各个县区推广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稻田浅湿控制灌溉技术,推广覆盖栽培、深耕深松等旱作节水技术,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在隆安、上林、马山等县建设一批配套完善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工业节水改造。重点抓好高用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重复用水工程建设,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严格控制水资源短缺和生态脆弱地区高用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规模。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信部《重点工业行业取水指导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取水指标要求的高耗水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实施节水技改升级,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废水综合利用和治理,实现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管理。结合全国节水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全面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开展节水示范小区建设,推广节水器具应用和用水计量管理,减少输配水、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非常规水源节水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推进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逐步扩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使用范围,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社会化回用,引导和鼓励使用中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用于城市景观、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洗车及工业冷却等(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相互沟通,密切协作,搞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保证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为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节水型单位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促进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珍惜水、保护水”的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使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提高节水意识,使公众普遍接受、理解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End------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