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颁布机构: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作废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洛阳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8/20 |
颁布日期: |
2013/08/20 |
颁布机构: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作废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洛阳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8/20 |
颁布日期: |
2013/08/20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3〕101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20日
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城市冰雪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合理使用资源,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清扫清运积雪,清除结冰,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洛阳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冰雪天气应急工作在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坚持“政府领导、依法规范、分工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协同配合、资源共享、预防与应急并重、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等原则。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8号国务院令)、《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洛阳城市区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融雪、清雪、除冰,重点要保证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的冰雪天气应急处置。
根据气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预报,预测有较大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应急办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各城市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洛阳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公安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商务局、安监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洛阳火车站、洛阳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洛阳市主城区道路清雪除冰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分管主任担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指挥部职责
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各城市区开展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市区道路清雪除冰工作的有关问题;
(2)负责冰雪灾害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会商、评估等工作,及时将灾情报告市政府,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
(3)制定冰雪天气应急方案;
(4)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洛阳军分区: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驻洛部队、武警、民兵分队参加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并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市委宣传部:负责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的宣传发动和思想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市应急办:负责协助市领导处置冰雪灾害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指令的上传下达,按规定向省政府报送事件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冰雪天气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市管桥梁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保障桥梁安全畅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工地积雪的清除及抢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高速公路清雪除冰和滞留车辆、人员的疏通、饮食、防寒等工作;负责县乡公路冰雪清除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客运站等地段的清雪除冰工作;负责冰雪天气应急交通运输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全市市管公园、城市广场、市管道路两侧行道树和绿化带的冰雪清理以及地面断枝残叶的及时清理工作;负责督促各城市区做好树木冰雪及地面断枝残叶的清理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做好公共交通、燃气、自来水等公用设施的抢修和排险工作,保障生命线通畅;负责洛阳新区、高新区的热力供应和相关设施的抢险工作。
市公安局: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城市道路融雪作业的交通措施配合和交通疏导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冰雪天气灾害监测、预报和警报的发布;及时通报冰雪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为市指挥部处置冰雪灾害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市发改委:负责把冰雪天气救灾工作纳入洛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落实城市煤电油运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必要的清雪机械、设备购置资金;负责救灾资金筹措拨付,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市教育局:加强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做好冰雪天气条件下学校的安全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和伊滨区的热力供应和相关设施的抢险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冰雪天气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消除污染的措施建议。
市民政局:负责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意识;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等工作;负责全市冰雪天气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做好社会各界群众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救治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筹集与供应保障,做好肉、菜、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指导有关企业开展生产自救,防范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指挥冰雪灾害天气通讯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重点部门、部位通讯设施完好和畅通无阻。
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做好冰雪天气民航设施积雪清除工作,保障民航设施完好,保障民航安全运行。
洛阳火车站:负责做好冰雪天气铁路设施积雪清除工作,保障铁路设施完好,保障铁路安全运行。
洛阳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冰雪灾害天气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负责重点部门、部位供电保障工作。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新区管委会综合办,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区管桥梁融雪、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驻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清雪工作,动员居民参与全市积雪清扫。
3.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警级别
影响洛阳的冰雪天气灾害主要有道路结冰和降雪,而道路结冰也是由于降雪、降温形成。气象部门将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将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1.1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1)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2)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3)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3.1.2暴雪预警信号
(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3.2 预警信息来源
冰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于气象局等专业部门的预报,由市气象局负责将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对抢险工作提前做出部署。
3.3 预警信息分析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对城市公共安全、社会影响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提请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4 预警信息发布
当各种信息显示事态的发展将可能出现较大气象灾害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市气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5 预警预防行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的发展态势,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当道路结冰在红色(不含)标准以下或暴雪在橙色(不含)标准以下时,第二副指挥长需到市应急办现场指挥,第二副指挥长缺位时,按顺序由其他副指挥长现场指挥。同时,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到本单位应急值班。
道路结冰达到红色标准或暴雪达到橙色标准以上(含橙色)时,指挥长需到市应急办现场指挥。指挥长缺位,则由顺位副指挥长到市应急办现场指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到本单位应急值班。
(2)专业清雪除冰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3)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4)各专业单位立即启动部门分预案,并将执行情况报市应急办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市气象局: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全市各地方降雪情况和天气预测,每2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一次最新天气预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立即制定城市区所有道路、桥梁冰雪清除的总体实施方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通知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每2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各城市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立即制定各辖区清雪除冰实施方案,并在1小时内上报市应急办。同时,督促辖区各单位立即启动冰雪天气应急机制,指挥协调辖区办事处和各单位、企业组织开展清雪除冰以及树木冰雪、断枝残叶的清理,保护绿化成果。
市热力公司、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城市区暖气管道进行检查,2小时以内将检查结果报市应急办。同时,加强管网监护以确保全市热力正常供应。
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上报航班延误、旅客滞留情况,做好滞留机场旅客的食品供应、安置工作。同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
洛阳火车站: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上报旅客滞留情况。妥善安排好滞留群众的食品供应,做好稳定工作。同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上报各车站的交通运营、道路封闭、清雪除冰和道路疏通安排情况以及各客运站旅客滞留及安排情况。同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
洛阳供电公司: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全市电路运行情况。启动保障、抢修应急机制,保障重点部门、部位电力供应。
市公安局: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全市交通秩序情况。同时,立即制定保障全市交通秩序的实施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随时报告突发事件。
市公用事业局: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全市公交线路运行情况、水路管道情况。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公共交通、燃气、自来水等公用设施的抢修和排险工作,保障生命线畅通。同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实行应急值班,根据市指挥部命令随时发布应急有关情况,做好网络应对和引导工作。
市交警支队: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报告高速公路路况、车辆和旅客滞留情况,组织指挥交通、疏散车辆和滞留群众。同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
市卫生局:要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全市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卫生防疫情况,组织相关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准备,根据市指挥部命令随时做好受灾群众救治工作,尤其做好高速公路滞留旅客的基本医疗救治工作。
市指挥部其它部门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4.城市道路清雪除冰应急处置
影响洛阳的冰雪天气灾害主要有道路结冰和降雪,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道路清雪除冰责任单位相关工作应当遵循本预案。
4.1 道路清雪除冰应急要求
4.1.1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除冰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除冰作业。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区管桥梁及其他重点位置的清雪除冰工作,要重点发挥各社区的作用,驻区单位根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范围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在白天降雪时,各级专业清雪除冰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及时组织除雪,要在雪停后2小时内或在1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在夜间降雪时,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各级专业清雪除冰队伍要在7∶0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连续降雪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雪除冰工作标准,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4.1.2融雪材料主要采用融雪剂。融雪剂应选用当前较环保的品种,严禁使用钠盐产品用于融雪。人行道的除雪采用清扫的方式进行。
4.2 道路清雪除冰处理办法
4.2.1当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各专业清雪除冰队伍到位,采用“融雪和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除道路上积雪。
4.2.2当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的情况下,实施洒水车喷洒融雪剂,并配合人工撒融雪剂和防滑沙,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喷洒融雪剂须控制单位面积的融雪剂用量,每平方米洒融雪剂溶液(浓度为20%)不得大于200克。
各有关单位应将灾情和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清雪除冰工作形成的废渣、沙土等剩余物料,在市、区环境卫生监管部门监督下,由各道路保洁单位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单位在雪融后2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5.1.2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各养护管理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融雪剂的设施(特别是高架道路、桥梁等)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融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5.2 调查和总结
5.2.1清雪除冰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跟踪和掌握设施损坏情况,收集、汇总有关清雪除冰工作情况及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
5.2.2市指挥部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事件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依法保障冰雪天气应急信息畅通。
6.1.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1.3应急救援现场应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与市指挥部保持通讯畅通,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通讯保障。
6.2 资金保障
6.2.1市政府设立冰雪天气应急处置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为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冰雪安全公益宣传、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习、应急设备储备维护、奖励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6.2.2市指挥部应按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定期向市政府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监督。
6.3 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
6.3.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物料、器材、工具等物资储备工作。
6.3.1.1各城市区应急物质和设备: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清雪除冰工具和融雪剂等物质储备档案明细,明确管理责任,抓好日常保养。同时,与专业物资公司签订应急协议,确保紧急情况下清雪除冰物资、设备充足可用。
6.3.1.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物质和设备:按照“保重点、保急需、保畅通”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建立清雪除冰工具和融雪剂等物质储备档案明细,负责与一拖集团、洛阳建机厂签订清雪除冰专业设备代管协议,并明确设备调用程序。当储备的专业清雪除冰设备不足时,按照签订的协议调用企业清雪除冰设备,确保冰雪灾害发生时按市指挥部指令及时调度。
6.3.1.3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械设备: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6.3.2应急设备调度程序
6.3.2.1 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密切协同,汇集冰雪灾情,提出需要机械设备的数量和急需清理的区域,市应急办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应急设备。
6.3.2.2 指挥长根据应急请求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局、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下达使用应急救援设备的数量和到达地点的指令。
6.3.2.3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局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启动应急设备调度分预案,确保应急设备立即启动,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区域开展作业。
6.3.2.4 必要时按照签订协议启用备用应急设备。
6.3.2.5 使用应急设备工作情况应每2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一次进展情况。
6.4 应急抢险队伍
全市要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处置队伍。
6.4.1洛阳军分区民兵分队:军分区负责组织。
6.4.2市公安交警队伍: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
6.4.3市园林管护专业队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
6.4.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专业分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
6.4.4.1市政建设集团专业分队:负责城市市管桥梁的清雪除冰工作。
6.4.4.2建筑工地分队: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6.4.5环卫专业分队: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城市区环卫专业分队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6.5 技术储备与保障(救援专家)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冰雪灾害天气救援专家人才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应急救援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6.5.1救援专家应在各所在单位待命,随时向市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
6.5.2救援专家的调用由主管(委)局、单位负责。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6 交通保障
交警部门负责对城市道路、高架道路、桥梁等清雪除冰作业的交通措施配合和交通疏导工作。
6.7 其他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执法部门、医疗救护、民政部门等社会公共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7.宣传与培训
7.1 宣传
市指挥部应加强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市指挥部工作职责、预防和应急常识,增强公众应对冰雪天气突发事件能力。
7.2 培训
7.2.1市指挥部负责对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2.2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各自应急队伍人员开展冰雪天气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培训,市指挥部承担相关指导工作。
8.附则
8.1 监督检查
市应急办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与监督检查,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8.2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并及时通过应急平台终端对本预案、数字预案、应急基础信息实时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
8.3.1 市政府对在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3.2 对在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并予以责任追究。
8.4 制定与解释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区域)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原《洛阳市冰雪天气应急预案》(洛政办〔2009〕1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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