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颁布机构: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无锡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6/07 |
颁布日期: |
2013/06/07 |
颁布机构: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无锡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6/07 |
颁布日期: |
2013/06/07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无锡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锡国土资发〔2013〕16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无锡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无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现将《无锡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7日
无锡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和《江苏省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国土资发〔2013〕16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守护生命为最高准则,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实现地质灾害零死亡。
(二)工作目标。有条件的区可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均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功预报率达到70%,成功避险率达到80%;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治理。
二、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2年,全市未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我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随着地下水水位的回升,地面沉降持续减弱,地裂缝活动也趋于稳定或休止。根据今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结合气象部门对2013年降水初步预测,预计今年我市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规模小到中等,多发生于山地丘陵地区,尤其是在切割较深、坡度较陡、相对高差较大的低山丘陵区。在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强降雨、降雪等极端气候会引发地质灾害。另外,人类活动也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如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公路沿线两侧及开采矿山等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地区。
四、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目前,全市共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17个,其中滑坡2个,崩塌9个,地面塌陷1个,地裂缝5个。
(一)重点防治区
1、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
我市低山丘陵地区及关闭的矿山宕口是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宜兴山区切坡造房区域是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各地开山筑路及工程建设等形成的边坡,也极易发生滑崩,需加强监测。
2、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
宜兴市原采煤区为采空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一带、锡山区厚桥一带为岩溶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3、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
崇安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和江阴南部地区是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随着地下水水位的回升,地面沉降有所减弱,但仍须开展定期监测工作,并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同时,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要加强地裂缝灾害的防治,开展地裂缝监测,加快拆除地裂缝危房。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
经排查核实,我市共有17个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见附表),受威胁人数278人,受威胁财产2635万元。其中列入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有15个,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2013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各地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快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各地要认真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详细调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防范措施。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上一轮《无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实施已有6年多,根据省厅“苏国土资发〔2011〕118号”文件精神和《规划》编制要求,修编《无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江阴、宜兴要抓紧落实经费,认真做好本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各级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落实。
(二)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一是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均要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监测人员和各级防治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各地要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江阴、宜兴要继续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的标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报系统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相结合,是有效地防灾减灾手段,我市要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做好排查巡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三是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发布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联动机制,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把灾害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三)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为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力,检验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相关部门联动,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合理配置应急装备,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我局已于5月30日上午在滨湖区雪浪山横山寺崩塌隐患点开展了一次地质灾害灾情响应等级为Ⅲ级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二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我市现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个,市本级1个,江阴、宜兴各1个,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将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今年要结合横山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修编和完善《无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不断提高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为保证当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确保人员反应及时,装备保障有力,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应急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设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装备库,配备基本的地质灾害应急装备,包括调查监测设备、通讯设备、野外工作用品等。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1、积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积极主动制定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水利、民政、公安、建设、交通、财政、气象、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企业、学校、景区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江阴、宜兴要根据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精心编制本地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防范重点灾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于6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各级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落实。
4、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台帐。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区内的学校、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严格落实防治措施。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上树立警示牌,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告知群众注意避让。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做好排查巡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把灾害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各地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监测,有条件的可以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监控。各级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今年的目标考核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和矿山复绿,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同时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治理和危房搬迁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灾害隐患。
6、努力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和各种宣传活动日,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采取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设立警示宣传牌、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举办讲座等方式,重点在乡村、矿山等直接受灾害隐患威胁的地带,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严格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地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无锡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矿山在申请采矿权之前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含地质灾害)评估。
(六)防护矿山及重点建设工程安全。各级政府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坚决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汛期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矿山必须停止开采,撤离全部人员,维护矿山设施,以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矿规程采矿,注意矿渣、尾矿堆放和人员住所的安全,避免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要加强公路、建设工地、学校等周边的高陡边坡以及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段的监测和巡查,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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