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局关于树木移植施工涉及燃气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机构: 福州市园林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福州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13/05/22 颁布日期: 2013/05/22
颁布机构: 福州市园林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福州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13/05/22
颁布日期: 2013/05/22
福州市园林局关于树木移植施工涉及燃气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 (榕园[2013]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润燃气公司的通报,近期发生了2起树木移植施工挖破煤气管道,导致煤气泄漏的安全事故。   为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确保安全事故,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地下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1]295号)要求及我局与华润燃气公司达成的一致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气公司及其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单位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埋设、维护地下管道,确保地下管道与行道树之间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均符合规范要求(不少于1.2米),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发生的危及燃气安全的事故。   二、各绿化养护单位需加强对各自绿地的监督管理,发现未按规范要求埋设的相关管线,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因各种原因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提供相关图纸交绿化养护单位及市勘测院保存。   三、各绿化养护单位对新接收的绿地特别是道路绿地中的行道树部分,需要求业主单位提供地下管线竣工资料,作为今后管理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四、从今年开始,我局有关行道树移植的申请均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行道树专项测量报告,行道树专项测量报告中已体现了行道树与地下管线之间的相对位置。行道树移植的施工单位务必认真查看专项测量报告,在施工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地下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的安全。施工人员如果对燃气管道的位置没有十足把握的,需在进场施工前请燃气公司现场监护联系人(附后)到场确认后方可开挖。   五、加强对新建道路地下管线安全距离有关事项的审查。道路设计单位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置地下管线,确保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考虑到我市处于南亚热带,树木生长速度较北方地区快,根系也更为发达,因此,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增加行道树与燃气管道之间的距离,提高安全系数。   特此通知,望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园林局 2013年5月2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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