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太原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1/07 |
颁布日期: |
2012/11/07 |
颁布机构: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太原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1/07 |
颁布日期: |
2012/11/07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经信委《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7日
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
(市经信委)
为贯彻国家、省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政策,大力推进我市粉煤灰、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巩固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进一步推广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产品,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领域全面应用。
二、工作目标
新型墙材应用比例在城市规划区达到90%以上,在农村地区达到55%以上。培育10家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全行业产能开工率达到70%以上。
根据建筑结构变化需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完成以承重类墙材向非承重类墙材的重点转移。确定适合我市建筑外围护墙和分户墙用块体材料、分室墙用内隔墙板材品种,制定生产和应用技术标准,提高新型墙体材料技术装备整体水平,不断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淘汰落后产能,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期间,将煤矸石(粉煤灰)烧结多孔砖作为替代实心砖的主要新型墙材产品、粉煤灰蒸压制品作为非承重类新型墙材的主导产品,进行重点支持推广。同时,发展高掺量、高孔洞率、高保温性能和高强度的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的各类新型墙材产品。
(二)促进新型墙体材料领域节能降耗。各县(市、区)墙体革新管理机构了解本区域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能耗情况,大力发展节能利废新型墙材新技术、新工艺,力争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能耗下降20%。
(三)拓展新型墙材使用范围。新型墙体材料使用从市中心区域建筑工程市场向边远县区、乡镇拓展,大力发展符合当地建筑结构需求、能够替代粘土砖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成分20%以上的墙体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建立健全各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制(暂无机构的由县级经信部门负责),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解任务,结合本区域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情况,明确“十二五”时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主导产品和建筑工程中应用推广阶段任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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