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颁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13/03/23 颁布日期: 2013/03/23
颁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13/03/23
颁布日期: 2013/03/2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3〕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3日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联合编制了《“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省区域内的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   “十一五”期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公共环境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10年底,我省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449万立方米/日,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1.58%,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23%。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超额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省COD新增削减总量的66.8%。   与此同时,我省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不高、多数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运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地要紧紧抓住当前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以提升城镇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运营监管,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出台和完善有效的支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改善要求相适应,与环境产业发展相促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内容和布局。   3.突出重点,科学引导。重点建设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科学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选用处理技术和工艺。   4.加强监管,促进运行。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设施正常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合肥市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   --到2015年,设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其中合肥市达到80%),县城及优先控制单元内的建制镇平均达到30%。   --到2015年,缺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其污水处理量的35%以上。   --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运行负荷率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运行负荷率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全面完成淮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十二五”期间,全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各项建设任务为:新建污水管网747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37万立方米/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209.5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14.2万吨(干泥)/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规模69万立方米/日。   《规划》实施后,全省将新增COD削减能力约14万吨/年,新增氨氮削减能力约1.5万吨/年。   “十二五”时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指标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新增 污水 处理率 () 设市城市 71.58 85 3.42 其中:省会城市 85.11 100 14.89 县城 70.23 75 4.77 建制镇 0 30 30 污泥 无害化 处理率 () 设市城市 0 70 70 其中:省会城市 70.5 80 9.5 县城及优先控制单元内的建制镇 0 30 30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10 35 >25 管网规模(公里) 6635 14112 7477 污水处理规模(万立方米/日) 449 676 237 升级改造规模(万立方米/日)     209.5 污泥处理处置规模(万吨/年) 1.75 15.95 14.2 再生水规模(万立方米/日) 32.8 101.8 69   注:污泥处理处置规模以干泥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力度。   1.建设任务。综合考虑已建及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和运行负荷率要求,科学确定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抓紧补建配套管网,重点是县级市和县城。对在建污水处理设施,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对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配套管网;对老城区加快改造雨污合流管网。“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新建污水管网7477公里,其中设市城市4378公里、县城2323公里、建制镇776公里。“十二五”末,全省城镇污水管网总长度达到14122公里,每万吨污水日处理能力配套污水管网达到20.6公里,大幅度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   2.技术要求。所有新建污水配套管网要采取雨污分流制。对老城区雨污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应结合城镇排水规划和旧城改造,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区域,要采取污水截流、调蓄等综合处理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雨水调蓄池,将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分流制雨水管道出口附近可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合流制管网系统应合理确定截流倍数,将截流的初期雨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或在污水处理厂内及附近设置贮存池。   (二)稳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1.建设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并与“十二五”城镇化发展相衔接。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按巢湖、淮河重点流域设区市、县城(县级市),新安江、长江流域设区市、县城(县级市)顺序实施,同时积极推进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可以优先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37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155万立方米/日、县城56万立方米/日、建制镇26万立方米/日。   2.技术要求。巢湖、淮河重点流域、重点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流域规划制定的水质目标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选择具备除磷脱氮能力的工艺技术。污水处理应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较大的地方,以及地处非环境敏感区的中心镇,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理工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时设计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方案,并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   (三)加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步伐。   对巢湖、淮河重点流域和新安江流域出水未达到按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能力。“十二五”期间,巢湖、淮河重点流域规划范围内的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209.5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149万立方米/日、县城60.5万立方米/日。   (四)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省地、循环利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优先解决产生量大、污染隐患严重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率先启动经济发达、建设条件较好区域的设施建设。对污泥临时堆放和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14.2万吨(干泥)/年,其中设市城市11.8万吨(干泥)/年、县城2.4万吨(干泥)/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部建成后,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的环境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2.技术要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有关要求和泥质标准选择适宜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采用多种技术处理处置污泥,尽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鼓励将污泥厌氧消化产生沼气或高温好氧发酵处理后,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土地利用;不具备土地利用条件的,可在污泥干化后与水泥厂、燃煤电厂、垃圾焚烧厂等协同处置或焚烧。近期,可将污泥深度脱水和石灰稳定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或作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覆盖土。   (五)积极推动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和“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优先在皖北缺水城市和部分具有再生水用户的城市实施,实现污水再生利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69万立方米/日,主要分布在合肥、亳州、淮北、淮南、宿州、阜阳等市。   2.技术要求。污水集中处理达到基本水质要求后,应结合相关要求和当地实际用水需求,合理确定处理水质标准。确定再生水利用用户时,宜优先选择水质要求相对不高的高耗水企业。工程设计之前,需进行污水再生利用试验,或借鉴已建工程的运转经验,选择合理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再生水要根据其用途,达到相应的卫生安全等级要求。   (六)着力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能力。   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着力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加强排水水质监测站能力建设,完善省级排水水质监测体系,为监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供支撑。省级排水监测中心站应具备全指标和主要指标流动采样和检测能力,市级排水水质监测站应具备月检测项目的分析能力。各级监测站全部建成后,所有设区市具备排水与污水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信息统计。提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能力,满足日常检测和工艺运行管理的需要。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165.32亿元。其中,污水管网完善和新建工程投资101.44亿元,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投资41.97亿元,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投资9.34亿元,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工程投资7.09亿元,新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工程投资5.48亿元。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能力建设投资1.25亿元。   (二)资金筹措。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大力促进产业化发展,因地制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收各类社会资本,促进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鼓励利用银行贷款、外国政府或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和赠款。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上级政府及时给予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规划》实施工作。地区之间要加强组织协调,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界限,逐步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资源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技术选择、建设标准制定、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环保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支持污水处理运营的财税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政策保障。   1.确保设施建设用地。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要确保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禁止以城市开发或其他理由侵占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用地,禁止更改已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性质。   2.完善水泥厂及热电厂生产过程协同处理污泥的鼓励政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相关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污泥协同资源化处理。对利用余热资源干化或焚烧污泥的热电企业,参照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给予上网条件及其他政策优惠。   3.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障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研究将污泥处理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并纳入缴费范围,加强对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供经费保证。鼓励和引导工业或其他用户使用再生水。   (三)监管保障。   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设计、选址、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项目规划合理、选址适宜、施工严密、调试到位,质量满足要求。加大项目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指标统计和监测体系,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运营成本、污水进出水水质、污泥处理处置情况、配套管网漏损等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控平台建设,强化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的参考依据之一。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长期不能投入运行的地区,暂缓该城市项目环评审批,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四)技术保障。   1.结合国家水专项研究和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组织工程和技术示范,提高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水平。根据当地水污染情况,筛选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境友好的工艺流程和处理路线,集成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对不适合的标准和规范及时予以调整、修改,使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   2.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提高技术专业化水平,促进产业化发展。科学指导污泥处理处置和再生水生产利用的规划、设计、环评、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   (五)人才保障。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建设和培养,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奖励机制。通过人才制度创新、政策措施保障以及市场激励机制建立等,吸引和鼓励专业人才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水平相对落后地区服务和工作。   五、规划实施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作实行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并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综合性政策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中期评估结果和总体实施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十一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2.“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   3.“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4.“十二五”安徽省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   5.“十二五”安徽省新增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   6.“十二五”安徽省新增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规模   7.“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投资   8.“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   附件1   “十一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  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污水处理率() 设市城市 ≥70 71.58 县城 ≥30 70.23 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341 449 其中:新增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201.5 309.5 污水处理量(亿立方米/年) 8.5 13.7 新增污水配套管网(公里) 2843.8 5054 新增COD消减量(万吨) 10.3 14.9 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70 70.2 投资(亿元) 47.91 116   附件2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   单位:公里 地区 设市城市 县城 建制镇 总计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合 肥 1677 685 122 162 0 63 1799 910 淮 北 125 240 4 30 0 57 129 327 亳 州 147 220 143 190 0 41 290 451 宿 州 104 180 262 90 0 52 366 322 蚌 埠 202 160 70 205 0 48 272 413 阜 阳 141 340 124 240 0 80 265 660 淮 南 131 285 10 70 0 16 141 371 滁 州 269 440 200 260 0 56 469 756 六 安 131 160 169 294 0 80 300 534 马鞍山 324 160 86 115 0 36 410 311 芜 湖 477 496 224 224 0 73 701 793 宣 城 224 250 156 110 0 25 380 385 铜 陵 43 154 18 0 0 0 61 154 池 州 142 160 39 73 0 32 181 265 安 庆 257 241 246 175 0 68 503 484 黄 山 264 207 104 85 0 49 368 341 合 计 4658 4378 1977 2323 0 776 6635 7477   附件3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单位:万立方米/日 地区 设市城市 县城 建制镇 总计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合 肥 80.2 27.5 7 4.5 2 1.7 89.2 33.7 淮 北 12 7 2.5 0 0 2 14.5 9 亳 州 8 8 8.5 7 0 1.5 16.5 16.5 宿 州 8 6 10 0 0 2 18 8 蚌 埠 32.5 5 8 8 0 1.5 40.5 14.5 阜 阳 18 16 8 8 0 2.5 26 26.5 淮 南 20 8.5 2.5 2.5 0 0.5 22.5 11.5 滁 州 15.5 15 11 9 0 2.5 26.5 26.5 六 安 8 6 10 9 0 2.5 18 17.5 马鞍山 32.5 4 5.5 2 0 1.5 38 7.5 芜 湖 38 18.5 9 6 0 3 47 27.5 宣 城 9 7.5 10.5 0 0 1 19.5 8.5 铜 陵 14 0 0 0 0 0 14 0 池 州 4 5 5 0 0 1 9 6 安 庆 22.1 16 13 0 0 2 35.1 18 黄 山 6.7 5 8 0 0 0.8 14.7 5.8 合 计 328.5 155 118.5 56 2 26 449 237   附件4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   单位:万立方米/日 地 区 设市城市 县城 建制镇 总计 合 肥 51.5 6.5 0 58 亳 州 8 7 0 15 淮 北 0 2.5 0 2.5 宿 州 8 10 0 18 阜 阳 15 6 0 21 蚌 埠 22.5 5.5 0 28 淮 南 20 2.5 0 22.5 滁 州 6 5.5 0 11.5 六 安 8 5.5 0 13.5 芜 湖 0 4 0 4 马鞍山 0 4.5 0 4.5 安 庆 0 0 0 0 池 州 0 0 0 0 铜 陵 0 0 0 0 宣 城 0 0 0 0 黄 山 5 6 0 11 合 计 144 65.5 0 209.5   附件5   “十二五”安徽省新增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   单位:万吨/年(以干泥计) 地 区 设市城市 县城 建制镇 总计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合 肥 1.75 2.00 0 0.30 0 0 1.75 2.3 淮 北 0 0.73 0 0.00 0 0 0 0.73 亳 州 0 0.40 0 0.30 0 0 0 0.7 宿 州 0 0.55 0 0.20 0 0 0 0.75 蚌 埠 0 1.00 0 0.30 0 0 0 1.3 阜 阳 0 1.15 0 0.24 0 0 0 1.39 淮 南 0 0.60 0 0.00 0 0 0 0.6 滁 州 0 0.75 0 0.20 0 0 0 0.95 六 安 0 0.35 0 0.40 0 0 0 0.75 马鞍山 0 1.00 0 0.00 0 0 0 1 芜 湖 0 1.69 0 0.18 0 0 0 1.87 宣 城 0 0.40 0 0.11 0 0 0 0.51 铜 陵 0.2 0.00 0 0.00 0 0 0.2 0 池 州 0 0.30 0 0.00 0 0 0 0.3 安 庆 0 0.75 0 0.00 0 0 0 0.75 黄 山 0 0.30 0 0.00 0 0 0 0.3 合 计 1.95 11.97 0 2.23 0 0 1.95 14.2   附件6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规模   单位:万立方米/日 地区 设市城市 县城 建制镇 总计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合 肥 30 5 0 0 0 0 30 5 淮 北 0 12 0 0 0 0 0 12 亳 州 0 6 0 0 0 0 0 6 宿 州 0 6 0 0 0 0 0 6 蚌 埠 0 0 0 0 0 0 0 0 阜 阳 0.8 10 0 6 0 0 0.8 16 淮 南 0 14 0 0 0 0 0 14 滁 州 0 5 0 0 0 0 0 5 六 安 0 5 0 0 0 0 0 5 马鞍山 0 0 0 0 0 0 0 0 芜 湖 0 0 0 0 0 0 0 0 宣 城 0 0 2 0 0 0 2 0 铜 陵 0 0 0 0 0 0 0 0 池 州 0 0 0 0 0 0 0 0 安 庆 0 0 0 0 0 0 0 0 黄 山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30.8 63 2 6.0 0 0 32.8 69   附件7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投资   单位:亿元 地 区 新增管 网投资 新增处理 能力投资 升级改造污水 处理设施投资 新增污泥处 理处置投资 新增再生水 利用投资 合 计 合 肥 12.91 6.27 2.51 1.09 0.4 23.18 淮 北 4.89 2 0.13 0.35 0.85 8.22 亳 州 6.01 3.15 0.65 0.38 0.45 10.64 宿 州 4.43 1.6 0.76 0.4 0.45 7.64 蚌 埠 5.57 2.75 1.2 0.63 0 10.15 阜 阳 7.37 4.88 0.9 0.67 1.21 15.03 淮 南 5.67 2.18 0.97 0.27 1.32 10.41 滁 州 9.7 4.74 0.53 0.51 0.4 15.88 六 安 6.63 3.46 0.6 0.42 0.4 11.51 马鞍山 4.63 1.2 0.46 0.45 0 6.74 芜 湖 11.04 4.1 0.17 0.95 0 16.26 宣 城 4.88 1.33 0 0.27 0 6.48 铜 陵 2.46 0 0 0 0 2.46 池 州 3.74 0.95 0 0.17 0 4.86 安 庆 6.57 2.28 0 0.36 0 9.21 黄 山 4.94 1.08 0.46 0.17 0 6.65 合 计 101.44 41.97 9.34 7.09 5.48 165.32   附件8   “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   一、管网完善工程   合肥市   1.合肥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肥西县老城区管网完善工程   3.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完善工程   4.长丰县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   5.巢湖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庐江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淮北市   8.淮北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9.濉溪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亳州市   10.亳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1.涡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2.蒙城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3.利辛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宿州市   14.宿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5.泗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6.萧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7.灵璧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18.砀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蚌埠市   19.蚌埠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0.固镇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1.怀远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22.五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阜阳市   23.阜阳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4.颍上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5.界首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6.临泉县污水处理厂管网续建工程   27.太和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28.阜南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淮南市   29.淮南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0.凤台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滁州市   31.滁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2.凤阳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3.来安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4.全椒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5.天长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6.明光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37.定远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六安市   38.六安市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39.寿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0.霍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1.金寨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2.霍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3.舒城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马鞍山市   44.马鞍山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5.当涂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6.和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7.含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芜湖市   48.芜湖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49.芜湖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0.繁昌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1.南陵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2.无为县无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宣城市   53.宣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4.宁国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5.旌德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6.泾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7.绩溪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8.郎溪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59.广德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铜陵市   60.铜陵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池州市   61.池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2.石台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3.青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4.东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安庆市   65.安庆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6.枞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7.太湖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8.怀宁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69.桐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0.潜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1.望江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2.岳西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3.宿松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黄山市   74.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5.徽州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6.黄山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7.歙县城区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8.休宁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79.黟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80.祁门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   二、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工程   (一)重点实施项目。   合肥市   1.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合肥市陶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3.合肥市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4.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巢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巢湖市滨湖南岸污水处理工程   7.肥西县中派污水处理厂工程   8.庐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合肥市新桥污水处理厂工程   10.肥东撮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1.长丰县卧龙山污水处理厂工程   12.巢湖市柘皋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淮北市   13.淮北市烈山污水处理厂工程   14.淮北市杜集污水处理厂工程   15.淮北市经开区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16.淮北市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17.淮北市段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8.淮北市石台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9.濉溪县南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亳州市   20.谯城区涡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21.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2.涡阳县涡北污水处理工程   23.蒙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4.利辛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5.亳州市古井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6.利辛县阚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宿州市   27.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28.宿州市埇桥开发区污水厂工程   29.宿州市符离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0.灵璧县下楼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1.萧县杨楼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蚌埠市   32.蚌埠市淮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3.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34.怀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35.固镇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36.五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7.固镇县湖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8.五河县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   39.怀远县常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阜阳市   40.阜阳市颍州污水处理厂工程   41.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2.阜阳市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3.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工程   44.颍上县城(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   45.临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6.太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7.阜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8.阜阳市口孜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9.界首市光武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0.颍上县谢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1.临泉县长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2.阜南县中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淮南市   53.淮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4.淮南市潘集区袁庄污水处理厂工程   55.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56.凤台县城河东开发区污水厂工程   57.凤台县新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滁州市   58.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59.滁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工程   60.天长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1.明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2.来安县汊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63.凤阳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64.全椒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5.定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6.滁州市乌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67.来安县半塔污水处理厂工程   68.定远县炉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六安市   69.六安市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工程   70.六安市凤凰桥污水处理工程   71.霍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72.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73.霍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74.金寨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75.舒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76.六安市木厂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7.六安市三十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8.六安市独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9.霍邱县姚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80.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马鞍山市   81.马鞍山市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   82.马鞍山市石桥镇污水处理厂   83.当涂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84.当涂县博望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85.含山县林头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芜湖市   86.芜湖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87.芜湖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88.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89.芜湖市大桥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90.芜湖市裕溪口污水处理厂工程   91.江北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   92.繁昌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3.无为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   94.南陵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5.南陵县许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96.无为县高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97.无为县二坝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宣城市   98.宣城市长桥污水厂工程   99.宣城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   100.宁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1.宁国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池州市   102.江南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   103.池州市牛头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04.东至县大渡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安庆市   105.安庆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6.安庆市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107.桐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8.桐城市新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09.宿松县复兴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10.枞阳县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11.怀宁县石牌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12.望江县桥港镇污水处理厂   黄山市   113.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14.黄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115.黄山市汤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16.黟县西递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17.黟县宏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积极推进续建项目。   合肥市   1.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3.合肥市陶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5.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合肥市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7.巢湖市花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8.巢湖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9.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11.巢湖市槐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2.巢湖市烔炀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3.巢湖市中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4.巢湖市黄麓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5.巢湖市中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6.巢湖市散兵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7.肥西县山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8.肥西县小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9.肥西县高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0.长丰县下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1.庐江县汤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2.庐江县泥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3.庐江县白湖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淮北市   24.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25.濉溪县刘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6.濉溪县临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7.濉溪县韩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8.濉溪县百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亳州市   29.亳州市大杨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0.亳州市双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1.亳州市淝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2.亳州市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3.涡阳县高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4.蒙城县双涧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35.利辛县张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宿州市   36.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7.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8.萧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9.灵璧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0.砀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1.宿州市芦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2.宿州市蕲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3.宿州市朱仙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4.灵璧县韦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5.灵璧县黄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6.灵璧县冯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7.灵璧县渔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8.灵璧县娄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49.萧县黄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0.萧县杨楼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1.萧县张庄寨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2.萧县赵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3.砀山县玄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54.泗县屏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蚌埠市   55.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6.蚌埠市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57.蚌埠市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8.怀远县鲍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阜阳市   59.界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0.阜阳市插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61.阜阳市袁寨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62.临泉县杨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63.太和县三堂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64.太和县倪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滁州市   65.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6.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7.来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8.凤阳县武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69.全椒县古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0.来安县水口污水处理厂工程   71.明光市女山湖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2.定远县永康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六安市   73.叶集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74.霍邱周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5.寿县安丰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6.寿县正阳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7.寿县堰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8.金寨县南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79.舒城县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80.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81.舒城县舒茶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马鞍山市   82.马鞍山市慈湖污水处理厂工程   83.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   84.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85.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芜湖市   86.繁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87.芜湖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88.芜湖县六郎镇污水处理工程   89.南陵县弋江镇污水处理工程   90.南陵县荻港镇污水处理工程   91.无为县襄安污水处理厂工程   92.无为县蜀山污水处理厂工程   宣城市   93.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4.广德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5.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6.郎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97.郎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98.郎溪县十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99.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00.旌德县白地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01.旌德县庙首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铜陵市   102.铜陵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池州市   103.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4.池州市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5.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06.青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7.青阳县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08.青阳县陵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09.青阳县庙前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10.石台县大演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安庆市   111.安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12.安庆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113.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14.潜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15.潜山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   116.望江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黄山市   117.黄山风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118.黄山市黄山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19.歙县深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20.歙县北岸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21.休宁县齐云山污水处理厂工程   122.休宁县溪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23.休宁县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三、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合肥市   1.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合肥市朱砖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合肥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4.长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5.巢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6.庐江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7.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淮北市   8.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亳州市   9.亳州市涡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0.涡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1.蒙城县清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宿州市   12.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13.泗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14.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15.灵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16.砀山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蚌埠市   17.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8.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9.固镇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0.怀远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阜阳市   21.阜阳市颍南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22.颍上县(河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3.太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24.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5.界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淮南市   26.淮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7.淮南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8.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滁州市   29.凤阳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0.天长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1.明光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2.定远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六安市   33.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4.霍山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5.金寨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6.霍邱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马鞍山市   37.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8.和县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工程   芜湖市   39.无为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黄山市   40.黄山市(含徽州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1.歙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2.休宁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3.黟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四、再生利用工程   合肥市   1.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淮北市   2.淮北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亳州市   3.亳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宿州市   4.宿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阜阳市   5.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6.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7.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8.阜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淮南市   9.淮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10.淮南市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11.淮南市八公山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滁州市   12.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六安市   13.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五、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   合肥市   1.合肥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巢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肥东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4.庐江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淮北市   5.淮北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亳州市   6.亳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7.涡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8.蒙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9.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宿州市   10.宿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1.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2.萧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3.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4.砀山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蚌埠市   15.蚌埠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6.固镇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7.怀远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8.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阜阳市   19.阜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0.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1.颍上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2.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3.太和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4.阜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淮南市   25.淮南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滁州市   26.滁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7.凤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8.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29.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0.天长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1.明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2.定远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六安市   33.六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4.霍邱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5.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6.舒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7.金寨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8.霍山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马鞍山市   39.马鞍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芜湖市   40.芜湖市污泥及生物质混合焚烧发电项目   41.南陵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42.无为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宣城市   43.宣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44.郎溪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池州市   45.池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安庆市   46.安庆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黄山市   47.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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