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宁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8/28 |
颁布日期: |
2012/08/28 |
颁布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宁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8/28 |
颁布日期: |
2012/08/28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2〕2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2年8月28日
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及《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试行)》,水利部每年将对邕江饮用水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并结合自治区、南宁市自评和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的评估情况,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年度完成情况,对不能满足达标建设要求的水源地,实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从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删除。为圆满完成水利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水源地供水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邕江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范围包括三津水厂、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5个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保护区范围以正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准,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在河南水厂取水口搬迁前为1.1246km2,在河南水厂取水口搬迁后为0.9109km2,二级保护区有堤防的河段以防洪堤迎水面向外延伸200米的陆域,无堤防的河段为沿岸纵深1000m范围的陆域(不包括一级保护区范围)。具体河段为邕江永和大桥下游800米至托洲大桥上游4.5km处的河段,总长约22.5km。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自2012年开始,对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力争用4年时间,使水源地达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初步建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使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供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按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评价),实现对水源地的安全监控和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任务
1.水量保证
(1)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
(2)流域和区域调度中,应有优先满足饮用水供水要求的调度配置方案,确保相应保证率下取水工程正常运行的水量和水位。
(3)供水设施完好,取水和输水工程运行安全;取水口处河势稳定。
(4)建立城市备用水源地,备用水源能够满足特殊情况下一定时间内的生活用水需求,并具有完备的接入自来水厂的供水配套设施。
2.水质合格
包括水质保护和区域综合治理两类。
(1)水质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供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按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评价)。
(2)区域综合治理
①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条件的应实行封闭管理,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及在进出保护区边界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取水口和取水设施周边设有明显的具有保护性功能的隔离防护设施。
②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没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无入河排污口,无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无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无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和化肥;准保护区内,没有对水体产生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没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处置场所。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公路、铁路通过的,交通设施应建设和完善桥面雨水收集处置设施与事故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进入保护区之前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水源不被污染。
④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覆盖率应逐步提高。
3.安全监控体系完备
(1)实现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全方位监控
①管理部门建立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及重要供水工程设施实现24小时自动视频监控。
②建立巡查制度,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逐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且每季度巡查至少1次。
(2)常规性监测和排查性监测相结合,形成较为完善的监测机制
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定期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每月至少监测2次,取水口附近水域实施必要的在线监测。
②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特定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1次定期排查性监测。
(3)具备一定的信息管理和应急监测能力
具备水量、水质、水位、流速等水文水资源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针对突发污染事件及藻华等水质异常现象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具备预警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加密监测和增加监测项目的应急监测能力。
4.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地方政府负责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2)建立水源地安全保障部门联机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3)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规、规章或办法,并经批准实施;建立稳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设施,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5)制定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洪水和干旱等特殊条件下供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储备机制和技术保障体系;实行定期演练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预警机制等。
三、达标建设内容
(一)水量达标建设
南宁市主要是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工作,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设区市及重点城镇备用水源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75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备用水源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2〕95号)开展城市备用水源建设,近期应加快龙潭水库及天雹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的建设方案规划,对9.5公里长干渠进行改建,满足向三津水厂输送备用水源20万t/d的要求,建设输水能力40万t/d的天雹水库至陈村水厂的引水管道6.5km,并配套建设天雹水库放水设施。同时,编制《南宁市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及输水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远期将凤亭河水库等引入作为南宁市的第二水源。
(二)水质达标建设
1.水源地封闭管理及隔离防护措施
一级保护区内应实行封闭管理,取水口和取水设施周边设置具有保护性功能的隔离防护设施;一、二级保护区应设立明确的明显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目前,南宁市邕江五个水厂水源地均位于已建或拟建的防洪堤内,可将防洪堤作为二级区的隔离措施,因此本方案主要补充完善一级区的隔离防护措施,不考虑在二级区增设隔离措施。
(1)三津水厂
三津水厂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均未布设有隔离防护措施,三津水厂上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布置到取水口上游1000m处,下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布置到取水口下游100m处。隔离网与5年一遇水位边线相距不小于50m,并在一级保护区末段折向水边。
隔离防护措施采用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结构,浸塑隔离网浸塑后网丝直径3.8mm,网眼50mm×50mm,网高2.5m;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采用(长×宽=200×200mm)C25混凝土结构,间距为3m。隔离防护网总长1200m,其中浸塑隔离网面积为3000m2,混凝土桩400根。
(2)陈村水厂
陈村水厂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铁丝网的隔离防护措施。隔离防护措施较为完善,取水口上游隔离防护范围满足“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m”的要求,但局部隔离防护措施已被损坏;下游隔离范围则不满足“取水口下游不小于100m要求。”
修补局部破损的铁丝隔离网,修补面积为100m2。取水口下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延伸到取水口下游100m,亦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铁丝网的隔离防护措施,增设铁丝隔离网面积100m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16根。铁丝网及钢筋混凝土桩的规格和原有一致。
(3)西郊水厂
西郊水厂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均未布设有隔离防护措施。由于西郊水厂取水口和陈村水厂取水口相距较近,约为1350m,拟将西郊水厂和陈村水厂的一级保护区连成片进行隔离防护,形成一个封闭区域。西郊水厂上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延伸陈村水厂取水口下游的隔离网,长1350m;下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布置到取水口下游100m处。隔离网与5年一遇水位边线相距不小于50m,并在一级保护区末段折向水边线。
隔离防护措施采用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结构,隔离防护网总长1500m,其中浸塑隔离网面积为3750m2,混凝土桩500根。
(4)中尧水厂
中尧水厂除取水口上下游仅约50m内布设有隔离防护措施,其余的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未布设有隔离防护措施,已有的隔离防护措施为钢管+浸塑隔离网。在中尧水厂取水口上游900m处有上尧码头,部分位于一级保护区内,计划2012年完成码头搬迁工作。
中尧水厂原有隔离防护措施范围短,且与5年一遇水边线的距离不满足50m,因此其隔离防护措施均考虑重建。水厂上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布置到取水口上游1000m处,下游的隔离防护措布置到取水口下游100m处。隔离网与5年一遇水边线相距不小于50m,并在一级保护区末段折向水边线。
隔离防护措施采用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结构,总长1200m,其中浸塑隔离网面积为3000m2,混凝土桩400根。
(5)河南水厂
河南水厂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均未布设有隔离防护措施。在取水口上游800m处正在施工邕江四线特大桥。根据南府办函〔2009〕49号文承诺在建设该跨邕江四线特大桥前完成河南水厂取水口的上移工作:将河南水厂取水口上移至拟建新南宁邕江四线特大桥上游360m处,位于现状河南水厂取水口上游1060m。考虑到邕江四线特大桥将在近期完成施工,因此本方案仅考虑在新建的河南水厂取水口的保护区范围布设隔离防护措施。
河南水厂上游的隔离防护措施布置到新建取水口上游1000m处,下游的隔离防护措布置到新建取水口下游100m处。隔离网与5年一遇水边线相距不小于50m,并在一级保护区末段折向水边。
隔离防护措施采用浸塑隔离网+预制钢筋混凝土柱结构,总长1200m,其中浸塑隔离网面积为3000m2,混凝土桩400根。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布置
经现场调查,陈村水厂取水口、西郊水厂取水口、中尧水厂取水口及河南水厂取水口已设立了一级保护区界标及水域与陆域交界处的二级保护区界标;但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均没设立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较少;三津水厂取水口均未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根据HJ/T433-2008要求布设保护区标志,陈村水厂取水口、西郊水厂取水口、中尧水厂取水口及河南水厂取水口需增设19块二级保护区界标。三津水厂要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增设4个一级保护区界标,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增设20个二级保护区界标,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增设9块交通警示牌,其中道路警示牌5块,航道警示牌4块。在5个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人口活动频繁的区域各设立2块宣传牌。本方案共增设43块保护区界标、9块交通警示牌,10块宣传牌。
3.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综合整治措施
(1)内河污染源整治
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涉及南宁市的大岸冲、马巢河、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及凤凰江共8条内河汇入口,其中心圩江入河口位于邕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大岸冲、马巢河、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凤凰江入河口均位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各内河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心圩江、可利江、马巢河、凤凰江,水质均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内河污染源主要是沿岸居民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以及农业面源及养殖污染源。
根据《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及《南宁市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对市区18条内河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源头补水、沿岸截污及河道治理等措施,改善内河环境,保护水资源。
(2)水源地两岸农作物清理
目前,除了陈村水厂周边还有一些农作物外,其余水厂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作物基本上已清理完毕,但各水厂二级保护区内的农作物还没有进行清理。陈村、西郊、中尧及河南水厂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现有农作物面积约500亩,其清理工作将结合“南宁市实施邕江两岸综合整治暨”绿满邕江“工程进行。
三津水厂保护区位于南宁市城市建成区外,三津水厂保护区范围不属于”绿满邕江“范围,本次拟对三津水厂一级保护区内的82.5亩土地进行征收,并进行绿化。而三津水厂二级保护区内的农作物不做清理,但应做好污染防治措施。
(3)水源保护区内建(构)筑物清理及整治
①居民点搬迁整治
对三津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三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沿岸50米)内8500m2的乐贤村民住房,以及陈村水厂二级保护区内的西明老街7000m2的房屋进行搬迁。
②码头清理
南宁港(上尧)码头位于中尧水厂取水口上游,城东码头位于西郊水厂附近,根据《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将上尧码头、城东码头迁出现有港址。搬迁计划已列入《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港总体规划》、”专项整治“及邕江两岸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目前,前期工作已启动。
③砂场清理
根据调查,陈村水厂二级保护区内有2个砂场,根据《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应将其搬迁或拆除,搬迁工作已经列入”专项整治“及邕江两岸综合整治中。
④驾校清理
目前,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惠通、向前两个驾校,其搬迁工作已经列入”专项整治“及邕江两岸综合整治,并已开始实施。
⑤水上人家
邕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还存在一些水上人家,根据”专项整治“及邕江两岸综合整治,拟对水上人家进行搬迁。水上人家清理正在实施中。
⑥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整治
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清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但是根据《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邕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较之前有较大变更,调整后的三津水厂二级保护区内尚有部分网箱养殖情况,因此,需对三津水厂二级保护区内的约2500个网箱养殖进行清除工作。
4.交通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与风险防范措施
目前,已建成使用的横跨邕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交通大桥有:清川大桥(桥长920.5m)、中兴大桥(桥长945m)、邕江大铁桥、永和大桥(桥长1402m),在西明江至可利江间的邕江河段还规划了两座交通大桥。其中邕江大铁桥为铁路桥,其余在用的三座交通大桥均为公路桥。公路桥桥面排水均是通过设置在交通桥面的排水口直接排入邕江内,没有设置雨水收集处置设施。如果桥面上出现交通事件,汽油、柴油等液体也会通过桥面排水口直接流入邕江,对邕江水源地水质造成较大的影响。
本方案拟将桥面的雨水统一收集后排入交通桥两侧的滨江路的雨水沟中。在交通桥两侧的桥梁各布置一根φ150mmPVC排水管,将桥面上同一侧的雨水口用φ100mmPVC管连接至φ150mmPVC排水管上,将雨水从桥的中间分别引至桥头两侧现有的滨江路的雨水沟中。共布置φ150mmPVC排水管总长8500m,其中清川大桥布置的管长2400m、中兴大桥布置的管长2500m、永和大桥布置的管长3600m;φ100mmPVC排水管总长400m。
为了避免交通桥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坠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地水质的事件,要求交警部门严格控制车辆在交通桥上的行驶速度,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从保护区内的桥上通行,交通部门要按相关规范要求复核交通桥的防护墙强度。
由于邕江水源地保护区河段为航道,为了避免来往船舶发生事故,造成污染物入河,严重污染水源地水质的事件,海事管理局应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船舶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段内停泊及作业。
5.绿化措施
根据”绿满邕江“实施方案,结合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拟征收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对石埠至河南水厂保护区范围内适宜绿化的面积进行生态恢复措施,征收土地300亩,绿化面积约1000亩。绿化植物在72m高程以下主要采用水生草本植物,72m以上主要采用乔木。另外,从环境及水土保持角度出发,水源地绿化不宜采取花圃、苗圃等方式。
(三)安全监控体系建设
1.自动在线监控
目前,在邕江水源地上游老口断面以及水源地范围内的南宁市水文(三)站断面,分别有南宁市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设置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本次不再新增水质自动监测站,但建议将已有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接入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
2.视频监控
目前,南宁市环保局已在邕江饮用水源地最下游的河南取水口设置有24小时的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在邕江水源地内的南宁水文(三)站上也设置有视频监控系统,可同步监控邕江饮用水源。另外,南宁市水利局在邕江饮用水源地设置有以监控防洪排涝设备为主的视频监控设施,以及城市管理部门在邕江各跨江桥梁河段上设置的视频监控设施等,也可同步监控邕江饮用水源以及中尧、陈村水厂取水口。
本次拟新建西郊水厂及三津水厂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已有视频监控设施一起接入南宁市应急联动系统。
3.水质监测
目前,邕江水源地水质由环保部门的南宁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断面为各水厂取水口断面,监测频率为1次/月。另外,由水利部门的广西水环境监测中心对各水厂取水口断面以及南宁水文(三)站断面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月。
邕江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较多,能够全面监测反映水源地各区域水质情况,因此,本次不再增加新的水质监测断面,但要求对水利及环保部门的监测时间进行调整(2个部门分别在月初、月中采样分析),达到2次/月的监测频次要求,监测结果共享。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以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共29项。同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特定项目及选测项目,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2次定期排查性监测,其中市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各监测1次。
(四)信息管理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南宁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信息系统,包括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及监控管理中心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圆满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目标任务,成立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水文局、南宁海事局、市航道管理局、市宗教事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西乡塘区、青秀区、良庆区、江南区、相思湖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各一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从有关职能部门临时抽调。
(二)责任分工
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各项措施内容由各有关部门和城区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见附表1)。
(三)投资估算及年度安排
本方案的工程项目包括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污染物防治工程、水源地绿化美化工程、水源地全方位监测工程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等。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90483万元,其中,水源保护工程投资691万元,水源地污染物防治工程投资63114万元,水源地绿化美化工程投资8500万元,水源地全方位监测工程投资750万元,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投资17400万元(详见附表2)。
其中已列入邕江“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绿满邕江”、南宁市内河整治规划以及南宁市备用水源建设本方案投资资金82614万元,待落实经费7869万元,主要投资为两个居民点的拆迁(6300万元),待落实资金除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外,由市财政多方面筹措,分三年安排(详见附表3)。
附件:1.邕江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责任分工表
2.工程总投资估算总表
3.工程总投资估算总表(待落实部分)
附件1:
邕江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责任分工表
序号 整治内容 责任(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完成期限 备注
1 水量保证 备用水源建设 市城乡建委、水利局 发改委、财政局、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2014年底
2 封闭管理隔离防护及标志 江南区、西乡塘区政府 市环保局 三津2015年底,其他2013年底
3 污染防治措施 内河整治 水城办、南宁建宁水务公司 市城乡建委、水利局 2015年底
4 2个居民点搬迁 江南区、西乡塘区政府 市国土局、城乡建设委 2015年底
5 农作物清理 江南区、西乡塘区政府 市农业、国土、水利、环保、公安局 2014年底 按“绿满邕江”及邕江综合整治方案实施
6 砂场整治 市水利局 西乡塘区政府 2013年底
7 驾校清理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交警支队 2014年底
8 水上人家清理 江南区、西乡塘区政府 市公安局、水利局、南宁海事局、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4年底
9 港口清理 市交通局 市规划、环保、水利局 2013年底
10 网箱养殖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环保、水利局、江南区、西乡塘区政府 2013年底
11 市政跨江桥梁雨水收集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公安局 2013年底
12 绿化措施 市林业局 市水利、国土局、城乡建委、江南区、西乡塘区政府 2014年底 按“绿满邕江”方案实施
13 监控设施 视频监控、水质监测 市水利局、环保局 市城乡数字办、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2014年底
14 管理 水源地管理系统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城乡建委 2014年底
15 桥梁、航道流动源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2013年底
附件2:
工程总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投资
(万元) 其他费用
(万元) 预备费用
(万元) 总投资(万元) 备注
第一部分 水源地保护工程 691 16 12 211
1 水源保护区标志工程 41 4 3 48
2 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 60 5 4 69
3 交通桥雨水收集工程 602 602
第二部分 水源地污染物防治工程 63114 63114
1 两岸农作物清理 6414 - - 6414 投资列入邕江综合整治
2 水源地建筑物清理整治 50300 - - 50300
3 居民点搬迁 6350 - - 6350
4 零星网箱养殖清理 50 - - 50
第三部分 水源地绿化美化工程 8500 - - 8500 投资列入“绿满邕江”工程
1 一级、二级保护区美化绿化 8500 - - 8500
第四部分 水源地全方位监测工程 750 - - 750
1 自动在线监控 400 - - 400
2 视频监控 50 - - 50
3 水源地监控信息系统 300 300
第五部分 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17400
1 龙潭水库 9500 - - 9500 已由专项资金落实
2 天雹水库 7900 - - 7900
工程静态总投资 90483
附件3:
工程总投资估算总表(待落实部分)
工程项目 资金安排(万元)
2013年 2014 年 2015年
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 48
水源保护区标志工程 69
交通桥雨水收集工程 602
水源地建筑物清理(搬迁) 1350 3000 2000
水源地网箱养殖清理 50
水源地全方位监测工程 750
合计 2963 3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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