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颁布机构: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山西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2/12 |
颁布日期: |
2012/12/12 |
颁布机构: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山西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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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2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2〕1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2日
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2015年)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省”建设的重大契机,以全局循环、高端循环为基点,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一大批具有强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和重大工程应运而生,开启了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的转型跨越新篇章。
1.1进展与成效
1.1.1重大项目投资效应凸显
近年来,全省充分发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循环经济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资本金入股等方式,重点支持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化改造,先后建设了余热、余压回收,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煤层气综合利用及污水、矿井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等一批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山西特点的煤电材、煤电铝、煤焦化等循环经济模式。截止2010年,67%的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确定的100个重大示范项目80%以上已经建成投产,带动全社会投资1400亿元。
1.1.2试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继2007年我省被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2010年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份,太原、晋城、长治、运城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市。在第一批企业、园区、社区、县、市5个层面69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新增47个试点企业和5个试点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煤、焦、冶、电四大传统行业循环经济特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劣质煤生产煤基合成油、煤炭-焦炭-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瓦斯-液化-燃料(取暖)、粉煤灰综合利用等循环链条基本成熟。其中,潞安煤基多联产、同煤塔山循环园区、晋城煤层气综合利用等作为区域、园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被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通过试点带动,全省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领域循环经济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等指标分别下降22%、16.3%和13%,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下降22%、14%和13%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1.1.3循环化改造步伐加快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我省加快以循环经济理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在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强制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全省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步入“快车道”,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煤炭资源回采率由35%提高到50%以上,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量达到220亿立方米,占全省产生量的91.7%,建成中煤、煤泥和煤矸石等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电厂88座,总装机容量756万千瓦,年发电量376亿千瓦时,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值由18亿元增加到100亿元,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率由不足20%上升至50%左右。
1.1.4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近年来,全省立足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核心需求,研发推广了一批重大关键和先进适用技术。电厂脱硫脱硝、焦化废水处理、煤矸石煅烧氧化铝、城市垃圾发电、高性能外加剂等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变频调速、炉外精炼、化肥生产“两水闭路循环”、余热余压发电、中水回用、绿色照明、蓄热式加热炉、干法熄焦、矿井废水再利用等先进技术被广泛应用。特别是煤层气、洁净煤、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晋城矿区煤层气已进入规模化开发利用阶段,阳泉煤业集团井下抽放煤层气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艺和技术,这些都将为今后大幅度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接链补环”能力提供最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1.1.5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十一五”以来,全省不断加强对循环经济的推动和引导力度,省人大公布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行动纲要》、《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山西省加快推进社会领域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各相关厅局着力研究制定节水、税收、收费、价格、电力等政策及措施,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1.2机遇与挑战
1.2.1难得的综合改革机遇
2010年,山西被国家批准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对于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全省应充分利用试验区这个大平台,紧扣“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两个关键,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循环经济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项目一体化管理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授信支持、土地供给、环境容量置换等政策空间,探索建立产业与环境相结合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资源型产业集约、绿色、高效发展。
1.2.2巨大的可资源化潜力
我省与煤炭开采共伴生的煤矸石、煤层气(瓦斯气)和高岭岩,以及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焦炉煤气、脱硫石膏等,构成了独特的伴生资源和二次资源优势。大同、朔州地区粉煤灰中氧化铝含量达到40%以上,相当于中低品位的铝矾土,是我省发展铝工业重要的战略补充资源;每年采煤排出的5亿多吨矿井水,是对全省水资源匮乏的极大补充;现存的10多亿吨煤矸石,可用来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微晶玻璃等产品,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和原材料支撑。
1.2.3突出的产业耦合优势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地区,我省产业结构以煤炭、焦化、电力、冶金等传统产业为主体,生产型废物绝大多数具有回收利用价值,且较易回到原有生产系统,或者为别的产业所利用。在产业的联动过程中,很容易融入循环经济的内容,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承载平台。如以煤为原料的焦化、电力、钢铁等行业,在煤矸石、粉煤灰、废钢渣综合利用和废气、废水、余热回收等方面都有很强的关联性,为产业和企业走上循环经济之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
客观上看,我省循环经济的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与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有些普遍性质的共性问题,制约着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缺乏高效的运作机制,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缺位;二是区域循环发展不均衡,企业、行业和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三是关键技术亟待突破,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政策保障仍有待完善,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和工作合力。特别是未来五年,随着全省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日渐突出,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为突破,以“规模化、集约化、高效益”为抓手,切实做强做细产业链条,推进产业循环化改造,倾全力打造一批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循环经济园区,高标准建设一批高产出、低消耗、污染小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系统化构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推进机制,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资源型地区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2.2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强化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公众 “绿色消费”,形成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坚持试点引领、示范突破、循序推进相结合。按照循环经济试点“一市一园、一县一企”的总体部署,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和引导作用的试点市县、园区和企业,加快构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优化布局、园区承载、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和产业布局特点,遵循“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兴建一批”的思路,积极推进现有国家、省级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加快建设一批“国内有特点、省内是重点”的特色化园区,力求在资源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循环利用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理念引导、制度创新、技术支撑相结合。理念引导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前提,制度和技术创新则是全循环、抓高端的持久动力。要通过舆论宣传、培训教育和典型引路,摒弃传统的线性发展思维,树立以资源效能、闭环利用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理念;要通过制度、法律和政策创新,更好地激发循环经济主体的活力,引导和规范各类循环经济活动;要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相关政策,推进产业循环链接的关键技术突破,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益。
2.3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体系;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省布局合理、互动发展、协调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成型。循环型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传统产业循环率达到90%,循环型农业层次进一步提升,循环型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拓展,三次产业循环经济交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试点园区和企业规模稳步扩大。到2015年,省级试点示范企业达到150个,试点示范园区达到30个,其中50家试点企业和20个循环经济园区完成标准化建设。
--园区循环化改造取得积极成效。对全省50%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培育一批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循环化改造范式。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再生利用比重有较大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
--重大示范项目实现达产达效。重点抓好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161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8420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5739亿元。
2.4指标体系与目标值
按照《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统计局《关于印发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1815号)的具体要求,以2010年为基期,预测2015年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值(见表2-1)。
表2-1 山西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指标
分类 项目 单位 2010年
实际值 2015年
目标值 增长率(%)
转型发展
指标 传统产业循环率 % 50.9 90 39.0
资源产出
指标 能源产出率 元/吨标煤 4474 5319 19.0
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 元/吨 633.6 932 47.0
煤炭资源回采率(%) 薄煤层 - 85 -
中厚煤层 - 80 -
厚煤层 - 75 -
资
源
消
耗
指
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2.24 1.88 -16.0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3.91 3.21 -18.0
重点行业
单位产品
能耗 ①吨煤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煤 7.01 6.31 -10.0
②炼焦工序能耗 千克标煤/吨焦 155 150 -3.0
③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钢 706 580 -18.0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31.78 26.6 -16.0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 0.53 6.0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42 72 30.0
煤矸石利用率 % 40 70 30.0
粉煤灰利用率 % 27 80 53.0
焦炉煤气利用率 % 91.7 100 8.0
煤层气利用率 % 40 100 60.0
煤矿瓦斯利用率 % 42.8 66.7 24.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7.5 90 2.5
大中型煤矿矿井水复用率 % 60 95 35.0
秸秆综合利用率 % 60 85 2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6 80 4.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 12 30 18.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5 90 25.0
废物
排放
指标 SO2排放量 万吨 143.8 127.6 -11.0
NOX排放量 万吨 124.1 106.9 -14.0
氨氮排放量 万吨 5.93 5.21 -12.0
COD排放量 万吨 50.7 45.8 -10.0
工业粉尘排放量 万吨 39.14 35.23 -10.0
烟尘排放量 万吨 77.68 69.91 -10.0
2.5重大战略
以“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为基本路径,重点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改造提升和规范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着力推进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落地并取得实效,产业化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全面构建企业实施、园区承载、区域合作逐层深化的循环经济体系。
2.5.1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园区承载平台
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要求,以太原都市圈循环经济板块、大同-朔州循环经济板块、临汾-运城循环经济板块、长治-晋城循环经济板块等四大板块为基础,立足资源循环利用、就地转化、价值提升,通过产业聚集、产业耦合、产业链延伸,对我省现有的1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和7个省级以下的开发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提升。按照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优化实现园区企业和项目布局,打造循环经济走廊,提高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相关企业或者产业的共生和循环,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图2-1 循环经济推进图(略)
2.5.2坚持以煤为基,构建高端循环体系
坚持“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以循环化改造传统产业,高端化培育新兴产业,规模化建设优势产业,逐步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遵循依托煤、延伸煤、超越煤的理念,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系列产品。积极拓展传统产业废物利用领域,探索高端化利用途径,力求在煤矸石制取化工产品,煤系高岭土超细煅烧、硅酸铝纤维,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白炭黑,粉煤灰制造陶粒、分子筛、絮凝剂和吸附材料等方面有所突破。
2.5.3做细产业链条,创新循环经济模式
围绕提升资源就地转化率、传统产业循环率、新型产业占有率、节能减排率和科技贡献率五大指标,以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企业为龙头,着力培育发展横向关联、纵向延伸、接环补链的产业链条,重点打造煤电一体化产业链、煤焦产业链、煤气化产业链、煤矸石(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业链、工业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醇醚燃料和煤层气等新型能源产业链、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业废弃物产业链,以及旅游景区清洁化和生态化产业链,构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模式和行业引导模式。
2.5.4倡导绿色消费,完善静脉产业体系
统筹建设中水回用、生活垃圾处置和集中供热供气等循环经济基础设施。以废旧物资回收为重点,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健全开放式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着力构建规模化、集约化的静脉产业体系。培养绿色消费需求,倡导绿色消费模式,鼓励购买和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志产品,减少消费过程中废物的产生。
2.5.5研发支撑技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围绕“十二五”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筛选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着力研发一批循环经济核心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成熟的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利用一批重大循环经济科技成果,将循环经济的发展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关键支撑技术上。
第三章 空间布局
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区域工业化、城镇化现状趋势,以四大区域板块为基础,着力打造30个左右的重点园区,培育150个左右的领军企业,构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有显著地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图3-1 园区循环化改造布局任务图(略)
3.1太原都市圈循环经济板块
太原都市圈循环经济板块是以太原、榆次同城化为核心,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和工业集聚区为主体,辐射阳泉、忻定原、离柳中为外层圈的大都市圈,包括19个县(市、区),国土面积1.98万平方公里,人口791.6万人。
3.1.1功能定位
太原都市圈以建设国家新能源服务中心、世界不锈钢和镁合金深加工基地、世界级煤机生产基地、华北和黄河中游地区重要的物流集散中心为产业基础,形成集现代循环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循环经济集聚区和应用发展区。
3.1.2园区、企业和项目布局
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重点建设太原不锈钢产业园、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循环经济园区,推进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谷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园区的循环经济改造。着力培育太钢、焦煤、安泰、联盛、峰岩、大邦蓝天等30家循环经济企业。抓好山西焦煤煤层气抽采、路鑫公司焦炉煤气制甲醇、阳煤煤层气综合利用、联盛生态农业园、宏特焦油深加工、康镁镁合金废料回收及深加工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
3.1.3发展方向
(1)太原、榆次循环经济走廊。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太原南部新区和晋中北部新区统筹开发,实现两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供热等设施对接共建。以循环经济理念改造两市开发区、物流园区和生态园区,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新型化”发展,构建都市核心区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2)太原盆地西部循环经济走廊。按照“企业实施、园区承载、区域合作”的运行模式,依托清徐、交城、文水经济开发区和三佳、安泰工业园以及汾阳、孝义、介休等工业城市的大型焦化企业,加强产业集聚,促进互动发展,提高区域的整体循环和发展支撑能力。
(3)阳泉、忻定原、离柳中循环经济走廊。加强循环经济园区的提升改造和规划建设,重点建设和发展阳泉铝、耐火材料、电力和煤化工循环经济集群,忻(府)定(襄)原(平)铝和锻造、煤机循环经济基地,离(石)柳(林)中(阳)煤炭、钢铁、焦化循环经济板块,培育壮大一批玉米、果品、油脂加工等农业循环经济龙头企业。
3.2大同-朔州循环经济板块
大同-朔州循环经济板块是以大运、同蒲为轴线,以大同、朔州两个城市为核心,以大同盆地为重点区域的工业和城镇化集聚板块,包括6个县(区),国土面积0.54万平方公里,人口216.4万人。
3.2.1功能定位
全国重要的煤电能源基地,晋冀蒙接壤地区的交通和商贸中心,以机电、食品、建材、医药和新型交通运输设备为主的工业集聚区,具有塞外风情的旅游经济区和生态畜牧区。
3.2.2园区、企业和项目布局
依托晋北煤炭基地、雁门关生态畜牧区和桑干河流域的资源和自然条件,重点建设同煤塔山、金海洋、大同医药等园区。着力培育同煤、中煤平朔、云海镁业、山地阳光等15个重点循环型企业。抓好同煤钢铁公司余热发电、平朔粉煤灰制取氧化铝和白碳黑、国能神州高铝粉煤灰资源化利用、大同耐火轻型墙体材料、金海洋煤制天然气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
3.2.3发展方向
(1)大同矿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资源型产业结构调整,高起点、高标准打造晋北能源、煤机装备制造业、能源重化工和能源物流四大基地。
(2)以中煤平朔、中煤平鲁、中煤刘家口的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和朔州粉煤灰建材产业园为依托,通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大项目带动、园区化承载、集群化推进,全方位构建平鲁-朔州高铝粉煤灰二次资源产业体系。
(3)沿桑干河流域要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协调整合,提升循环经济的发展层次,构建区域内能源工业、高端制造、生态农业和畜牧业交融发展的复合型大循环系统。
3.3临汾-运城循环经济板块
临汾-运城循环经济板块要以临汾、运城、侯马等中心城市为依托,构建节点走廊式的循环经济开发格局,包括7个县(市、区),国土面积0.67万平方公里,人口336.6万人。
3.3.1功能定位
以能源电力、运输设备、煤化工、铝镁深加工、装备制造业、新型化工、特色农产品加工、新材料和旅游为主,打造集循环性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于一体的综合性循环经济建设区和向外拓展区。
3.3.2园区、企业和项目布局
根据区域特征和产业布局,重点推进临汾、运城、侯马、风陵渡等经济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着力培育山焦、建邦、银光镁业、华翔、海姿等30家循环型企业,抓好山西焦化甲醇制烯烃、中铝赤泥微晶玻璃、关铝集团公司锻烧炉余热回收利用及发电、洪洞小康宝通生态肥、夏县万亩生态农业示范园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
3.3.3发展方向
(1)以重点园区为载体,加快对传统煤、电、铝产业的升级改造,开展清洁生产认证,通过再生水回用、赤泥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和完善循环型工业体系。
(2)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和再制造业,通过产业优化整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有机联系,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全循环。
(3)大力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循环经济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要素循环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4长治-晋城循环经济板块
长治-晋城循环经济板块是以长治、晋城两个中心城市为核心,太焦综合运输通道为轴带的循环经济空间格局,包括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0.65万平方公里,人口299.6万人。
3.4.1功能定位
全国重要的能源、煤化工基地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以现代煤化工、轻工、冶金铸造、机电制造、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
3.4.2园区、企业和项目布局
依托晋东煤炭基地,重点建设武乡蟠龙、巴公、北留等一批循环工业园,着力培育晋煤、兰花、潞安、潞宝、天泽等循环型企业,抓好潞安煤制油、晋煤煤制油、兰花瓦斯液化、潞宝集团焦化、晋煤煤基烯烃和金鼎煤机制造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
3.4.3发展方向
(1)重点推进园区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关联性较高的产业、企业集聚,着力发展以煤制油、煤制气、太阳能光伏和以LED为代表的现代煤化工和新型产业。
(2)积极推进煤炭、焦化、合成氨、电力等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加大以煤层气为代表的新能源开发力度,建设现代煤化工、冶金铸造和高端制造基地。
(3)依托独特的无烟煤优势,以潞安、晋煤两大煤制油技术路线和示范工程为重点,以甲醇为纽带,形成与传统合成氨煤化工的关联循环,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系统。
图3-2 循环经济区域空间布局图(略)
第四章 产业循环经济体系
根据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空间布局,通过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推进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加快新兴产业循环化发展,促进产业间的相互耦合、交融发展,构建节约高效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4.1多联产、高端化循环产业体系
遵循依托煤、延伸煤、超越煤的理念,以提高物质和能量综合利用效率以及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的,大力发展煤基多联产系统,加快推进镁合金、粉煤灰的高端化利用,积极建立新能源利用体系,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联产耦合的循环经济新路子。
4.1.1煤基多联产循环经济体系
以煤基多联产为核心,加快建设晋北、晋东南、晋西沿黄区域三大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重大工程项目,发展煤基合成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系列现代煤化工产品,全面构建煤基多联产循环经济体系(见图4-1)。
图4-1 煤基多联产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到2015年,全省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达到40%,煤基合成油产能规模达到200万吨/年、煤制烯烃产能规模达到120万吨/年、煤制天然气产能规模达到40亿立方米/年。
煤基合成油。坚持“煤焦油化并举”,推进煤基合成油示范工程。以潞安集团百万吨级煤基合成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为依托,将焦化、焦油加工、粗苯加氢和煤基合成油装置有机结合,利用废弃的高硫下组煤、焦炉气、瓦斯气和尾气,生产油品和高端化学品,实现煤油电化热一体化利用。支持晋煤集团进一步完善灰熔聚流化床粉煤气化技术,扩建百万吨级甲醇制清洁燃料项目,实现燃料、电、热等的循环共生。
煤制烯烃。以煤气化技术为龙头,多联产发展C1化工技术和产品,打通甲醇产业链。拓展石油间接替代新途径,促进煤化工与石油化工产业有机结合。推动山焦集团等企业利用甲醇制低碳烯烃(DMTO)技术和国外最新装置(MTO/MTP),建设大型甲醇生产装备,推进煤化工单元技术的耦合集成,追踪发展煤制烯烃及下游加工,如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苯酚丙酮、聚碳等产品,实现煤经甲醇制烯烃大规模产业化。
煤制天然气。支持同煤集团和中海油合作,建设低变质烟煤清洁利用气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煤炭资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IGCC循环系统。依托“三高”劣质煤和矿井低浓度瓦斯、矿井废水、化工废气资源,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大型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和现代煤化工技术,实现IGCC洁净发电与化工多联产,形成电力、清洁燃料、化肥、精细化工产品等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产业体系(见图4-2)。
图4-2 IGCC路线图(略)
4.1.2镁合金材料高技术产业链
充分利用我省镁产业基础优势,围绕镁产业发展的重大装备与工艺技术突破,延伸开发原镁冶炼及镁合金生产、装备制造、镁合金深加工产品,形成完整产业链和高端价值链。加强废镁回收利用,大力开发废镁再生高纯镁的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废镁高效短流程重熔再生产业。加快发展镁产业表面处理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构建产业链延伸和循环利用的镁合金材料工业体系。
4.1.3粉煤灰高端化利用体系
充分利用国内外对粉煤灰中铝的资源化利用前沿技术,高端化打造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电解铝和白炭黑-铝制品和化工填料、提取镓,以及高铝粉煤灰-提取铝硅合金等新型材料的产业链。鼓励利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白炭黑后产生的硅钙渣制备燃煤电厂脱硫剂、全尾砂膏体胶结充填料、RPVC管道代替碳酸钙等工业产品。初步测算,若全省高铝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铝的规模达到200万吨(延伸加工电解铝100万吨),白炭黑80万吨,铝硅合金30万吨,将可消纳800万吨粉煤灰,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到2015年,力争使我省高铝粉煤灰利用成为一个新型的替代产业(见图4-3)。
图4-3 粉煤灰高端利用产业链图(略)
4.1.4新能源利用体系
太阳能利用。抓紧研究制订全省太阳能利用规划及工作方案。鼓励居民应用太阳能热水器,积极引进、推广和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采用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技术,引进开发太阳能利用关键技术和关联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和太阳能建筑技术。到2015年,力争建设若干个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光互补发电和光热发电并网运行示范电站,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风能资源利用。按照3-20米/秒为有效风速、可利用时间超过2000小时为可利用区域的标准评价,全省风能贮藏量达到5300万千瓦,资源技术开发量为3000万千瓦左右。重点依托大同、朔州、忻州的风能资源优势,打造百万千瓦以上的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风电关键技术开发和风电场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
地热能利用。鼓励在温泉、地热井附近的已建和新建工业企业,就近引接地热水,切实减少能源消耗,提高综合效益。在符合应用条件的区域,大力推进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浅层地热能应用。利用地热资源建设地热水养鱼基地,推广工厂化农业设施建设模式。
4.2全循环产业体系
对煤炭、电力、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采用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加强废水、废热、固废等在企业和产业间的交换,构筑物质循环和能源梯级利用体系的生态产业链。
4.2.1煤炭产业循环经济体系
率先采用绿色生产方式,做好煤矸石、煤泥、瓦斯、煤层气和矿井水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产出水平,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之路(见图4-4)。
图4-4 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煤炭及煤层气开采。以煤矿机械化、集约化、高产高效为目的,实施矿井生产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综采、综掘技术,积极推广“保水开采”技术、“ 三下”采煤与减沉技术、采空区充填开采技术、煤与瓦斯共采技术以及减少矸石排放等绿色开采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炭资源的采出率。到2015年,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75%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0%以上。全省煤层气抽采量达到203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146亿立方米,井下抽采57亿立方米)。
矿区生态环境建设。立足生态省建设,强力推进矿区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到2015年,所有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煤矸石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以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大中型煤矿矿井水复用率达到95%,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采煤沉陷区原则上全部治理,新建矿山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100%,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
煤矸石综合利用。依托丰富的伴生和二次资源优势,全面拓展煤矸石综合利用方式和途径。热值大于6270kJ/kg的煤矸石用于发电,热值在2090-6270kJ/kg之间的煤矸石,用于烧结砖、水泥等建筑材料,热值小于2090kJ/kg的煤矸石,用于加工砌块、陶粒、水泥混合料、混凝土掺合料等建筑材料,不能利用的煤矸石要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表4-1)。所有新建矿区要提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和排、用平衡计划,消除新堆存的矸石,并逐步无害化处置历史堆存煤矸石。现堆存的、多年风化和淋溶、已不适合用于发电的煤矸石,可用作路基材料,或用于充填采煤塌陷区及复垦土地。
表4-1 2015年全省煤矸石利用与处置表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发电用量 建材用量 化工用量 生态处置量
全省合计 15004 5896.5 3200 223 5684.5
1 大同矿区 1700 793.5 390 12 504.5
2 平朔矿区 2578 1372 269 22.5 914.5
3 朔南矿区 564 265 50 45 204
4 轩岗矿区 139 60 79
5 岚县矿区 510 150 360
6 河保偏矿区 571 48 100 423
7 离柳矿区 880 553 227 100 0
8 乡宁矿区 601 110 9 482
9 霍州矿区 893 475 140 7.5 270.5
10 汾西矿区 832 442 200 27 163
11 霍东矿区 74 74 0
12 西山矿区 768 410 290 68
13 阳泉矿区 1756 1036.5 250 469.5
14 武夏矿区 348 100 248
15 潞安矿区 1238 276 390 572
16 晋城矿区 1546 225.5 400 920.5
17 石隰矿区 3 3
18 东山矿区 3 3
矿井水综合利用。将矿井水综合利用纳入生产用水、生活用水规划。采取井下清浊分流、水仓预沉等措施,实现矿井水井下的原位使用和循环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矿区生活用水、喷洒道路、绿化灌溉、农业灌溉用水以及井下除尘、洗煤等其它工业生产用水。年矿井水排放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的煤矿,所排矿井水要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新建煤矿设计中应首先选择矿井水作为生产水源。坑口燃煤电厂或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电厂,要将矿井水作为供水水源比选方案之一。煤炭企业建设工业项目,要首选矿井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在各类建设项目中,可利用矿井水未得到充分利用的,不得开采和使用其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到2015年,全省大中型煤矿矿井水复用率达到95%。
煤层气综合利用。加强煤层气地面开采、采空区煤层气抽采、低浓度煤层气提纯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煤层气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5年,全省煤层气地面抽采量要达到146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100%;煤矿瓦斯抽采量为57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利用率66.7%。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总利用量达到184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7.7亿立方米,公共福利及商业用气12.9亿立方米,工业燃气38.6亿立方米,车用燃气31.8亿立方米(建设1000座加气站),发电84.6亿立方米(支持重点城市煤层气分布式能源、城市供热为主的热电厂及五大瓦斯利用区瓦斯发电项目),液化调峰8.4亿立方米。到2015年,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达到300-600万千瓦,年发电量180-360亿度以上。
4.2.2电力产业循环经济体系
紧扣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严格准入门槛等环节,加大循环化改造的力度,加强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的综合利用,稳步提升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见图4-5)。
图4-5 电力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节约资源能源。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机组,加强节能改造,提高投入产出率。新建火电项目必须采用直接空冷、干除灰、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达到废水零排放。对用水量过大的已建机组、现有湿冷电厂进行节水改造。采用高参数、大容量的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提高发电效率、降低煤耗。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机组替代城市小锅炉供热。
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关停力度,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关停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矸石、热电联产机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各类机组。新建火电机组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
提高准入门槛。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城市热电联产优先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的供热机组,取缔小的热电机组和分散供热锅炉,有条件的城市积极发展燃气供热机组、热电冷联供。到2015年,全省火电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35克标准煤,发电水耗控制在每千瓦时1.8千克,线路损耗下降到6%。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水平。废水实现全部达标排放,并尽可能实现“零排放”。积极推进100万千瓦空冷机组示范机组,推广60万千瓦煤矸石示范电厂项目建设,推进大型循环流化床煤矸石(含煤泥)电厂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电厂建设。
粉煤灰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制备矿物纤维、陶瓷、保温材料等项目建设。扶持一批用碱溶提硅-加铁粉碱石灰烧结法提取氧化铝、碱溶提硅-加高铁铝矿碱石灰烧结法提取氧化铝、赤泥联产水泥等示范项目。布局一批粉煤灰混凝土、粉煤灰制砖、粉煤灰烧结陶粒、粉煤灰筑路工程填筑和粉煤灰的精细利用和其它利用项目。“十二五”期间,粉煤灰年均综合利用量达到80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每个市平均利用粉煤灰要达到400万吨/年以上,全省发电企业基本实现粉煤灰的排用平衡。
脱硫石膏利用。支持一批熟石膏粉、α石膏粉、石膏制品、石膏砂浆、石膏砌块、纸面石膏板建材、石膏路基、路面填充物和水泥缓凝剂等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到2015年,实现消纳脱硫石膏2400万吨。
4.2.3钢铁产业循环经济体系
抓住“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个关键环节,发挥“钢铁制造、能源转换、社会大宗废弃物消纳处理”三大功能,着力延伸产业链,降低物耗能耗(见图4-6)。
图4-6 钢铁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资源高效利用。统筹规划铁矿资源开发,实行铁矿与共生矿、伴生矿的综合勘查和综合开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利用低品位矿。大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按照清洁生产要求,加强资源消耗环节的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实行精料方针,不用或少用含杂质较多的原燃料,特别是含有有害杂质的原燃料。加强对能源、原辅材料、水资源的消耗管理,大力降低单位产品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到2015年,吨钢综合能耗≤580吨标煤、吨钢耗新水≤4吨、烧结工序能耗≤56千克标煤/吨、高炉工序能耗≤446千克标煤/吨、转炉工序能耗、普钢电炉工序能耗≤92千克标煤/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1.8千克、高炉渣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7%、转炉渣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5%。
淘汰落后产能。到2015年,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50吨以下的转炉和电炉、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以及配套的连铸、轧钢系统;淘汰年产100万吨以下钢铁联合企业以及产品单一的炼铁厂。
提高准入门槛。全面提升钢铁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新建和改扩建的钢铁项目,高炉有效容积须在3200立方米及以上,配套建设烧结机使用面积260平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必须在20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
废渣综合利用。采用水淬工艺把高炉渣处理成粒状水渣,用于水泥等建材产品。大力推广炉前水淬工艺及转法急冷工艺和装备,淘汰池式泡渣工艺。利用水淬法、热闷法、热泼法及自然风化法等对转炉钢渣进行处理,生产建材制品、钢铁冶炼的熔剂或原料等。推广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技术和产品,用高炉矿渣粉作为高性能混凝土掺合料,配制混凝土时可等量取代水泥的20-40%,改善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节约资源。
尾矿延伸利用。做好铁矿尾矿的再选工作,推进尾矿回采利用以及替代建筑用砂、石料、建筑模板、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普通硅酸盐水泥、陶瓷产品等项目,拓展尾矿胶结填充材料回填矿井和土地再造功能。
4.2.4铝、镁产业循环经济体系
着力推进铝镁冶炼废物、铝镁合金加工废料、铝镁合金零部件和废铝的回收利用,大幅提高资源化水平(图4-7)。
图4-7 铝镁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资源高效利用。限制铝土矿小规模开采,最小开采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加强采矿管理,做到贫富兼采,块矿、粉矿兼采,合理搭配,减少浪费。在电解铝生产中,要提高电能效率,改善生产的经济效益;积极开发研究电解铝生产清洁工艺;发挥煤、电资源优势,发展煤-电-铝联营,降低生产成本。
淘汰落后产能。淘汰190KA及以下预焙槽电解铝冶炼工艺及年产10万吨以下的电解铝企业和1万吨/年以下再生铝生产线。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金属镁冶炼企业和落后的竖窑煅烧工艺。电解铝、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污染物产生强度要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电解铝业》(HJ/T187)、《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限额要求。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水、气、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达到《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HJ466-2009)的先进指标值。
提高准入门槛。新建电解铝产能置换和环保改造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且必须采用240KV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鼓励采用400KA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电解铝必须配套建设铝深加工项目。新建综合利用和改扩建镁及镁合金项目,总规模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必须使用焦炉煤气、煤层气等清洁燃料,采用回转窑煅烧生产线和蓄热式还原炉,必须配套建设镁合金深加工项目。
再生铝回收利用。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废铝回收体系,提高废铝回收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再生铝。加强铝灰的开发应用,利用铝灰生产化工原料、研磨剂或分解后用做建筑材料、炼钢脱氧剂等。利用赤泥做水泥填料、生产建筑陶瓷、生产新型墙材,提取镓、钪、铁等有价值的金属。再生铝生产过程中的产铝灰用来生产某些化工原料、研磨剂,或将剩余的氨化铝分解后用作建筑材料、炼钢脱氧剂等。
赤泥、镁渣综合利用。推广赤泥采矿胶结充填材料技术,改良赤泥、镁渣生产水泥工艺,推进赤泥烧结建筑陶瓷、生产新型墙材、提取金属等项目。在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鼓励使用赤泥制备高炉炼铁黏结剂、炼钢助熔剂和土壤改良剂,使用镁渣制备电厂脱硫剂。
4.2.5建材产业循环经济体系
以减量和利废为重点,切实减少不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的消耗,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在建材生产中的应用,实现资源的反复利用和建材业循环发展(见图4-8)。
图4-8 建材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减少资源消耗。加强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建设,为建筑业提供标准化、商品化、集成化的建材产品。鼓励利用低品位能源和废弃物资源,减少建材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
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淘汰日产2000吨及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设施,将现有回转窑规格小于φ4×60米的能耗高、污染严重的新型干法生产设备退出市场。严格执行“禁黏”规定,严格限制毁田烧砖,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炼废渣和化工废渣等以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
提高准入门槛。推进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规模化,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水泥项目,达到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平板玻璃新建和改造的生产线产量应达到500吨/天、600吨/天。建筑卫生陶瓷现有企业经过技改达到《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GB50560-2010)》中的要求。新建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产量必须达到150万平方米/年或60万件/年以上,人造轻集料(陶粒)达5万立方米/年以上。
新型墙体材料。采用GHPC外加剂技术,积极发展低熟料水泥,加强商品砂浆应用。加快粉煤灰烧结砖、粉煤灰蒸压砖、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废渣空心条板、煤矸石烧结砖、脱硫石膏墙体材料、尾矿墙体材料等技术的应用和开发,为建筑提供承重强度高、隔热性好、含水率低、装饰性好的绿色高性能的墙体材料。
固体废弃物消纳。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的处理中心,以其焚烧或发电后的残渣或烟道飞灰、炉底灰渣、烟气脱硫石膏以及下水道淤泥等为再生原材料,生产建材制品。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制砖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减轻城市垃圾排放负担。鼓励建设以消纳城市废弃物为主的水泥生产企业,在市郊及工业废渣集中地建设10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水泥粉磨站和砼搅拌站。
4.2.6农业循环经济体系
从全省区域生态资源优势和地理条件出发,培育和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农业循环模式,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利用和良性循环(见图4-9)。
图4-9 农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晋北雁门关生态畜牧区农牧业循环经济模式。以规模养殖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行划区轮牧、围栏放牧和舍饲圈养。抓好草业、乳业、肉皮绒业三大农产品基地建设,形成生态畜牧经济示范区。以节水旱作农业为重点,开展高标准旱作农田建设,加大盐碱化耕地治理。建立和完善畜牧良种繁育、动物防疫、畜产品无公害和标准化生产等体系,促进生态安全和畜产品安全(见图4-10)。
图4-10 雁门关生态畜牧区农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晋中盆地现代都市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以涵养水源和发展旱作节水农业为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化耕地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开展节水型灌溉农业建设,全面普及高效节水设备。因地制宜开发油料、小杂粮以及生物质能源作物种植,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绿色农业产业基地。加强农产品加工、生物饲料、沼气、生物有机肥、太阳能等循环经济系统链接集成,延长农业产业链,建设复合高效的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见图4-11)。
图4-11 晋中盆地现代都市农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晋南盆地汾河平原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加强建设以优质专用小麦主产区、专用玉米主产区等为主的高效高产农业区。积极发展芦笋和春冬蔬菜、优质苹果和优质梨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抓好优质杂粮、中熟优质棉和早熟中短绒棉、中药材(生地、远志)、蚕桑、蜂蜜、红枣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以生猪、奶业、蛋鸡和肉鸡为主的农区畜牧养殖业,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实施科学合理的种植改良,稳定并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强耕地的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秸秆还田和有机肥增施等保护措施(见图4-12)。
图4-12 晋南盆地汾河平原农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略)
晋东南浊漳河流域河谷盆地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充分利用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农业条件,以农业综合开发为重点,实施保护性耕作节水农业,大力发展优质玉米、杂粮和特色农林产品。积极推进农产品绿色化、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保障基地建设。适度发展长治-晋城城市化区域的城郊农业和休闲农业(见图4-13)。
图4-13 晋东南浊漳河流域河谷盆地农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略)
节水抗旱农业。推行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因地制宜地推广“农田抗旱节水工程”、“农田覆盖节水工程”、“集雨农业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化学调节节水工程”、“生物节水工程”等技术。在晋西北半干旱严重缺水地区,所有示范村每户建设(庭院或田地)1口标准旱井,建设县级“集雨农业节水示范工程”。在中南部半干旱缺水区建设县级“农田覆盖节水示范工程”,配套发展喷滴灌农业。在晋东南半湿润缺水区,实施保护性耕作节水工程。到2015年,按照抗旱节水基础工程的要求,建成保土、保肥、保水面积2200万亩,农业覆盖节水面积2100万亩,集雨补灌面积75万亩,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提高到0.53,保护性耕作面积1500万亩,化学调控节水面积3000万亩。
生物质能作物。利用大同、朔州等地盐碱地多,具有发展非粮食生物质能源优势,大力种植耐盐碱抗旱能源作物甜高粱、甜菜、菊芋,建立生物乙醇加工提取试点示范项目,经过3-5年时间,使甜高粱、甜菜等生物燃料乙醇产量达到30万吨。
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玉米整秆半耕半覆盖、玉米芯制木糖醇、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和保护性耕作、玉米整秆沟埋聚肥蓄水、秸秆异地覆盖、地膜秸秆二元覆盖等模式。推广秸秆“过腹还田”或气化利用,秸秆青贮、氨化处理转化为饲料。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固化成型技术和气化技术,建设一批秸秆成型站和示范推广一批秸秆生物质炉。到2015年,建成秸秆集中供气工程100-120座,供气2.4万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基本上消除秸秆就地焚烧。
农村沼气利用。普及农村沼气工程,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庭院“三位一体”和大棚“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科学控制农药和化肥施用量、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到2015年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500个,大力推广“三沼”即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建设沼液病虫害防治技术示范田,设置干鲜果、大田农作物、保护地蔬菜、水果示范点。严格按照“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栽培,示范田内一律不得使用化肥、农药。到2015年,全省实现生产沼气61500万立方米/年,沼气用户总量达到130万户,占总农户的25%。禽畜粪便处理3350万吨/年,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处理畜禽粪便的沼气利用工程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建立农村沼气省级综合服务基地1个、市级区域沼气服务中心11个、县级沼气服务站100个,实现农村沼气服务网络的全覆盖目标。
第五章 社会领域循环经济体系
结合省情,以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为统领,从静脉产业、生态社区、循环服务、绿色消费等方面入手,切实减少社会领域废弃物的排放,提高能源和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推进整个区域集约、高效、协调发展。到2015年,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
5.1静脉产业体系
积极培育静脉产业发展,大力开发“城市矿产”,推动餐厨和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静脉产业园区,进一步推动再生水规模化循环利用。推动静脉产业与动脉产业协调发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静脉产业发展平台,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筑起我省全方位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良性闭合的循环经济系统(见图5-1)。
图5-1 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引导模式图(略)
5.1.1“城市矿产”资源化循环利用
大力挖掘“城市矿产”潜力,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产业链,形成回收、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完整的链条。加快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与我省大宗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共生的循环系统。通过回收利用社会废钢、废铜、废铝等废旧金属以及废轮胎、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物资,使再生资源成为我省资源型产业原材料的重要补充,提升全省资源循环水平。
再生资源分类回收体系。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逐步建立以城市社区、乡村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回收、分拣再生资源的回收站点和网点,实行分类回收,引导居民家庭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产业化经营。太原市要抓紧落实《太原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各市要按照《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建设方案。启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努力,争取到2015年,在各市建成集回收站(亭)、中转站、集散市场和加工中心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再生资源交易和利用体系。在市级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培育规范化的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形成较大规模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在县级建立集中的再生资源整理场所,开办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吸纳和组织包括个体经营户在内的从业人员进入交易市场开展合法经营。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建立起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推进吉天利工业园、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区等的建设,争取申报1~2个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领域。在部分产品领域推行生产者责任制,提高重点领域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培育成新兴产业。到2015年,再生资源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其中钢铁420万吨、铜120万吨、铝150万吨、其它(含铅、镁、镍等贵金属)120万吨,再生胶110万吨、塑木型材以及其它回收材料80万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回收利用重点是: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规范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渠道,加大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的工作力度,依托建立电子环保亭、电子环保站点和直接深入行政、企事业单位回收等方式缓解电子废弃物回收难的问题。增强拆解利用能力,加快电子废弃物科学处理,不断完善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系统。到2015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体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体拆解处理率达90%以上。全省建成不少于5家初级拆解处理企业,其中至少有一家企业应实现全过程处理回收,全省总体处理能力达到年处理200万台以上。遍及全省11个设区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700个以上,全省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置公共回收站1个。
(2)废旧轮胎及橡胶制品回收利用:禁止废旧轮胎随意堆放、丢弃,将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纳入规范化回收与管理的轨道。采用无剥离、微负压热裂解、高效率回收可燃气技术,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废弃旧轮胎,回收炭黑、燃料油和废钢丝。大力发展丁基、丁腈、氯丁再生胶、复原橡胶、特种再生胶等高端产品,促进以中、高端再生胶产品为重点的产业升级。充实和拓展废旧轮胎收购--再生胶加工--橡胶制品加工--内胎外胎产业循环链,通过政策扶持和循环化建设,引导再生橡胶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加强平遥、汾阳、文水、祁县的废旧轮胎加工基地建设。
(3)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加强废旧塑料制品回收的分类指导,通过价格和政策引导,对废旧塑料制品进行分类回收。拓宽塑料制品回收渠道,开辟利用废旧塑料生产井座、井盖及汽油等资源化途径。
(4)废纸回收利用:将废纸回收和社区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力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废纸回收特许经营系统,实现低成本、低风险扩张,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推行上门收购、连锁店收购、电话预约收购、拖车收购等多元化模式。
(5)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的管理,取缔非法拆解企业,建立与汽车报废相适应的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立有效的零配件再生利用体系,建立相应的检验标准,促进再生零配件销售和使用。
(6)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电池、荧光灯、医疗垃圾等危险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废旧电池回收为起点,完善废旧电池的收集网络,并对废旧干电池进行处理,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5.1.2生活垃圾合理化循环利用
大力开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各市、县的区域特点和垃圾质量,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引导城市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堆肥和生态处置三结合”的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合理化循环利用(见图5-2)。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规范对碎玻璃、玻璃瓶、废金属、废塑料、废电池、旧家具、旧衣服等的有偿回收。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求居民家庭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对分类处置的家庭按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对不分类处置的家庭加收垃圾分拣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15年,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鼓励企业、社区、个人投资成立垃圾回收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处理。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工程建设单位要从设计源头优化方案,削减废弃物产生量,降低建筑材料消耗量。市政部门要加强清运处置监管,逐步形成管理有序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体系同时,积极开展村镇垃圾集中处置或转运,并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净化和改善农村环境。
图5-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引导模式图(略)
垃圾综合处理利用体系。基本淘汰低水平的填埋处理方式。对于极少数处理规模小、无机物成分高的小型垃圾处理场可选用卫生填埋,各市、县扩建和新建垃圾处理厂一般不再采用填埋方式。在已填埋的垃圾场,加大采用高技术、高标准的垃圾生态处置方式,利用适当的防渗和阻断材料,对垃圾进行物理隔离,然后在隔离的垃圾堆上重建以植被为主的土壤,同时辅以适量的景观再造,使垃圾堆成为风景宜人的公园或付诸其他用途。“十二五”期间,新建成60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新增处理能力9300吨/日,实现每个县都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所有市、县要建设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到2015年末,太原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其他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质量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回收垃圾中的非腐熟成分,如废纸、塑料、织物等通过用热解法再加工。将剩余的生活垃圾经焚烧得到余热加以利用,焚烧后的灰分通过填埋场进行填埋。鼓励垃圾焚烧发电。 “十二五”期间,在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的基础上,同时推进2~3个集填埋、堆肥、沼气为一体的垃圾生态型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30%。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合理处置餐厨废弃物,重点用于车用燃气、生物柴油及有机肥料等(见图5-3)。
鼓励餐厨废弃物原位处理。选用一批小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设备,投放于大型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未配备资源化设备的各餐厨单位要配置标志明显和容量标准化的餐厨废弃物收集桶,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定点定期交由专用采集车清运至处理中心。
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监督管理。实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限制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严格禁止餐厨废弃物直接用于家畜禽饲养或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泔水油”和“地沟油”,促使餐厨废弃物纳入有序处置的轨道。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收运作业实施远程监控,并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餐饮行业与城市管理的数据对接和一体化管理。
图5-3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模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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