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陕西省 |
适用领域: |
生产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07/21 |
颁布日期: |
2011/07/21 |
颁布机构: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陕西省 |
适用领域: |
生产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07/21 |
颁布日期: |
2011/07/21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交函〔2011〕47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安委会发〔2011〕9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 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双基”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推进措施,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确保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到2015 年,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 ;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稳定态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四)推进企业全面达标。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 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实施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管理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二)工作分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 级最高,三级最低。交通运输部负责企业一级达标评审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我省交通运输企业二级、三级达标评审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引导、服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辖区内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管理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和厅质监站代表省厅分别对公路运输、城市客运等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公路水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2、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负责本单位及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性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3、厅直其他生产经营性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生产经营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厅安委会。同时2011年,在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意见后,尽快研究制定本行业(地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二)2012年,各单位根要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自2012年起,新改扩建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营运一年后,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其他新设立的企业,在投入营运一年后,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2015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
(三)2015年底,各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行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也是行业管理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创新管理方式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主动推进。要建立工作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实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三)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落实专项资金,集中财力、物力,强力推进达标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厅直生产经营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切实改善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差和技术水平低等制约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根本问题,通过达标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力度,多渠道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知识,积极采取举办标准化规范化宣贯会、业务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学习、宣传贯彻到基层、企业和员工,在全系统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掌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以及保障措施建立和实施情况。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一些;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一批;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对在本行业(地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巩固发展一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