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禁止在市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物的通知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大气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10/10 |
颁布日期: |
2012/10/10 |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大气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10/10 |
颁布日期: |
2012/10/10 |
石家庄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禁止在市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物的通知
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全市没有发生明显的大面积焚烧现象。近期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检查发现,市内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为优化我市空气质量、营造整洁优美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请按照《河北省会蓝天工程焚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落实垃圾及树叶禁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部位的重点治理,做到垃圾收运及时,日产日清,重点部位随积随清;同时做好宣传和督导工作,让垃圾、树叶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市区内不发生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石家庄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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