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商务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2/23 |
颁布日期: |
2011/02/23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商务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2/23 |
颁布日期: |
2011/02/23 |
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豫环〔2011〕8号)
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2号)的要求,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现予印发,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环保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商务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一、总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等),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成分复杂,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铅、汞、多氯联苯等),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巨大的危害。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及一些仍有价值的零部件等,若能得到合理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可取得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河南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逐渐增多,已成为固体废物中不可忽视的污染源之一。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起步晚,现有的管理手段、回收模式、处理技术和处理处置设施均无法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再循环利用的需要。如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处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发展已迫在眉睫。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1年全面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河南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条例》和《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科学编制《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本规划以《条例》为依据,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主要针对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机和废微型计算机等5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适当涉及其他产品),以科学、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为主要任务,对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标、原则、布局、规模等进行统筹规划,摸清底数,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多元化、处理设施布局合理化、处理企业规范化的目标与管理思路,以确保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以无害化处理,促进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健康发展。
(一)规划依据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2、《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2号)
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39号)
5、《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
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24号)
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
8、《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
9、《废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标准》(GB-T23685-2009)
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
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90号)
1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和报送处理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4号)
1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3号)
14、《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量预测情况的函》(环防函〔2011〕12号)
15、《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16、《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17、《河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8、《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19、《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家电换新办〔2010〕1号)
20、河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0〕116号)
21、《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商贸〔2010〕139号)
(二)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全省一盘棋,积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在全省范围内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构建覆盖全省的经济、高效、安全、环保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网络。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及处理现状,科学测算未来发展需求,建立既满足当前需要、又兼顾未来需要的规模适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并分步、分阶段地实施。
因地制宜、集中处理。根据河南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交通区位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处置能力及服务半径,加以平衡考虑,结合各地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处置需求,以集中处理、规模化经营为原则,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技术先进、安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设施要采用先进实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处置工艺技术起点高,选址要符合有关要求;回收、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全过程要符合环保与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充分利用政策的引导力和市场的推动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产业健康发展。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河南省省域,覆盖18个省辖市。
(四)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15年。
二、现状和问题
(一)区域基本情况
1、区域概况
河南省位于中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东接安徽、山东,北界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河南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辖18个省辖市,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2009年底总人口9967万人,自然增长率4.99‰。其中,城镇人口3758万人、占总人口的37.7%,农村人口6209万人、占总人口的62.3%。
2009年,河南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948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9900.27亿元,增长11.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6%。
2、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销售情况
“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十余种,主要以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家用洗衣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为主(以下简称“四机一脑”)。2009年,全省“四机一脑”总生产能力达844.4万台,其中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生产能力达730万台,实际生产量达362.7万台;全省十种主要电器电子产品销售总量达888.07万台,其中“四机一脑”、移动电话机销售量为819.94万台,占总销售量的92.33%。
专栏1 河南省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销售基本情况
2009年全省“四机一脑”总生产能力达844.4万台,其中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生产能力达730万台,占总量的86.45%。实际上,2009年全省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生产量达362.7万台,比2005年下降了14.9%,年均下降率为3.9%。
河南省销售的电器电子产品涉及种类繁多,其中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家用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照相机、微波炉、热水器、普通电话机和移动电话机等十种是全省销售的主要类型。2009年全省十种主要电器电子产品销售总量达888.07万台,其中“四机一脑”、移动电话机销售量为819.94万台,占总销售量的92.33%。
2009年全省十种主要电器电子产品年底居民保有量总计为17824.2万台,城镇居民保有量11269.0万台,占总量的63.2%,农村居民保有量6555.2万台,占总保有量的36.8%。从产品类型上看,以“四机一脑”和移动电话机为主,其中“四机一脑”保有量10302.2万台,占保有总量的58%,移动电话保有量为4134.6万台,占保有总量的23.5%。整体上,各省辖市“四机一脑”保有量地区差异性较大,郑州市、南阳市较多,济源市、漯河市、鹤壁市则相对较少。
(二)前期工作执行情况
尽管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起步较晚,但河南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处置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管理政策,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2010年,河南省根据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网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进行招标,已初步建立了以中标销售、中标回收、中标定点拆解利用的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络,同时,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宣传力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工作有了较大起色,在全国新推广的19个省(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暂居第三。
2、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监管力度
为控制和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河南省逐步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管理,全省废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稳步开展。
3、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对其工作流程及补贴标准的宣传,扩大了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同时意识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危害。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现状
“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居民家庭的电器电子产品已陆续进入报废期。2009年全省“四机一脑”报废量约358.8万台,重量约为10.4万吨,其中,以电视机和洗衣机为主,报废量为258万台,占总量71.91%,微型计算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相对较少。
全省各省辖市“四机一脑”报废量差异性较大,其中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南阳市、许昌市报废量相对较多,上述五个省辖市“四机一脑” 报废量占全省总量的54%以上,驻马店和济源市相对较少。
“十一五”期间,全省手机、微波炉、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大量其他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也逐年增多,亦不容忽视,这些包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带来环境安全隐患。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
“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拆解企业回收,二是个体机构回收。2010年之前,受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习惯限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数通过旧家电市场流通到农村或贫穷地区继续二次消费使用。
自2010年,在国家和河南省一系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支持下,全省共有中标网点2591个、92家销售及回收企业中标(8家专业回收企业中标),已初步建立了以中标销售、回收、定点拆解利用的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络。
从2010年7月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到2010年12月,全省“四机一脑”共回收46.2万台,回收金额881.4万元,其中,以电视机和洗衣机为主,占总量92.8%。整体上,目前“四机一脑”回收量占总报废量的比例较小,但回收量逐月增加,今后的提升空间较大。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现状
河南省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现有郑州弓长昱祥电子产品有限公司(郑州)、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河南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焦作)、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封)4家定点拆解企业,这4家拆解企业设计年拆解能力合计18.5万吨/年,主要采用物理法拆解工艺,主要涉及“四机一脑”的拆解,服务范围覆盖了河南省。
另外,河南省专门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深度处理企业较为缺乏,现有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有限公司2家企业具有处置利用旧阴极射线管玻璃资质,河南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具有处理废旧线路板资质(主要采用电解精炼,处理规模9153吨/年),深度处理的种类不多。
自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到2010年12月,全省回收的46.2万台“四机一脑”中,拆解企业目前接收了30.93万台(约5973.2吨),已拆解26.73万台(约4456.5吨),实际接收拆解率为86.4%。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大,回收网络体系不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电子产品快速更新换代,家庭电器电子产品更换频率逐渐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多。2009年河南省“四机一脑”报废量约358.8万台,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四机一脑”回收量仅46.2万台,回收率较低,未能得到全面有效控制。
目前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存在回收网点布设不足、网点地区分布不均衡、回收网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仍有一大部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了个体商户回收渠道,通过旧家电市场流通到农村或贫穷地区二次消费使用,未能进入回收网络体系经专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进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隐患。需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体系建设,另外如何提高回收率、鼓励群众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售规范的回收体系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建设尚需进一步规范
河南省现有的家电以旧换新的4家定点拆解企业以拆解“四机一脑”为主,处理方式以物理拆解工艺为主,缺乏深度处理工艺,存在现有设备建设尚不规范、处理工艺相对落后,且整体上企业技术含量低、员工环境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实际处理能力与原设计处理能力不相匹配、相差较大。为确保国家出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落到实处,需加强对回收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拆解企业建设,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后产物深度处理企业缺乏,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河南省目前缺乏专门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深度处理企业,尤其是针对如阴极射线管CRT(荧光粉)、液晶显示器、冰箱压缩机(氟利昂)、线路板、含PBB 和PBDE 阻燃剂的电线电缆、机壳等含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零部件的处理,缺乏相应的专门拆解企业和回收深度处理处置技术和生产设备,需关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后产物的去向和处理问题,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处理与利用企业规模小,尚未形成产业化
全省尚未形成规模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产业,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企业实际处理能力有限、且处理技术落后,达不到资源回收利用的目的。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法制不健全,监督管理难度较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从回收、拆解、处理处置到再生循环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督管理不可缺少,需要省环保、发改委、工信、供销、工商、市政、商务、执法等各部门共同配合,相互协作进行监管。但目前河南省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监管能力建设不完善,导致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监管上因缺乏相应的执法依据,造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过程监管难度大,需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回收及监管体系。
6、居民环保意识不强,环保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居民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危害认识不足、环保意识不强。需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害的教育宣传,让广大居民认识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带来的危害,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发展趋势及需求预测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回收量发展趋势及预测
“十二五”期间,预计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量及比率会持续增加。
电器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15年,结合河南省人口、人均拥有量、人均报废率,采用基于拥有量的PQR预测模型推算报废量。预计到2015年,河南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约18.20万吨,其中“四机一脑”报废量约432.06万台,合计12.48万吨。另外,据预测2015年河南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微波炉、照相机、淋浴热水器等五类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将达到365万台,约0.26万吨,其中手机300万台,约0.03万吨,占总数量的82.2%。
同时,考虑到目前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深入开展,预计未来一年内全省“四机一脑”回收量将有大幅度的增多,其后尽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2011年底结束,但随着《条例》补贴制度的实施和回收网络体系的逐步完善,全省“四机一脑”回收量将逐渐趋于相对稳定。预计2015年全省“四机一脑”回收量可达到238万台左右(约6.9万吨),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将达到400万台(约3.1万吨)。全省各省辖市“四机一脑”报废量和回收量情况见表3-1。
表3-1
2015年河南省各省辖市“四机一脑”报废量及回收量预测
万台,万吨
省辖市 报废量 回收量
数量(万台) 重量(万吨) 数量(万台) 重量(万吨)
郑州市 103.19 3.06 56.84 1.69
开封市 13.48 0.39 7.43 0.21
洛阳市 46.07 1.29 25.38 0.71
平顶山市 21.99 0.64 12.11 0.35
安阳市 22.68 0.65 12.49 0.36
鹤壁市 11.48 0.34 6.32 0.19
新乡市 18.06 0.53 9.95 0.29
焦作市 24.03 0.69 13.24 0.38
濮阳市 13.89 0.40 7.65 0.22
许昌市 27.50 0.77 15.15 0.42
漯河市 12.83 0.39 7.07 0.21
三门峡市 18.02 0.55 9.93 0.30
南阳市 33.63 0.95 18.53 0.52
商丘市 16.66 0.44 9.18 0.24
信阳市 14.34 0.40 7.90 0.22
周口市 15.47 0.43 8.52 0.24
驻马店市 12.20 0.37 6.72 0.20
济源市 6.53 0.19 3.60 0.10
合计 432.06 12.48 238 6.9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需求预测
经现场调研了解,现有4家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存在一定问题,实际处理能力与原设计处理规模有较大差距的问题,据估算现有4家定点拆解企业实际处理能力不及原设计处理规模的三分之一(即实际处理能力在6万吨/年左右);拆解类型以“四机一脑”为主,主要采用物理拆解工艺,深度处理工艺较为缺乏。考虑到“十二五”期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回收量会逐年增多,且其他电器电子产品(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微波炉、照相机、淋浴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等)报废量也较大,应予以高度重视,因此,需合理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处理类型除“四机一脑”以外,还应侧重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方式除物理拆解外,应注重加大深度处理工艺,以最终形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的资源化产业链。预计2015年全省“四机一脑”处理能力需求将达到238万台左右(约6.9万吨),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需求将达到400万台(约3.1万吨)。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建设需求预测
目前河南省92家中标的销售及回收企业、2591个回收网点,主要集中在郑州、新乡、洛阳、南阳、信阳等地区,而焦作、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济源等地区分布较少,存在中标回收企业分布不均衡,且平均每2万户城镇居民家庭一个回收网点,回收网点较少。按照平均每1000-1500户左右应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科学布局回收网点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全省共需要新建6230个网点。
四、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以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机、微型计算机等为主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集中处理处置工程为重点,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实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为目的,以健全全过程监督管理体制为保障,按照“健全回收网络、完善政策措施、实施集中处理、加强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处理处置产业发展和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合理布局和规范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
至2015年,建立河南省多元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回收,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向产业链和规模化发展。
2、具体目标
(1)相应法律法规或条例目标
完善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或条例,规划出台相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税收优惠政策、处理基金征收和补贴标准等。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目标
按照河南省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合理新增布设回收网点6230个,建立社区回收网络、区域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回收中心、交易市场等,构建多元化的回收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解决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不规范、非法商贩和不法收购户乱收乱拆、污染环境等问题。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建设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建设,到2015年逐步完成4家拆解处理企业建设,确保拆解处理处置规模达到10万吨/年,满足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需求。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建设目标
规划在全省范围内筛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在确保规范现有深度处理企业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全省新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规模6万吨/年,基本实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再生利用。
(三)规划任务
1、稳步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以家电“以旧换新”为锲机,依托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构建多元化回收渠道,建立社区回收网络、区域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回收中心、交易市场等,逐步形成一个多元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
(1)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回收网络
依托各地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回收网络。按照布局合理、网络畅通、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对现有的回收网点抓好整改完善,由经营者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限期改造到位;对改造、新建的网点严格标准、一步到位。在居民集中区域、大专院校新建规范的绿色回收站(点);加强对走街串巷流动回收人员的管理,在较小的居民区和居民分散区,统一设置绿色流动收购车;在市区适当区域范围内设立规范的回收中转站。严格实行站点废旧物资限时存放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物资在市区内囤积产生二次污染问题。逐步形成“以社区绿色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回收分拣中转站(中心)为平台、以集散市场为终端”的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网络。
完善并规范社区回收网络:各地区按照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标准,规划设置回收站点,进一步扩大回收站点覆盖面,回收站点原则上以流动站点为主,固定站点为辅,并逐步引入物流配送的方式,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回收。规划至2015年全省新建成社区回收网点6230个。
建设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发展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逐步代替摊群式集散市场,重点清理整顿市场,撤除非法市场,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为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规划至2015年全省以省辖市为单位,确保每个地市至少建成1家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
(2)依托销售网络,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充分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网络,建立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按照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要求,明确销售商和生产商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充分利用现有电器销售系统,构建销售-回收网络体系。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商、售后服务机构回收本企业生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送处理企业处理。充分利用现有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及回收网络,建立多元化的回收方式。
回收企业应具备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渠道和网点;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经营规模,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经商务主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备案;回收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储存场地和足够的运输能力等条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在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3)依托第三方回收,促进产业化发展
发挥专业回收公司作用,完善基层回收网络,加强对专业回收公司的规划化管理,培育龙头企业。同时依托专业回收网络和专业加工基地,构建以废弃“四机一脑”、废旧移动电话、废旧电池等专业回收网络为重点回收网络体系,并逐步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种类(如废微波炉、废照相机、废淋浴热水器、废打印机、废复印机等),全面推进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2、合理规划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建设
(1)合理规划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
立足“现状拆解产业基础好、经济实力雄厚、产业发展需求高、处理(运输)成本低”的优化布局原则,结合全省电器电子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趋势需求,综合分析18个省辖市的经济发展实力、交通运输条件、辖区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预测产生量及其跨区域流动等情况,并考虑全省现有列入临时名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分布、实际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
规划选择以郑州市、洛阳市为两个核心(即“两核”),南阳市、鹤壁市为两个重点(即“两重”)布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除此之外,规划原则上在拆解处理企业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需求的前提下,不考虑在其他省辖市布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
(2)科学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处理规模
根据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情况,规划到2015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实际处理能力需达10万吨/年,处理类型除含 “四机一脑”外,还应包含废弃移动电话、废弃照相机、废弃打印机、废弃复印机、废弃摄像机等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
围绕“两核两重”区域,构建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网络,加强区域合作,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处理规模、处理类型,避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盲目建设、重复投资。鼓励行业内的重组、兼并,鼓励建立集约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产业化、规范化发展。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处理规模规划见表4-1。
表4-1
河南省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处理规模一览表
序
号 规划区域 拆解布点所在市 布点
数量 处理类型 服务范围 规划处
理规模
(万吨/年)
1 核心区域 郑州市 1家 除拆解“四机一脑”外,应涉及废弃手机、废弃打印机、
废弃复印机、废弃照相机、废弃摄像机等其他类型 侧重豫中东部区域 ≥4.5
2 洛阳市 1家 除拆解“四机一脑”外,应涉及废弃手机、废弃打印机、废弃复印机、废弃照相机、废弃摄像机等其他类型 侧重豫西部区域 ≥2.5
3 重点区域 南阳市 1家 以拆解“四机一脑”为主 侧重豫南部区域 ≥2
4 鹤壁市 1家 以拆解“四机一脑”为主 侧重豫北部区域 ≥1
3、加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规划建设
(1)合理规划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
落实《条例》中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的制度,在依托河南省现有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处理机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现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的分布,以及依托郑州市、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优势条件,鼓励在郑州市、南阳市布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
(2)科学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处理规模
在立足郑州市(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安阳市(河南安彩高科有限公司)以及焦作市(河南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等深度处理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在郑州市、南阳市等地区规划新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设施。规划到2015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新增处理能力达6万吨/年,处理类型覆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旧阴极射线管(CRT)、含多氯联苯(PSB)的电容器、制冷剂、润滑油、含汞电池、废机油、废旧电路板、电冰箱保温层材料、废弃液晶显示屏以及处理阴极射线管产生的荧光粉等。
鼓励规划新建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企业兼并现有规模较小、处理类型单一的深度处理企业。支持并鼓励有条件的现有或新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自身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但需依法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
4、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1)规范回收处理行业,严格行业准入门槛
严格实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许可制度,相关部门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等相关政策要求,制定符合河南省实情的企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总设计处理能力、人员组成、厂区面积、贮存场地、处理场地、处理设备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命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擅自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防止拆解处理企业无故拒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凭证经营,并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开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运输、贮存、拆解以及处理等,依法经营。对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未妥善利用或处置的,限期责令整改,逾期未改正的,由审批该资格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回处理资格证书或宣告原处理资格证书作废。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开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淘汰落后的处理工艺、装置与设备,以及对现有装置、设备进行工艺改造或扩大规模。
(2)提高回收处理行业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监管能力建设。依托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市两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网络平台,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单位档案库,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专业监管队伍,配备相关仪器设备,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监管水平。
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监管制度。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拆解处理企业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回收处置工作,建立符合其运营模式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回收、处置等环节的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形成电子数据记录,便于有关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核查、监督。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环境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工作,以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回收、运输、处理过程的环境安全,防止因破碎等原因导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泄漏到环境中。
(3)规范回收处理行业的发展运行机制
规范并有序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实施。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行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拆解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运行,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通过立法定期地公布强制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及技术路线,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的生产技术向高新技术、工艺和路线上转化。
严格参照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给予相应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零部件、不能妥善处理的危险废物等,应当交由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或交由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处置。
(4)促进回收拆解资源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产业链发展
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本身也属于废旧资源),积极开展深度处理、再制造和再生加工,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循环。尽量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企业,重点支持推动一批废旧电路板、废旧阴极射线管(CRT)、废弃液晶显示屏、废旧电机设备、废旧电线电缆、废旧金属等废旧资源的加工再生利用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产业链。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财政补贴
研究制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订《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税收优惠政策》,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销售其收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物,实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优惠。严格落实已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废旧再生资源制品、再制造产品。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等相关规定,制定《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补贴标准》实施细则,根据处理处置企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量,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
(6)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零部件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
鼓励企业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零部件再生利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重点以“四机一脑”为主,集中攻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再生资源分拣、分选、拆解、分离、无害化处置、高附加值利用的技术与装备。
五、实施计划
根据“十二五”期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的发展需要,设置主要规划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制定规划任务分解
制定规划任务分年度计划,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资金投入纳入分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1、到2012年底,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布设完成60%;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重点开展郑州、洛阳、南阳、鹤壁等地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设。
2、到2014年底,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布设完成90%;基本完成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各地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设;提升拆解处理企业能力,拆解企业技术进一步提升。
3、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所有规划任务及措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回收。
(二)明确各部门规划任务责任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省财政、工商、质量监督、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加强对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全省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有效推动规划的实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管理工作。
(二)加大环保投入,保障资金到位
加大环保投入,将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项目的支持力度,可通过给予直接投资或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与利用要求的产业、技术开发和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规划内项目的资金补贴和支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与企业合作。
(三)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环境监管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许可制度,实施特许经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法律和规章,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研究出台有利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处理的优惠措施和税费政策。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统计、分析和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包括废弃量预测、处理能力利用率、处理处置行业盈利变化等信息,加强对市场的引导。
健全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及其网点必须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储存场地,使用专门的存放场地,地面需做防渗漏处理,有防雨淋的遮盖物;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拆解以及含危险物质的零【部】件的处理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处理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向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对弄虚作假、污染环境、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理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处理经营活动。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污染突出地区的监督检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四)加强技术支撑,引导产业发展
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加强与国外科研机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科技资源,突出自主创新,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重点鼓励研究、开发各类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或低害化生产原料和生产技术;CFCs制冷剂和发泡剂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破碎、分选和无害化处置的成套技术和装备;阴极射线管和液晶显示器等各类拆解物的拆解、再利用和处置的成套技术和装备等,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产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环保意识,充分营造社会氛围,树立“人人有责,全社会参与”的观念。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自觉交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对主动承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的生产企业,要予以宣传表彰。
(六)动态调整评估,促进规划实施
河南省环保厅会同发改、工信、商务等省直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任务及措施等完成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以作为规划调整、管理政策修订和制定的依据。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2013年进行规划中期评估、考核和调整,2015年进行规划评估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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