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大连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连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0/13 |
颁布日期: |
2012/10/13 |
颁布机构: |
大连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大连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0/13 |
颁布日期: |
2012/10/13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12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 [2011] 74号),结合我市目前能源统计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实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力量
能源统计是科学进行能源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加强能源统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要求,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能源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及时协调解决能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能源统计工作水平。
要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 [2008] 85号),各区市县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内部要增设能源统计机构,各先导区管委会也要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各区市县及先导区财政要保障实施能源统计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能源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电力等重点耗能部门及能源管理职能部门,要明确能源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将能源统计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能源统计工作落到实处。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各地区能源统计基础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制度
能源统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方面的复杂工程。包括完善节能减排统计;建立反映气候变化的基础数据统计、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及核算体系;制定循环经济统计评价监测方案;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能耗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实施能源环比统计等。能源统计面临的形势严峻,同时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地区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分类、全面客观、规范操作的原则,加强能源统计方法的研究,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及时监测能源统计数据,做好“一套表”实施及能耗核算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重点耗能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做好能源生产、消费、流转和销售等各环节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能源统计报表,确保能源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能源统计工作协调配合
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能源统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积极开展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能源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组织实施本系统、本行业的能源统计调查任务,支持和配合统计部门开展能耗统计调查,及时、准确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业能源消费或能源品种调入调出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要搞好全面综合协调工作;市服务业委负责提供分品种的石油销售情况;市交通局、港口口岸局分别负责提供公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的能源消费情况;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全社会车辆拥有量;市建委负责提供城市锅炉供热、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销量和用户数、人数等情况。
四、认真做好能源统计的监测分析
各地区、各部门、各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要加强能源统计分析监测工作,充分利用有关能源统计数据,加大对能源生产、消耗的分析研究,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跟踪监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能源消耗、生产运行和经济增长的联动分析,努力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咨询服务,为全市实现“十二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提供决策依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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