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太原市 |
适用领域: |
电气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9/17 |
颁布日期: |
2012/09/17 |
颁布机构: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太原市 |
适用领域: |
电气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9/17 |
颁布日期: |
2012/09/17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太原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我市经济稳定发展和居民生活正常用电,经市政府同意,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使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整体防控水平明显提高,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明显减少,群众自觉维护电力设施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从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协调解决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市政府调整充实太原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定期分析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委,负责太原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及电网建设等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安排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发挥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存在的施工机械碰线、树线矛盾、线下违章建筑、彩钢屋顶被大风刮起后碰线等外力故障隐患,提前预警,进行有效预防,必要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联合执法。
(三)充分发挥城建热线作用。利用12319热线拓展信息渠道,把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投诉纳入受理范围,并及时向领导组反馈;发现隐患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四)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案。
(五)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作业行政审批制度。
二、强化行政执法,消除外部隐患
(一)筹备组建太原市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加强专业技术力量配备,建立健全执法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检查,确保电力设施安全,供电、用电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蓄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三)积极排查电力设施隐患。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清除。
(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超出批准规定范围的,责令立即改正;已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除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貌。严重破坏电力设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电网、发电企业作为电力生产安全责任主体,要强化电力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在施工建设中根据施工方案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安排专门人员提供现场电力安全指导,加强巡查监控,发现施工单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施工行为,及时报告市经信委依法处置。
(六)营造电力设施保护良好氛围。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户外广告等媒体投放电力设施保护公益广告,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典型案件进行曝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太原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金旺(副市长)
副组长:窦力奋(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赵瑞雪(市经信委主任)
方剑秋(太原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刘书林(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世忠(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郭和平(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晓军(市住建委副主任)
荣和平(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武世光(市国土局监察支队长)
白晓平(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东立(市房地局副局长)
孙德武(市农业局助理调研员)
雷毓智(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五棉(市工商局调研员)
岳子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倪福田(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卫天喜(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爱文(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济民(市园林局副调研员)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主 任:刘书林(兼)
副主任:刘建平(太原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千旺(太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
董淑菱(市经信委电力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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