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颁布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日期: 2012/07/20 颁布日期: 2012/07/20
颁布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日期: 2012/07/20
颁布日期: 2012/07/2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通知 (通政发〔201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通州区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2012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我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控制PM2.5污染为重点,加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着力实施生态建设,举全区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通过多年的努力, 2011年我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125毫克/立方米、0.05毫克/立方米、0.071毫克/立方米。2012年市政府确定我区空气质量目标为大气中污染物年均浓度比去年下降3%,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为0.121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降至为0.048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降至为0.0689毫克/立方米。   二、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增量   (一)新建、扩建工业项目要进入工业园区,园区包括: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西集镇)、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漷县镇)、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张家湾镇)、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马驹桥镇)、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台湖镇)、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乐店镇)、通州区物流基地(马驹桥镇)、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基地(于家务乡)、通州区食品工业园区(潞城镇)。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进度要求:长期实施   (二)辖区内不再审批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必须入驻工业园区,并使用集中热源供热。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供电公司、各工业开发区   进度要求:长期实施   (三)新建、扩建工业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必须安装配套或相应的废气净化设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要大于90%;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中含有涂装工艺项目(家具、汽修等)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50%;新建印刷项目需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产品。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发展改革委   进度时限:长期实施   (四)辖区内严禁审批炼油、水泥、钢铁、冲天炉铸造、平板玻璃制造、陶瓷制造、沥青防水卷材制造、人造板制造、电石法制乙炔、化工等行业。   主责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工商分局、通州国土分局   进度要求:长期实施   (五)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要求部分行业新、改、扩建企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实施现役源2倍消减量替代。(此项中的工业项目新增污染物主要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现役源指已存在并得到环保局认定的污染源)。   主责单位:各乡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进度要求:长期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和燃煤压减相关工程   (六)进一步推进通州新城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燃煤整合改造工程。   1.城西5号锅炉房对32座燃煤锅炉房进行整合,替代面积340万平方米,减少用煤8.5万吨。   2.玉桥南里调峰锅炉整合31座燃煤锅炉,替代面积300万平方米,减少用煤7.5万吨。   3.竹木厂调峰锅炉房整合58座燃煤锅炉房,替代面积320万平方米,减少用煤8万吨。   4.2 012年10月底前新整合替代上述区域剩余燃煤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可减少用煤5万吨。   5.继续推进河东新城区内现有34座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370万平方米,利用三河热力或其他清洁能源整合替代方案的研讨论证工作,在2013年10月前完成该区域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整合工作,实现减少燃煤7.4万吨。   主责单位:区市政市容委、永顺镇政府、宋庄镇政府、潞城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通州国土分局、通州交通支队   进度要求:上述前4项于2012年10底前完成;第5项加快推进   (七)继续推进工业园区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程。到2014年底前辖区内9个工业园区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具体计划是:2012年底前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实现利用三河热力供热;2013年底前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东区、南区、永乐开发区、于家务聚富苑民族产业基地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014年底前北京国家环保产业园区(马驹桥镇)实现清洁能源改造。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园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财政局、各有关乡镇政府   进度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   (八)督促辖区内北京华腾橡塑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北京日报社印刷厂、北京江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亚铝业有限公司、北京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家企业完成现有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通过改造,减少燃煤锅炉13台共计83蒸吨,减少燃煤使用4.4万吨。   主责单位:各煤改气相关企业   协办单位:相关工业园区、有关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九)继续落实2012年农村地区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和太阳能、沼气清洁能源设施维护使用等工程项目。   1.农宅节能保温单项改造和新建翻建工程有:潞城镇4348户、马驹桥镇2717户、漷县镇4889户、永乐店镇4238户、张家湾镇3260户、西集镇3804户、宋庄镇4346户、台湖镇1630户。   2.沼气集中供气设施维护工程有:永乐店镇2430户、漷县镇1548户、于家务乡822户;秸秆气集中供气工程有:马驹桥镇650户、永乐店镇430户、于家务乡325户、潞城镇137户、张家湾镇144户、西集镇310户。   3.太阳能公共浴场设施施维护工程有:西集镇9个村、于家务乡9个村、台湖镇9个村、马驹桥镇12个村、张家湾镇8个村、宋庄镇9个村、永乐店镇8个村、漷县镇10个村、潞城镇8个村,共82处。   4.太阳能路灯设施维护工程有:漷县镇1548盏、张家湾镇1624盏、西集镇1614盏、马驹桥镇1251盏、潞城镇1478盏、台湖镇1149盏、宋庄镇1086盏。   主责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十)做好城西5号燃煤锅炉房烟气脱硝设施的维护完善工作,在供暖运行期内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对脱硝设施技术示范测试核定工作。   主责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进度要求:2012年供暖期   四、重点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继续实施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方案》规定,做好辖区内7960辆高排放老旧汽车更新淘汰工作。   主责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交通支队、区商务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十二)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以及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达标排放的执法检查。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各乡镇政府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十三)严格在用车排放定期检测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夜间检查,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加大摩托车尾气排放控制和抽查力度。   通州交通支队加强六环路通州区范围内黄标车限行执法检查;区环保局加强入户检查,重点检查环保标志和柴油车尾气排放。完善进京路口外埠进京办证车辆排放检查机制,全年执法检查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少于50万辆。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通州交通支队、区交通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五、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与监管   (十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辖区内施工工地严格按照“五个100%”的标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项目建设方、施工方要按照《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绿色文明施工管理规程》,明确各施工环节扬尘控制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具体措施包括:禁止城区内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施工工地出场车辆车轮100%的冲洗;工地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工地围挡要必须使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筑围墙,围挡高度要不低于2.5米;施工现场料堆、土堆必须覆盖严密,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工地要配备吸扫车、防尘墩、洒水车等相关降尘设备和措施;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土方施工。对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的施工企业,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责令停工整顿。要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绿色施工工地达标考核工作,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0%。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实施   (十五)执法监管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执法检查,全面遏制扬尘污染。对辖区内工地情况要做到全面掌控,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地每周至少要巡查一次。对检查中和相关部门移送以及群众举报的扬尘污染案件要从严从快查处,对扬尘违法案件处罚率不得低于50%。   主责单位:区城管监察大队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实施   (十六)辖区内各施工建设方要加强所属施工工地自身监管,督促和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北京市绿色文明施工各类规程》、《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落实施工各环节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对发生扬尘污染的工程项目执法部门除对施工方进行查处外,对建设方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主责部门:各类工程建设方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实施   (十七)严格建筑垃圾消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扬尘、遗撒的巡查与监督,对违法污染行为及时向城管、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进行移送。   主责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察大队   协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队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实施   (十八)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各级环卫部门要逐步扩大道路“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覆盖范围和冲洗道路面积,城市区域道路新工艺作业率要达到82%。城市主干道以及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必须每日实施吸扫、冲刷洒水等保洁工艺,城市街巷清扫作业覆盖率要达到70%,乡镇主要街区道路清扫要达到65%以上。   市政环卫部门和建筑物产权单位要定期做好房前屋后和建筑物以及屋顶的综合清理保洁工作;定期对道路两侧绿地、中间隔离墩(栅栏)的清洗喷淋等相应保洁措施,防止积尘;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的卫生清扫保洁力度,杜绝产生的垃圾飘散和堆放。   主责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区商务委、区城管监察大队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实施   六、淘汰落后产能,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十九)按照《北京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专项工作规划》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现有铁建永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京金盛元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搅拌站、北京住六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民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运乔铁城混凝土搅拌站、北京市八通混凝土搅拌站、北京金隅搅拌站、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北京通慧绿洲搅拌站(北京通湖绿洲搅拌站)、北京瑞昌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实混凝土搅拌站、尹各庄混凝土搅拌站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消减整合,包括去年通过整合达标的6家混凝土搅拌站,通州区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最终控制在13家。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通州工商分局、相关乡镇政府   进度要求:2012年前完成   (二十)继续落实辖区内宋庄镇尹各庄砖厂、张家湾镇南火垡砖厂、马驹桥镇西田阳砖厂3家建筑渣土烧结砖生产线停产退出工作,同时做好企业生产调整转型准备工作。   主责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市政市容委、宋庄镇政府、张家湾镇政府、马驹桥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通州工商分局、区环保局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一)全力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北京东方化工厂停产搬迁方案的制定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对突发情况要严密掌控,并建立相应的报送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主责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二)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期间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总体要求,制定通州区“十二五”期间退出沥青防水卷材、冲天炉铸造等高污染行业和落后工艺以及关停工业园区以外规模以下的化工、建材等生产企业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北京金鹰恒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亚铝业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北京通州宋庄铸造厂、北京祥东铸造厂、北京市大通辉锻件厂、北京通州侯黄庄电镀厂、北京鸿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西集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市申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工作。   主责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全监管局、通州国土分局、区水务局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三)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完成辖区内煤炭经营加工企业、各类储煤场密闭化储运、煤堆苫盖抑尘的治理工作;对建材生产加工等行业物料储存要求必须采取仓储式储存或苫盖抑尘措施;生产加工产生的粉尘必须安装配套集尘装置;对辖区内非法占地、无照经营的储煤场、砂石、灰料场进行取缔。   主责单位:区城管监察大队、区环保局、通州工商分局、通州国土分局、有关乡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四)根据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和企业排污申报情况,确定北京奥林匹亚锅炉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49家有机废气排放企业为2012年通州区VOC减排监管对象,通过对企业日常监管、督促治理、高污染企业关停等手段,在确保完成北京市下达我区560吨VOC有机废气减排目标任务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辖区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总量。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各乡镇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五)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环保核查等方式,引导企业在现有涂料、溶剂的使用环节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替代,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涂料使用量比例在汽车制造相关企业不低于50%,家具制造企业不低于10%,电子电器产品企业不低于20%。   主责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七、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环境容量   (二十六)按照北京市“两环、三带、九楔、多廊道”的空间布局开展造林绿化工作部署,今年全区将完成54362亩绿化造林任务,其中潞城镇11536亩,宋庄镇9434亩,永乐店镇9122亩,台湖镇8135亩,马驹桥镇6285亩,漷县镇3141亩,张家湾镇2351亩,西集镇2259亩,于家务乡1491亩,梨园镇488亩,永顺镇120亩。同时继续推进“城市绿景、平原绿网”生态建设。继续做好京津城际铁路等四条绿色通道10035.6亩已建绿地、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11980亩景观生态林、2186亩一般生态林、6706亩经济林的养护管理;完成于家务乡、永乐店镇等乡镇区域30公里公路绿化工程;落实城市区域5000平方米屋顶绿化项目工程。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相关乡镇政府   协办单位:通州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委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七)加强流域生态治理和建设,对通惠河八里桥(通州区至卧虎桥通州段4.3公里进行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包括治理河道2公里,绿化岸坡8万平方米,建设湿地2万平方米及水循环、景观等,投资约1.2亿元)。   为控制河堤道路扬尘,实施潮白河白庙至运潮减河段4.6公   里右堤堤顶路硬化工程,路面宽7米,硬化总面积为32200平方米。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宋庄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八、加强环保执法,提高企业自律能力   (二十八)严格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法规,有计划的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燃煤排放、油烟排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处罚直至予以关停。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   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   (二十九)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必须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环保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餐饮行业专项检查和油烟排放监测,确保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排放达标。城管部门要加强对露天烧烤污染行为的查处。   主责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   (三十)各大气污染控制工作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和监管权限,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污染物减排等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察督导。各相关部门每月25日前要将本单位落实该(措施)进展情况上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主责单位:区监察局及各相关部门   进度要求:2012年全年   九、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十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各类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主责单位:区宣传部及各相关部门   进度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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