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抗震防灾“十二五”专项规划

颁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湖北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6/08 颁布日期: 2012/06/08
颁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湖北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6/08
颁布日期: 2012/06/0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抗震防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鄂建[2012]3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指导“十二五”时期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抗震防灾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抗震防灾“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抗震防灾“十二五”专项规划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抗震防灾“十二五”专项规划   为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和工程抗震防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中部崛起、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历史机遇,推动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新一轮大发展,确保了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发展现状   1、规模效益持续增长。五年来,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635 亿元,位居全国前列,稳居中部第一,人均年营业收入51.6万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3 .54倍和2.72倍,行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6.4 %;行业实现利润149亿元,上缴税金47亿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5.07倍和2.73倍;实现工程总承包收入887.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86倍;实现境外收入103.57亿元,年均增长152.2%,是“十五”期间的73.45倍,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建设和人民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2、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已形成拥有较高专业水平、门类齐全、实力雄厚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涉及范围包括21个子行业。在水利、铁路、桥梁等领域,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全国第一、世界一流;在冶金、化工、医药、电力、铁道、公路、水运、建筑、市政等领域,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居国内领先。五年来,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全行业企业数量由571家增至676家,从业人数从5.32万人增至7.35万人,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企业6家,名列全国第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20家,名列全国第三。全行业拥有专业技术人员5.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5万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29%,专业技术人员中取得注册执业资格8449人,为“十五”期末的2.82倍。全行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8人。   3、行业改革深入推进。五年来,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模式创新有了进一步发展,逐步适应了复杂的市场竞争,全方位开拓了业务市场。在运行机制方面,实现由依赖主管部门分配项目的行政化方式向依托品牌、技术优势构成的核心竞争力开拓市场的企业化方式转变;在经营方式方面,实现由单纯的工程勘察设计向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于一体的工程总承包转变;在技术创新方面,实现由引进吸收为主向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品牌转变;在组织形式方面,实现由单一的企业独立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向整体上下游环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项目合作转变。   4、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五年来,全省共有105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482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国家优秀QC小组成果奖35个,获湖北省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成果奖139个。全行业拥有专利717项,专有技术343项,主编和参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图集)197个。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工程勘察设计中得到广泛应用,有力推动了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先后开展了湖北省中小套型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和湖北省农村住宅灾后重建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并出版了作品(方案图)集,编纂出版了五卷《湖北建筑集萃》大型建筑科技丛书。   5、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十一五”期间,全省不断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严格施工图审查,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的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全省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专项治理,组织全省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专项检查、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了新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6、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抗震防灾工作逐步加强,组织编制了《全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全系统对破坏性地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新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培训,先后安排三批人员赴日本研修政府抗震防灾管理。组织开展大中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完成了武汉、宜昌、十堰、孝感、黄石、咸宁、荆州等7个市的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全省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专项检查,确保新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武汉民生银行大厦、新世界中心、时代广场等37项省内超限高层建筑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确保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安全。组建湖北省市政基础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抗震专项论证,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防灾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地位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在工程建设中的龙头地位没有充分体现。建筑设计原创能力不强,设计核心研发能力不足,特别是设计理念、技术集成、科技创新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   2、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压缩勘察设计周期、压低工程勘察设计费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严,工程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市场不规范竞争,市场监管不到位,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3、行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已推行多年,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的政策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完善,不适应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业务转型及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发展要求。   4、行业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尚未成为完全的市场主体。对国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考核评价针对性不强,简单以规模、收入、利润增加等指标来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不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特点。   5、抗震防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抗震防灾意识不强,执行强制性标准不到位。在工程抗震防灾监管方面存在重设计轻建设的倾向,施工中的抗震构造措施不足,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滞后,农房建设中防灾意识不足,抗震防灾能力较弱。   (三)面临的形势   1、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将全面实施“两圈一带”、“一主两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建设一体化,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支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基础仍然牢固。   2、打造勘察设计强省,建设武汉“工程设计之都”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十二五”时期,我省将推进设计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努力实现行业营业收入过千亿元,打造湖北工程勘察设计强省,推进武汉“工程设计之都”建设。研究制定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意见,从市场环境、资源整合、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等方面,研究促进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3、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在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下,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必然日益激烈,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需正确研判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忧患意识,化挑战为动力,保持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4、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行业发展赋予了新任务。“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加注重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设计理念、技术创新能力、设计质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5、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工程抗震防灾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城镇化发展不仅在发展速度上加快,更注重质的提升,对城镇抗震防灾,城镇基础设施及建筑工程的抗震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不断提升工程抗震防灾水平,将是“十二五”工程抗震防灾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我省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机遇,将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动行业整合,延伸产业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设计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加强市场、质量监管以及抗震防灾等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和抗震防灾在我省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先导和保障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适应“两型”社会建设、节能低碳环保、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发挥工程勘察设计在城乡建设、工程建设中的先导作用,实现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质量第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健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技术进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增强行业综合实力。   4、坚持市场化方向。通过深化改革,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市场化的行业管理架构,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5、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与国际接轨,推进国际交流,拓展国际和国内市场,提升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6、坚持人才兴业。建立和完善适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特点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与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发展和创业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行业氛围。   7、坚持“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抗震防灾方针。进一步加强城镇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强化城镇基础设施与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抗震防灾技术水平。   (三)发展目标   1、行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末,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达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境外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2、体制改革目标: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   3、人才建设目标:培养造就一批满足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应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具备国际工程经验的外向型人才。   4、技术进步目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勘察设计创新体系。促进产业升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5、市场监管目标:健全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估标准,健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诚信系统。   6、质量保障目标:严格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基本完成全省大中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农房抗震设计与建造的指导,有效提高农房的抗震防灾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行业品牌建设   1、打造湖北工程勘察设计品牌。强化品牌意识,着力打造湖北工程勘察设计品牌,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活动,培育龙头企业。建立“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制度,培育行业领军人物。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继续开展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选活动,培养和发展具有湖北地方文化特色的工程勘察设计品牌。   2、推进武汉“工程设计之都”建设。建立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努力建成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工程设计产业的集聚地、先进设计理念的传播地、先进设计技术的原创地、优秀设计产品的展示地、设计知识产权的交易地,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资源开发共享。   (二)转变行业发展方式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产权制度、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有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事转企”改革,探索建立体现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产权制度。稳妥推进国有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发展。   2、促进行业资源重组。鼓励和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转型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岩土工程公司,鼓励跨行业联合与资源重组,促进“央企”与地方企业的对接。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鼓励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基本形成以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为龙头,中小型专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为基础的行业结构体系。   3、推进行业管理创新。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业务模式创新,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以专业化发展为支撑,延伸工程服务产业链,扩大和提升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能力。总结推广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成功经验,推进市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   4、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着力实施战略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品牌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现代化、集约化运作管理水平。   (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健全企业、注册人员数据库,构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及履约、执业履责等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强对资质资格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及时依法处罚,直至清出市场。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诚信信息平台,完善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逐步健全统一、有效的行业诚信奖惩机制。   (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1、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公众利益作为工程勘察设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督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2、完善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质量责任。积极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强化对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的监管,重点对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的监管。构建网络共享的项目质量数据库,建立全行业质量技术监管平台,实现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有效控制。   3、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注册人员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审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创新能力建设   1、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在经济建设和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协调推进生产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工程勘察设计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科技创新方面的优惠政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动力及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延伸产业链,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3、建立技术激励机制。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标准编制的投入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的超前研究开发,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其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科技经费支出不低于1.5%。   4、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水平。鼓励和支持专业应用软件的研发与推广,提高“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在行业信息化中的应用。   (六)实施人才兴业战略   1、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重视对工程勘察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加强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和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以提高技术和能力为目的、形式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和其他培训活动,为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提供服务。   2、加快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建立“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制度,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健全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国际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组织和举办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比活动,奖励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技术带头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强化注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加大对注册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增加注册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注册人员的法律责任,增强其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的自觉性,发挥其在控制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中的独立性及中坚作用。加强注册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素质和水平。   (七)实施“走出去”战略   1、积极参入国际市场竞争。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鼓励省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境外建立工程设计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或与境外设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大力发展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贸易,推动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出口,积极承接国际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外包业务。   2、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工程勘察设计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的提高。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熟悉国际规则,促进工程技术标准的国际化;鼓励品牌优势突出、信誉良好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大力拓展国际业务,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提升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协调发展。   (八)加强抗震防灾工作   1、贯彻落实抗震防灾政策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开展工程抗震防灾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省工程抗震防灾的工作水平。   2、加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开展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水平,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强化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严格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完善地方抗震防灾技术体系,重点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保障性住房及医院、商场、影剧院、居民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适时开展既有重大建设项目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工作,继续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检查。   4、推进村镇抗震防灾工作。继续加强对农村建房的抗震设防指导,提高农村居民抗震设防意识。开展防震抗震技术培训,普及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农房抗震设计与建造,培养一批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结合重点中心镇、特色旅游镇工程建设,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村”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优化政府服务,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工商、税务、社保、资质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积极支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的勘察设计市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加快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建立荣获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个人奖励机制,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予以优先支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依照税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与项目分包的分类纳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贷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有关政策。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结合各自优势及特点,明确发展目标,深化内部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需要和自身特点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要注重科技创新、技术创新、质量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积极参入国内外竞争,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加强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4、发挥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反映行业诉求,搭建政府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互动交流的平台。要积极拓展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咨询和交流等活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诚信体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会员行为,维护行业权益。组织行业内单位加强国际交流,在推进行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5、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成果和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开展打造“湖北工程勘察设计品牌”、 建设武汉“工程设计之都”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社会地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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