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消防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11/17 |
颁布日期: |
2010/11/17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消防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11/17 |
颁布日期: |
2010/11/17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金府发〔2010〕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认真吸取今年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重大火灾和11月15日本市静安区胶州路一高层建筑特别重大火灾教训,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市政府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结合本区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冬季火灾特点,现就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严防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为总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整治,加强分工协作,全面排查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挖和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为本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赵福禧任组长,副区长沈华棣、马淮海任副组长,各街镇(工业区)、委办局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消防支队,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吴珺副主任、公安金山分局潘洛一副局长负责,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消防支队倪善明支队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联系人:熊承荣,联系电话:57945119转627)。各街镇(工业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到位。
三、检查重点
(一)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着重检查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检查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加强在建工地用火、用电管理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加强在建工地消防设施和水源建设;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督促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执行,合力铲除“先天性”隐患。
(二)加强对高层建筑(尤其是正在进行外墙修缮的高层居民住宅)的检查:着重加强对在建高层和正在进行外墙修缮的高层建筑的检查,主要检查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可燃,外墙保护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操作;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其中2007年9月以来竣工消防验收合格的高层建筑除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问题。
(三)加强对大中型商场的检查:检查重点对象是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商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商场的机械排烟有无因二次装修受到破坏或影响;二是自然排烟有无因户外广告牌或内部柜台设置受到影响;三是户外灭火救援面的通道、立面有无其他障碍物,影响灭火救援开展;四是消防电源和非消防电源的设置是否有明显分辨标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保安部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对火灾情况下,是否制定应急情况下电源控制操作规程并熟悉掌握;五是对于2004年9月以前建成的无灭火救援窗的建筑,设法增设灭火救援窗;对于新建建筑,在审核时必须要求留有灭火救援窗和必要的外部救援作业空间。
(四)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幼儿园、学校、饭店、娱乐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单位等)的检查:着重检查单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规范;单位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贯彻落实;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及开展演练;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五)加强对老式居民住宅(尤其是枫泾、亭林等老式居民住宅相对集中的区域)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建筑耐火等级低、内部随意用可燃材料分隔、消防通道狭小、违规用火用电、乱停车阻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
(六)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检查:着重做到“五查”,即一查违章。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动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二查隐患。重点检查单位工艺路线(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安全技术指标监控措施)、设备管线、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附件、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情况;三查漏洞。重点检查单位安全自查制度、隐患自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事故诱因研判、事故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落实、演练情况;四查源头。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规范、防雷、防静电和电气防火防爆是否定期检查检测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五查规范。重点检查单位日常运行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动火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护措施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街镇(工业区)、相关委办局要立即开展一次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检查,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表》。
(二)专业检查。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和各街镇、相关委办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坚决限期予以督改。
(三)领导带队检查。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体现领导重视,真抓实干,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头带队深入在建工地、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老式居民住宅、化工企业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另行下发)。
(四)上报不放心单位。各街镇(工业区)、相关委办局要认真排摸本地区、本行业不放心地区和单位,并于11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上报消防支队。
五、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单位和地区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及填写下发的表格,相关表格由法人代表或行政一把手签字审核。
六、检查要求
(一)领导重视,必须做到检查全覆盖。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16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因此,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主动带队开展冬季防火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必须依法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措施,防止带险经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的,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加强检查,切实达到“五个确保”。一是要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各地区要按照“防火墙”工程要求,加大水源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本地区火灾防御能力。二是要确保消防设施到位。各单位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临警好用。三是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的检查,防止出现疏散通道堵塞及安全出口上锁等问题。四是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尤其是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各单位要按照值班要求,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并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五是要确保排烟设施良好。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排烟设施及自然排烟窗的检查,防止出现机械排烟设施故障及自然排烟窗遮挡,影响排烟效果。
(三)广泛宣传,全面提高防范自救能力。一是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二是各街镇(工业区)、相关委办局及行业单位要立即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会议,传达贯彻“11.16”市防火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消防工作意识。同时要结合地区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在建工地、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老式居民住宅、化工企业等,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三是各居村委要对居民进行广泛宣传,尤其对孤寡独居老人要进行实地关心。
(四)加强督导,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区层面将成立由区政府、各街镇(工业区)及区消防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导组,对于排摸出来的“不放心单位”,逐一督导检查,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直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同时,对其他未上报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此外,11月29日至30日,全区将召集各街镇(工业区)领导召开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片会,逐一通报各街镇(工业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表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所属地区
建筑类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高层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 大中型商场□ 老式居民住宅□ 化工企业□
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属派出所 人员住宿(人数) 液化气钢瓶(个)
建筑情况 总高度(m) 耐火等级 易燃易爆物品种
地上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层数 易燃易爆物数量
地下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层数 建成年代
消防设施 简易喷淋系统 有□ 无□ 室内消火栓系统 有□ 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有□ 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有□ 无□
机械防烟系统 有□ 无□ 机械排烟系统 有□ 无□
建筑防火 内装修、改建、扩建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许可 是□否□ 分隔、装修材料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 是□否□ 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标准 是□否□
防烟分区面积过大 是□否□ 防火分区面积过大 是□否□ 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是□否□
设施硬件 需安装自动灭火系统而未安装 是□否□ 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未安装 是□否□ 需安装防排烟系统而未安装 是□否□
需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而未安装 是□否□ 无消防水源或水源不足 是□否□
设施保养 自动灭火系统故障不能运行 是□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运行 是□否□ 防排烟系统故障不能运行 是□否□
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不能运行 是□否□ 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是□否□ 自配灭火器材缺乏保养无法临警好用 是□否□
安全通道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形式不符合要求 是□否□ 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是□否□ 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被遮挡、覆盖 是□否□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 是□否□ 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 是□否□ 缺少应急照明 是□否□
消防管理 未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没有应急预案和演练 是□否□ 未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 电气线路乱拉乱接,存在老化现象,未按规定敷设 是□否□
违章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是□否□ 违章动用明火 是□否□ 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是□否□
自 我
安全评估 符合规范,设施良好,管理严格,可以继续使用。□ 基本符合规范,局部存有隐患,可以边使用边整改。□
不符合规范,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不能使用。 □ 已经关闭。 □
其他隐患
被检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附件2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所属地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场所
类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高层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 大中型商场 老式居民住宅 化工企业
检查单位数
发现火灾隐患数
已整改火灾隐患数
未整改火灾隐患数
不放心的地区 存在主要问题
不放心单位 存在主要问题
突出的问题
重大火灾隐患
填表人: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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