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3/10/15 |
颁布日期: |
2003/10/15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3/10/15 |
颁布日期: |
2003/10/15 |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考评目的)
为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的养护工作,提高城市防汛工程设施的养护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养护达标考评。
第三条(考评依据)
本办法规定的达标考评涉及的有关具体要求和技术指标,按照《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维修养护技术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评内容)
本办法规定的达标考评内容包括防汛墙安全状况、养护单位管理状况(见附表)等。
第五条(考评周期)
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工作每两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主管与协管部门)
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协助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做好防汛墙养护达标的考评工作。
第七条(考评分级)
防汛墙养护达标按百分制考评,具体分类如下:
(一)优秀:考评得分为85分以上,其中各类考评得分不低于该类分值的80%;
(二)合格:考评得分为60分~84分,其中各类考评得分不低于该类分值的60%;
(三)不合格: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程安全达标考评不合格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因养护不善发生防汛墙严重损坏或者溃决的;
3、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除外)或者受到三次以上限期责令整改的;
4、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八条(考评程序)
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以岸段为单位,分自检、初评、审定三个阶段进行。
第九条(考评分工)
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按下列分工实施:
(一)自检工作,由养护责任单位按照达标内容自行实施;
(二)专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实施;
(四)其他公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协助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
(五)防汛墙养护的达标审定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评奖罚)
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的合格、优秀单位,由上海市水务局颁发奖状,其中优秀单位,其上级部门可在年度考核时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合格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考评标准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起实施。原上海市水利局发布的《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评办法》(试行)(沪水利[1999]166号)同时废止。
附:
表1、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意见汇总表;
表2、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标准;
表3、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表。
附表1: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意见汇总表
岸段名称
养护责任单位 岸段属性
养护达标
考评时间 初评单位
自检意见 公章
日期
初评意见 公章
日期
审定意见 公章
日期
附表2: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标准
类别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赋分原则 备注
一
工程
达标
标准
30分
1 建筑物等级 防汛墙 防汛墙达到一级水工建筑物标准;工程质量优良。 3 防汛墙为二级水工建筑物扣1.0分;低于二级扣2分;工程质量低于优良扣1分。
防汛闸门 防汛闸门达到一级水工建筑物标准;工程质量优良。 3 防汛闸门为二级水工建筑物扣1.0分;低于二级扣2.0分;工程质量低于优良扣1分。
2 墙体
结构 墙顶标高 达到千年一遇标准相应规定值。 2 低于千年一遇标准0.2米扣0.5分;为百年一遇标准扣1.0分;低于百年一遇标准扣2.0分。
墙体厚度 钢筋砼结构厚度不小于0.3米;砌石结构不小于0.5米。 2 钢筋砼结构厚度小于0.3米扣1分;砌石结构厚度小于0.5米扣1分。
止水带 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水带,并起止水带作用;橡皮完好无损。 2 止水带损坏,止水效果差扣1分;止水带不起作用扣2分。
3 闸门
结构 主体结构 闸门构件无锈蚀、门体平整、焊缝无开裂现象;每年进行保养。 2 闸门构件锈蚀扣0.5分;门体变形扣0.5分;焊缝开裂扣0.5分;当年未保养扣0.5分。
附属设备 支撑行走构件完好;止水装置完好;每年进行保养、调试。 2 支撑行走构件运转失灵扣1分;止水装置失效扣0.5分;当年未进行保养调试扣0.5分。
启闭、渗透试验 运转正常、不渗漏;每年进行保养、调试。 2 启闭试验漏水扣1.0分;当年未进行保养扣1.0分。
4 护坡 坡面 砼坡面完好;砌石坡面平整、勾缝及导梁完好;每年进行维修养护。 2 砼坡面开裂扣0.5分;砌石坡面、勾缝破损扣0.5分;导梁破损扣0.5分;当年未进行维修养护扣0.5分。
覆土 符合设计要求的高度及标准;每年进行维修养护。 2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高度及标准扣1分;当年未维修养护扣1分。
5 基础 桩基 板桩不脱榫、土体不流失;每年进行检查、修补。 2 板桩脱榫、土体流失扣1分;当年未进行检查修补扣1分。
5 基础 底板 底板完好;底部土体不流失;每年进行检查、整修。 2 底板开裂、底部掏空扣1分;当年未进行检查、整修扣1分。
6 抢险
通道 内侧 通道宽度达到5米;每年进行检查整修。 2 通道达不到5米扣1分;当年未进行检查、整修扣1分。
外侧 堆物或建筑物未超过设计荷载。 2 堆物或建筑物超过设计荷载扣1分;严重超载扣2分。
二
组织机构达标标准20
分 1 管理部门 有专职防汛(墙)管理部门和人员;有良好的管理设备。 4 无专职防汛(墙)管理部门扣1.5分;未配备专职防汛(墙)管理人员扣1.5分;无良好管理设备扣1分。
2 岗位责任制 有健全的防汛墙管理岗位责任制;部门、个人的岗位及责任明确。 4 无健全的防汛墙管理岗位责任制扣2分;部门、个人的岗位及责任不明确扣2分。
3
抢
险
应
急
措
施 抢险方案 应急预案的措施落实到位;发生险情时可立即应对实施。 4 无应急预案扣2分,应急措施不到位扣1分;发生隐情时无法立即应对扣1分。
抢险队伍 有健全的抢险队伍;发生险情时在规定时间能到达预定岗位。 4 无健全的抢险队伍扣2分;发生险情在规定时间不能到位扣2分。
抢险物资 预备有足够的基本抢险物资。 4 无足够的基本抢险物资预备;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备齐扣2分;无抢险物资扣4分。
三
内业资料达标标准
10分 1 工程竣工资料 有完整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并符合归档要求;有专业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人员)。 2 无完整的资料扣1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扣1分。
2 维修养护资料 有完整的维修养护计划、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接管手续;维修养护工程质量优良。 2.5 无完整的维修养护计划扣1分;无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接管手续扣1.5分。
3 文件处理 对上级来文、指令及时登记、处理;处理完来文后及时报告。 2 对上级来文、指令未及时登记处理扣1分;处理完来文之后未及时报告扣1分。
4 汛前、汛后检查资料 险情薄弱段度汛措施、检查资料齐全;并及时整理资料报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3.5 险情薄弱段度汛措施、检查资料不全扣2分;未及时整理资料报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扣1.5分。
四
日常管理工作达标标准25分 1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和操作程序 内部管理系统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5 内部管理系统无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扣3分;无操作程序扣2分。
2 检查观测工作安排 定期检查汛期每月不少于1次;非汛期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常规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并进行按类别检查和跟踪观测。 5 定期检查汛期每月不足1次扣1分;非汛期每两个月不足1次扣1分;常规检查每年不足1次扣2分;无按类别检查和跟踪观测扣1分。
3 运行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25号令”及技术规定要求;按照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年内无违章现象。 5 有违章现象但及时整改扣1分;有违章现象未及时整改扣2分;有严重违章现象但及时整改扣3分;有严重违章现象未整改扣5分。
4 日常养护工作情况 根据维修养护计划;及时完成日常养护工作;养护工作质量优良。 4 未按时完成养护计划扣2分;养护计划达不到优良扣1分;未完成养护计划扣4分。
5 大修及临时性工程
报批制度 严格按“25号令”及技术规章要求履行报批制度;工期安排合理。 3 不履行报批制度扣2分;工期安排不合理扣1分。
6 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定期参加内部或系统培训。 3 不参加业务或执法培训扣1分;无业务学习计划扣1分;无培训计划扣1分。
五
环境达标标准15分 1 防汛墙抢险通道内
环境情况 抢险通道内为标准路面;平整、整洁、通畅;无堆物现象。 4 抢险通道为非标准路面扣1分;不平整扣0.5分;不整洁扣0.5分;有堆物、障碍物扣2分。
2 防汛墙保护有关规定标志的设立 标志醒目、清晰。 3 有标志但不醒目扣1分;无标志扣3分。
3 陆域侧环境 环境整洁且有绿化;无违章
设施。 4 不整洁扣1分;无绿化扣1分;有违章设施扣2分。
4 水域侧环境 整洁卫生;无杂物及违章设施。 4 不整洁扣1分;有杂物扣1分;违章设施扣2分。
附表3: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表
养护责任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考评得分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备注
总分 100
一、工程达标标准 30
1 建筑物等级 防汛墙 防汛墙达到一级水工建筑物标准;工程质量优良。 3
防汛闸门 防汛闸门达到一级水工建筑物标准;工程质量优良。 3
2 墙体
结构 墙顶标高 达到千年一遇标准相应规定值。 2
墙体厚度 钢筋砼结构厚度不小于0.3米;砌石结构不小于0.5米 2
止水带 有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水带,并起止水带作用;橡皮完好无损。 2
3 闸门
结构 主体结构 闸门构件无锈蚀、门体平整、焊缝无开裂现象;每年进行保养。 2
附属设备 支撑行走构件完好;止水装置完好;每年进行保养、调试。 2
启闭、渗透试验 运转正常、不渗漏,每年进行保养、调试。 2
4 护坡 坡面 砼坡面完好;砌石坡面平整、勾缝及导梁完好;每年进行维修养护。 2
复土 符合设计要求的高度及标准;每年进行维修养护。 2
5 基础 桩基 板桩不脱榫、土体不流失;每年进行检查、修补。 2
底板 底板完好;底部土体不流失;每年进行检查、整修。 2
6 抢险
通道 内侧 通道宽度达到5米;每年进行检查整修。 2
外侧 堆物或建筑物未超过设计荷载。 2
二、组织机构达标标准 20
1 管理部门 有专职防汛(墙)管理部门和人员;有良好的管理设备。 4
2 岗位责任制 有健全的防汛墙管理岗位责任制;部门、个人的岗位及责任明确。 4
3 抢险应急措施 抢险方案 应急预案的措施落实到位;发生险情时可立即应对实施。 4
抢险队伍 有健全的抢险队伍;发生险情时在规定时间能到达预定岗位。 4
抢险物资 预备有足够的基本抢险物资。 4
三、内业资料达标标准 10
1 工程竣工资料 有完整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并符合归档要求;有专业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人员)。 2
2 维修养护资料 有完整的维修养护计划、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接管手续;维修养护工程质量优良。 2.5
3 文件处理 对上级来文、指令及时登记、处理;处理完来文后及时报告。 2
4 汛前、汛后检查资料 险情薄弱段度汛措施、检查资料齐全;及时整理资料报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3.5
四、日常管理工作达标标准 25
1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和操作程序 内部管理系统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5
2 检查观测工作安排 定期检查汛期每月不少于1次;非汛期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常规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并进行按类别检查和跟踪观测。 5
3 运行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25号令”及技术规定要求;按照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年内无违章现象。 5
4 日常养护工作情况 根据维修养护计划;及时完成日常养护工作;养护工作质量优良。 4
5 大修及临时性工程
报批制度 严格按“25号令”及技术规章要求履行报批制度;工期安排合理。 3
6 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定期参加内部或系统培训。 3
五、环境达标标准 15
1 防汛墙抢险通道内
环境情况 抢险通道内为标准路面;平整、整洁、通畅;无堆物现象。 4
2 防汛墙保护有关规定标志的设立 标志醒目、清晰。 3
3 陆域侧环境 环境整洁且有绿化;无违章
设施。 4
4 水域侧环境 整洁卫生;无杂物及违章设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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