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关于本区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4/18 颁布日期: 2012/04/18
颁布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4/18
颁布日期: 2012/04/18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本区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2〕1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关于本区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2年3月28日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本区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号)精神,结合本区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现就做好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总量为14525人份(其中团体自愿无偿献血6708人份,每人份200毫升),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8%。   二、具体要求   (一)创新模式,逐步增量,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持续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二五”期间本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以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献血人口与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以上”的标准,以及“十二五”期间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基本需求,科学地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强化本区血液保障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和增加投入,在稳定社区、企事业单位献血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募集和成分献血工作。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重视本市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老人增多),以及郊区新建三级医院“5+3+1”工程的相继完工等所带来的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长因素,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进一步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无偿献血,保证本区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共同推进,有序协调,优化无偿献血的工作机制与格局   各街道、镇和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动员、组织梳理、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多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并积极鼓励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包括成分献血)。   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文化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区血液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献血招募、宣传发动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区属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和区爱卫会要结合各自工作,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继续优化“各方努力、资源共享”的格局,加强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募集和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建设工作。   各街道、镇和各单位要注重Rh(D)阴性等特殊血型、应急献血和成分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并建立、完善和实行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   (三)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与服务   区卫生部门要制定2012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加快落实辖区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与实施,并在规划辖区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作出评估,确保辖区内血源和临床用血基本平衡。区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履行服务职能。区血液管理机构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对献血者的关爱。区血液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具体工作方案由市卫生局制定),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在实行绩效工资的同时,继续突出公益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四)发扬传统,改进完善,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上海特色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民积极参加献血(也称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是上海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就是借助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平台,通过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内公民的无偿献血宣传,以及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让社区、企事业单位内的公民在“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和胁迫”的条件下捐献自己的血液。   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2年,继续加大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的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实现团体自愿无偿献血6708人份的量化目标。   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各街道、镇和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包括普通血型、Rh(D)阴性等特殊血型、应急献血、成分献血志愿者队伍和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和高温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褒优策劣。   外地在沪施工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区血液管理机构会同区建交委统筹组织实施。   (五)有机统筹,扩大队伍,推动无偿献血公益文化建设   2011年本区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数量保持稳定增长。区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和固定自愿无偿献血群体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志愿者管理和培训等),确保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并将其纳入区文明办、区志愿者协会队伍建设管理范畴,逐步形成“机动灵活、泛在共享、协同配合”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体系,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市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在组建和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要整合社会资源,结合流动采血车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做到互相促进;要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机构的整体部署,通过保障、评估机制的创新,增加单采血小板的数量。   此外,要保留上海世游会血液应急保障性贮备的500人份血源,充分发挥相关应急献血队伍的作用,提升本区应急血液保障能力。   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杨浦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 位 名 称 无偿献血募集目标(人份) 市 属 单 位 2322 区 属 单 位 1141 五角场镇 432 殷行街道 400 定海路街道 340 大桥街道 330 五角场街道 300 江浦路街道 288 平凉路街道 250 控江路街道 234 四平路街道 200 延吉新村街道 200 长白新村街道 185 新江湾城街道 86 个人自愿无偿献血 7817 合计 14525   备注:   1、市属单位包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2、区属单位包括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另列。   3、市属、区属各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下达。   4、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由采供血机构通过开展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等方式招募完成。 ------End------
标签: 无偿献血 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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