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7/06 |
颁布日期: |
2012/07/06 |
颁布机构: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7/06 |
颁布日期: |
2012/07/06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办运行〔2012〕57号)
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单位:
5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发生因盲目施救或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损失非常惨重,教训十分深刻。近日,国家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分别通报了有关情况。为认真吸取类似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吸取类似事故教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逐级逐项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应急程序,扎扎实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大家了解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了解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正确的自救互救方法,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应急值守,严格事故报告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等相关制度,遇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在按规定要求程序报告的同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科学有效救援,坚决杜绝迟报和瞒报现象。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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