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22 |
颁布日期: |
2012/03/22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22 |
颁布日期: |
2012/03/22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静府办发〔201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2年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号)和上海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735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的目标量为5393人份,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的目标量为1957人份。在本区缴纳养老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进一步推进自愿无偿献血,确保血源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创新驱动,攻坚克难,保证血液供需动态平衡和安全。
无偿献血工作是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十二五”期间本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克服和化解遇到的挑战与困难,切实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
各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本市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老人增多)以及郊区新建三级医院“5+3+1”工程的相继完工等形势下所带来的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长因素,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进一步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参与无偿献血,保证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政府主导,各方联动,优化无偿献血的工作机制与格局。
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卫生局作为全区血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对全区的血液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安排、指导、培训、督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组织实施的原则,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积极鼓励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为区血液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自愿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和区爱卫办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等,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有关部门在继续完善“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工作机制的过程中,注重和解决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下降,以及Rh(D)阴性等特殊血型血液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完善和实行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
(三)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与服务。
区献血办公室要在区卫生局的直接领导和市血液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制定和完善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落实体制和编制的优化,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和实施。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加强与血液中心的联动,积极扩大无偿献血宣传招募者和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规模,推动爱心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的无偿献血工作。完善缺血应急预案,借鉴国内外街头血液募集经验,注重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确保募集量止跌为稳。区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四)广泛宣传,与时俱进,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区卫生部门和献血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动态的管理办法,提高对献血志愿者的服务能力,确保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不断提升应急血液保障能力。
附件:1、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2、2012年献血目标书(式样)
附件1:
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 位 无 偿 献 血 量
(人份)
市 属 单 位 2463
区 属 单 位 1621
静安寺街道办事处 187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286
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308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86
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 242
愚园路献血屋
静安寺流动献血车 1957
合计 7350
备注:
1、 市属单位包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2、 区属单位包括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另列;
3、 无偿献血目标数及时间,由区献血办公室另行通知;
4、 献血屋、流动献血车无偿献血量由采供血机构通过开展街头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完成。
附件2:
单位献血代码:
2012年献血目标书
:
根据你单位2011年9月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街道按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下达献血目标 人份,安排在 月完成。为兼顾血库血量和血型、有序动员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请提前一个月至静安区献血办公室预约献血体检日期。
贵单位收到献血目标书后,如献血目标数有误,请尽快前往区献血办公室进行核对。由于工作需要,需转到外区完成献血工作的,请务必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区献血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上海市静安区献血办公室
二○一二年 月 日
注:静安区献血办公室
联系地址:胶州路433号706室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62157309、62535896、32180170
预约登记地址:胶州路422号102室 邮编:200040
预约登记电话:625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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